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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西省陽泉市城區事業單位招聘簡章
發布時間:2024-05-07 20:29:15 瀏覽:0根據《陽泉市開展司法協理員制度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結合我區實際,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司法協理員6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名額
6名。
三、司法協理員崗位職責
司法協理員崗位在司法所,協助履行以下工作職責:
1.協助司法所指導調解工作;
2.協助司法所參與基層普法依法治理;
3.協助司法所組織提供基層公共法律服務;
4.協助司法所承擔社區矯正工作;
5.協助司法所協調開展刑滿釋放人員安置幫教工作;
6.協助司法所參與推進轄區基層法治建設;
7.協助司法所開展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
8.協助司法所開展合法性審核(查)工作;
9.協助司法所面向社會收集立法意見建議;
10.協助司法所做好人民陪審員選任工作;
11.協助司法所開展遠程視頻會見工作;
12.完成法律法規賦予和上級司法行政機關交辦的事務。
四、招聘條件及資格
1.應聘司法協理員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熱愛祖國,熱愛人民,遵守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計算年齡截止時間為
(4)具有陽泉戶籍或者居住地為陽泉;
(5)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和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6)能熟練使用計算機常用辦公軟件,具有較好的語言、文字表達能力;
(7)組織紀律性強,執行能力強,能適應基層一線工作;
(8)同等分數下優先聘用: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或法學及相關專業畢業的,或具有政法相關工作經歷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為司法協理員: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4)曾因違法、違紀被開除或者解聘的;
(5)曾因違反司法行政機關管理規定被辭退的;
(6)不適合從事司法協理員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工作總體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擬聘用人員公示、聘用等流程進行。由城區司法協理員招(選)聘工作小組統籌組織,區司法局和區人社局負責具體實施。其中,報名、資格審查、考試(筆試、面試)環節的工作委托陽泉永太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組織實施。
1、發布招聘公告。
城區開展司法協理員制度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陽泉市城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yqcq.gov.cn/)發布招聘公告。
2、報名。
本次招聘采取線下報名。報名時間為
特別提示:報名應聘人員務必堅持誠信報考,填寫《誠信報考承諾書》,報名填寫的個人信息務必真實、準確。資格審查和驗證工作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應聘資格,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負,涉及違紀的按有關違紀處理規定予以查處:
①應聘人員不能按時、按要求提供有關證件、材料的;
②報名時填報的主要信息(如學歷、學位、專業、出生年月、現就業情況、現工作單位、參加工作時間等)與提供的證件、材料及真實情況不符的;
③隱瞞與報考資格有關的個人信息的;
④提供虛假信息,或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報考資格的;
⑤其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要求的。
3.資格審查。
應聘人員報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進行審核(核原件、收復印件):
(1)本人身份證原件(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且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一致)及復印件(正反面);
(2)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國內學歷的,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生成有二維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國外學歷的,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首頁與本人頁);
(4)本人近期紅底一寸免冠彩照2張;
(5)無犯罪記錄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6)個人征信報告、工作經歷佐證材料等;
(7)不是陽泉戶籍的需提供現居住地證明。
4、領取準考證
在規定時間內未領取準考證的,視為主動放棄應聘。
5、考試
招聘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
(1)筆試
筆試在5月下旬或6月上旬進行,形式為閉卷考試,時長120分鐘,滿分100分。筆試具體時間(報名結束后一周左右)、地點及要求詳見準考證和城區政府網站發布的筆試公告。
筆試內容主要包括:
1、政治理論和傳統文化:習近平法治思想和我國古代法治文化等方面的基本知識;
2、時事政治:中國共產黨二十大報告、國家“八五”普法規劃、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等方面的基本知識;
3、法律知識:憲法、民法典、人民調解法、社區矯正法、法律援助法、民事訴訟法、刑法、行政處罰法、治安管理處罰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居民委員會組織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山西省平安建設條例、山西省關于深化網格化服務管理指導意見、陽泉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方面的基本知識;
4、公文寫作。
筆試結束5個工作日后(遇節假日順延),參加考試人員可憑身份證、準考證到報名處現場查詢筆試成績,具體查詢日期見筆試公告。
參加筆試時,應聘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缺少證件人員不得參加考試。身份證過期、丟失的請及時到公安機關辦理臨時身份證。
(2)面試
面試大約在筆試結束2周左右進行,具體時間、地點詳見面試公告。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理解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人際溝通能力,計劃、組織協調和應變能力,以及舉止儀表等。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面試不合格的人員不進入后面環節。面試結束5個工作日后(遇節假日順延),綜合成績在城區政府網站公布。
應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為主動放棄面試資格。
(3)排名
面試后,應聘人員按考試綜合成績排名。若綜合成績出現并列,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名;若筆試成績依然并列,加試一場面試,按加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名。
6、體檢
根據考試后排名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安排在具有體檢資質的醫院進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人員,視為主動放棄應聘資格。
體檢結果不合格的,進行一次復檢。如復檢不合格,取消應聘資格。對因懷孕等特殊情況不能全部完成體檢項目的,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
因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造成聘用崗位空缺的,可按照本崗位應聘人員排名順序依次進行遞補。
7、考察
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入考察范圍。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撰寫考察材料。同時要對考察對象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和檔案進行審核,對其資格進行再次確認。
考察不合格人員取消應聘資格,不再遞補。
8、提出擬聘用人員名單
根據應聘人員綜合成績、體檢及考察結果,經區招(選)聘司法協理員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提出擬聘用人員名單。
9、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城區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10、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滿,公示結果無異議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與區司法局簽訂勞動合同,聘用為司法協理員。聘用人員實行6個月試用期,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司法協理員屬于編外人員,不占機關事業編制。試用期內,其工資按照城區全科網格員工資標準執行;試用期滿正式聘用后,按照城區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標準的70-75%執行(大專學歷70%、本科及以上學歷75%)。社保、休假、福利等相關待遇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其中社保方面參加陽泉市城區城鎮企業職工社會保險。
聘用為司法協理員的人員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必須在首個聘期內取得大學本科學歷。規定時間內未取得大學本科學歷的,區司法局不予續簽聘用合同。正式聘用后,區司法局與聘用人員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進行。
特別提示:聘用為司法協理員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區司法局與其解除聘用手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招聘條件的;
2.招聘前有違法犯罪、隱瞞不報的;
3.嚴重違反單位的規章制度和規定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造成嚴重后果的;
5.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6.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7.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8.曾因違法、違紀被開除或者解聘的;
9.曾因違反司法行政機關管理規定被辭退的;
10.不適合從事協理員工作的其他情形;
11.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應聘咨詢
報名咨詢:0353-2030110
資格審查咨詢:0353-2030110
咨詢時間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七、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招聘各環節所涉及的紀律要求及保密制度,發現有玩忽職守或徇私舞弊行為的,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追查責任,嚴肅處理。面試考官必須遵照有關回避規定實行回避。整個招聘工作接受組織監督和社會監督,做到信息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
監督電話:0353-5678658
特別提示:
1.本次招聘的各類公開信息均在城區政府網站發布,如從其他渠道獲取錯誤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時獲取招聘信息的,后果考生自負。
2.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組織考試輔導班,社會上以各種名義舉辦的輔導培訓班均與本次招聘考試無關,請廣大報名應聘人員提高警惕,謹防上當受騙。
3.未盡事宜及特殊情況,由城區開展司法協理員制度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城區開展司法協理員制度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注:此教師招聘信息來源于網絡,若有變更、修改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www.yqcq.gov.cn/cqdt/tzgg_22316/202405/t20240506_1881528.html
事業單位招聘信息標簽:山西省陽泉市城區事業單位招聘 山西省陽泉市城區考編 山西省陽泉市城區公務員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