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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云南省玉溪市關于事業單位招聘簡章

      發布時間:2023-09-04 17:02:00 瀏覽:0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市委關于加強村(社區)干部隊伍建設的部署要求,拓寬優秀村(社區)干部發展渠道,充分調動干事創業積極性,決定面向全市優秀村(社區)干部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一)截至2023年8月31日,現任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且在村(社區)[含村(居)民小組]連續任職滿3年以上(2020年9月1日以前任職),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截至2023年8月31日,現任的村(社區)“兩委”副職、委員和村(居)務監督委員會主任,且在村(社區)[含村(居)民小組]連續任職滿5年以上(2018年9月1日以前任職),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計劃

      從全市優秀村(社區)干部中,以縣(市、區)為單位定向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1名。具體招聘崗位詳見《玉溪市2023年面向優秀村(社區)干部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信息表》(附件1)。

      三、資格條件

      (一)招聘對象應具備以下條件:

      1.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模范遵守黨章黨規黨紀和法律法規,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

      2.懂農業、愛農村、愛農民,熱愛社區、熱衷社工、熱忱為民,密切聯系群眾,在群眾中有較高威信,作風正派,廉潔奉公;

      3.有較強的改革創新精神和組織協調能力,在落實重點任務、推進改革發展、服務鄉村振興、開展基層治理等工作中實績突出;

      4.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學歷性質和專業不限;

      5.2021年、2022年年度考核及2023年屆中考核為“稱職”及以上等次,且至少有1次考核為“優秀”等次;

      6.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符合《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規定的有關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為招聘對象:

      1.受到黨紀、政務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人員;

      2.受到刑事處罰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3.吸毒涉毒的人員;

      4.在公務員招錄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行為,嚴重違反紀律的人員;

      5.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或被列入行(受)賄人員名單的;

      6.信仰宗教、參加邪教或參與、策劃、煽動群眾聚眾上訪或越級上訪的;

      7.任職期間本村(社區)發生重大責任事件、重大群體性事件或連續兩年被列入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進行整頓的;

      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筆試+經歷業績評價”的方式進行,筆試成績和經歷業績評價成績各占50%,按照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經歷業績評價、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步驟進行。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及時間。本次招聘采用現場報名方式,符合資格條件的村(社區)干部填寫《玉溪市2023年面向優秀村(社區)干部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于9月11日9月13日期間提交所在鄉鎮(街道)黨建辦審核,并作出書面誠信承諾。招聘崗位按1:3設置開考比例。

      2.報名注意事項。報名時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并根據報考條件和具體崗位要求,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應聘信息,并提交本人近期正面1寸白底免冠照片2張(同時提供電子照片)。

      3.資格審查。各縣(市、區)黨委組織部根據鄉鎮(街道)上報的報名信息及時進行資格審查,必要時聯系應聘人員,要求其提供身份、學歷等證明材料,或聯系應聘人員所在鄉鎮(街道)對報名表所填內容進行確認。同步征求紀檢監察、政法、法院、檢察院、民宗、公安、衛健、信訪、林草、審計、稅務等部門意見。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應聘人員存在不得報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在任何環節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

      4.筆試準考證發放。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由市委組織部會同市人事考試院制作筆試準考證,并委托各縣(市、區)黨委組織部進行發放。

      (二)筆試

      筆試時間:2023年9月23日,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應聘人員需持準考證和本人在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與報名時使用的身份證一致)參加筆試。

      筆試主要測試基層黨建、抓黨建促鄉村振興、黨建引領基層治理應知應會內容,考察村(社區)干部運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滿分為100分。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也不舉辦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筆試成績由各縣(市、區)通過考生所在鄉鎮(街道)逐一告知。

      (三)經歷業績評價

      經歷業績評價由各縣(市、區)黨委組織部、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滿分為100分,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崗位1:2的比例確定經歷業績評價人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末位成績相同的一并開展經歷業績評價。具體評分標準見《玉溪市2023年面向優秀村(社區)干部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經歷業績評價表》(附件3)。

      各縣(市、區)根據筆試成績和經歷業績評價成績所占比例折算綜合成績,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數點后2位,按計劃招聘數等額確定擬招聘人員。如綜合成績相同,則按照經歷業績評價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優先確定;如經歷業績評價成績仍相同,則以中央、省市表彰獎勵分數從高到低的順序優先確定。

      (四)體檢

      擬招聘人員體檢由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實際負責組織,在指定的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之前,由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參加體檢的考生簽訂《玉溪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體檢誠信承諾書》。體檢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65號)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自理。

      體檢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者,在體檢結論告知本人后7日內可以申請復檢,否則視為放棄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復檢時必須由主管部門及招聘單位工作人員負責全程參與監督。申請復檢的以復檢結論為準。未按照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復檢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體檢時,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應聘人員、醫務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

      因體檢不合格或主動放棄出現名額空缺的,由各縣(市、區)黨委組織部商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決定是否遞補。

      (五)考察

      體檢合格的,由各縣(區、市)黨委組織部、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用人單位成立考察組,根據擬聘用崗位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職位匹配、學習和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并對檔案進行嚴格審核,最終形成考察認定結論。

      因考察不合格或主動放棄出現名額空缺的,由各縣(市、區)黨委組織部商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決定是否遞補。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為保護聘用人員權益,反映問題時必須實名反映,否則不予受理。

      公示期滿,對反映有影響出現不予聘用或主動放棄導致崗位空缺的,不再進行遞補。

      (七)聘用

      公示結束,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要求辦理聘用手續。應聘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持相關證明材料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出現因應聘人員放棄聘用導致崗位空缺的,不再進行遞補。

      五、其他要求

      (一)全市面向優秀村(社區)干部定向招聘事業編制人員考試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執行事業單位招聘工作的有關政策和工作紀律,自覺接受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的監督。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予以相應黨紀政務處分,涉嫌違法的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二)應聘人員在報名、筆試、經歷業績評價、資格復審、體檢、考察等過程中,若有弄虛作假等違紀行為的,一經查實,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35號令)進行處理,情節嚴重的將追究刑事責任。

      (三)招聘單位和考試機構對報名考試階段的一切違規違紀違法犯罪行為實行“零容忍”,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在招聘過程中及聘用后發現違規違紀的人員,招聘工作主管部門按程序終止或取消其報考資格和聘用資格。

      六、聯系咨詢電話

      玉溪市委組織部組織二科0877-2021409

      玉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877-2013957

      紅塔區委組織部0877-2036069

      紅塔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77-2025135

      江川區委組織部0877-8019111

      江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77-8012796

      澄江市委組織部0877-6911120

      澄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77-6816695

      通海縣委組織部0877-3029197

      通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77-3029122

      華寧縣委組織部0877-5011128

      華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77-5011289

      易門縣委組織部0877-4968500

      易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77-4961216

      峨山縣委組織部0877-4011705

      峨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77-4014985

      新平縣委組織部0877-7017000

      新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77-7015696

      元江縣委組織部0877-6515048

      元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77-6553278

      七、監督電話

      玉溪市紀委監委駐市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0877-6618938

      玉溪市紀委監委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監察組0877-2076981

      中共玉溪市委組織部

      玉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附件:

      1.玉溪市2023年面向優秀村(社區)干部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信息表

      2.玉溪市2023年面向優秀村(社區)干部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3.玉溪市2023年面向優秀村(社區)干部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經歷業績評價表

      注:此教師招聘信息來源于網絡,若有變更、修改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s://www.yxrc.cn/yxrc/article.g?m=detailRc&p_id=26770351&cateid=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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