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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甘肅省張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關于事業單位招聘公告
發布時間:2022-06-06 14:11:51 瀏覽:0為進一步加強張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警務輔助人員力量,根據《甘肅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張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張掖市規范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張政辦發[2017]39號)精神,經研究,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0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名額
本次警務輔助人員擬招聘100人,其中,男性崗位92名,女性崗位8名。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及招聘條件等詳見《張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職位表》。本次招聘的警務輔助人員身份為合同制聘用人員,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不占用公安機關編制,不具有公職人員身份,不享受人民警察的相關待遇,不納入區級行政事業編制管理。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
3.理想信念堅定,道德品行良好、遵紀守法;
4.自愿從事所報崗位工作,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精神,服從工作安排;
5.具有甘州區戶籍(
6.男性身高不低于
7.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公安英烈、因公犧牲民警(輔警)的子女、配偶和見義勇為先進分子,以及退役士兵和公安類院校畢業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或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正在服刑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3.曾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4.曾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曾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7.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8.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體能測試、筆試、體檢、考察政審、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報名地點:張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西門房(具體地址:濱河新區中央商務區人民廣場西南口張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西側門房)。
3.報名要求: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報名時由本人持戶口簿、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畢業證書及學信網證明等個人資料的原件,退役士兵除以上證件外還須攜帶退出現役證原件及復印件,并攜帶個人親筆填寫的《張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現場報名。報名時需繳納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5張(背面注明姓名)。材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
4.報名注意事項:
①報名人員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對偽造、變造、冒用有關證件、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惡意干擾正常報名秩序的,一經發現,取消報名資格。
②近年來已經被環保、城市執法、街道社區、民政、水務等部門聘用的輔助人員,不得參加本次招聘。
(二)資格審查
由市公安局甘州分局對所有報名人員考試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及初步政審。
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凡發現報考人員有關資料主要信息不實,或不符合報考崗位條件和要求的,將取消報考資格。
(三)體能測試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全部參加體能測試。體能測試工作由張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依據《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實施規則》組織實施。體能測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能測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四)筆試
⑴參加人員:體能測試合格人員參加筆試,筆試本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不低于1:3,達不到1:3的,按比例減少該崗位招聘計劃。
⑵筆試內容:警務輔助人員工作相關法律基礎和理論業務知識(滿分100分,時間120分鐘)
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⑶領取準考證時間:準考證于考試前一天憑身份證到張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西側門房領取。逾期不領取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⑷筆試要求:考生必須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參加筆試,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身份證遺失的考生,應到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補辦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或附本人電子照片的戶籍證明。
(五)體檢
依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人員進行體檢,由張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統一組織。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缺額人員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
體檢標準原則上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中的體檢標準進行。
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用自理。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
(六)考察政審
體檢合格人員參加考察政審,由張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參照公安部《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審工作暫行規定》進行。主要包括本人現實表現、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情況等。考察政審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缺額人員按規定依次遞補。
(七)公示和聘用
根據體檢、政審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經體檢、政審考察合格的人員面向社會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予以聘用,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為保護考生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
(八)其他
此次筆試成績1年內有效。張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可按照此次筆試成績,根據實際需要補充急需緊缺的警務輔助人員。
四、用工性質及待遇
1.警務輔助人員試用期限為6個月,由市公安局甘州分局統一組織崗前業務培訓,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3年。合同期滿后,根據考核情況和工作需要,決定是否續簽聘用合同。
2.招聘人員工資每月3000元(含養老金、失業金、住房公積金及工傷保險金個人繳納部分)。招聘人員工作滿一年,經考核合格者,工齡工資按照每年50元逐年增資。按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公休假、生育假等福利待遇,并統一配發服裝。
五、聘用管理
聘用人員在聘用期間如不勝任工作崗位或嚴重違反張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規章制度、有違規違紀行為和違反合同行為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用人單位每年對聘用人員工作業績、遵章守紀、教育培訓等情況進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聘用關系。
六、其他有關事項
1.凡報考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體能測試、筆試、體檢、政審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2.報考人員務必準確填寫本人常用聯系方式,確保招錄期間保持通訊暢通,因個人原因無法聯系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
3.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范圍和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七、組織實施及監督
招聘工作由張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組織實施,甘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配合做好相關工作。為保證招聘工作公正公平,招聘工作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咨詢電話:0936-5918016(張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
監督電話:0936-8254433(甘州區紀委)
0936-8861901(甘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甘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張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
附件下載:報名表.xls
附件下載:職位表.xls
注:此教師招聘信息來源于網絡,若有變更、修改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www.gsgz.gov.cn/gzzfxxgk/fdzdgknr/rsxx_6055/202206/t20220601_8560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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