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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共永順縣委辦公室(湖南)事業單位招聘簡章
發布時間:2024-05-06 18:54:54 瀏覽:0根據工作需要和《湖南省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湘人社發[2016]14號)、《關于進一步規范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流動調配工作的通知》(湘組發[2015]26號)、《永順縣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選聘)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永組通[2017]9號)等文件規定,中共永順縣委辦公室決定開展2024年公開選調(聘)工作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與計劃
本次公開選調(聘)工作人員2名。具體見《中共永順縣委辦公室2024年公開選調(聘)工作人員職位表》(附件1)。
二、報名范圍與條件
(一)報名范圍
報考職位需為全縣已進行公務員登記的在編在崗公務員、已進行事業人員登記的在編在崗全額事業人員。
(二)報名條件
1.政治過硬,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調整異動后在現單位工作1年以上;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選調(聘)職位所需的任職資格條件,具體見附件1;
6.公務員職位年齡為35周歲及以下指1988年4月以后出生,全額事業職位年齡為40周歲及以下指1983年4月以后出生。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公開選調(聘):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按照國家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的或對調動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錄用公務員職位未滿5年(選調生錄用未滿2年)的,錄用事業人員職位未滿服務年限的;
5.鄉科級副職或四級主任科員及以上人員,全額事業管理八級或八級職員及以上人員;
6.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轉任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以上年齡、工作經歷等計算時間截止至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選調(聘)實行現場報名。報名人員要嚴格按照公告和職位表要求進行報名,并對自己的報考信息負責。
(一)報名時間
(二)報名地點
中共永順縣委辦公室(行政中心418室)。
(三)報名資料
1.報名登記表(附件2,一式兩份,三張兩寸免冠彩色近照);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公務員登記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首聘登記表》等身份證明復印件;
5.符合公開選調(聘)職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材料。
(四)資格審查
在個人自愿報名基礎上,按照管理權限,經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蓋章后,由縣委辦公室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初步審查,確定筆試人選。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調(聘)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選調(聘)資格。
職位報名人數與擬選調(聘)計劃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低于規定比例的,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為2:1或取消該崗位選調(聘)計劃。
初審合格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到縣委辦(行政中心418室)領取準考證。考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四、考試
本次公開選調(聘)采取筆試方式進行,筆試科目為《申論》,實行閉卷考試,考試時間為90分鐘,分值為100分,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四舍五入)。
五、考察
考察入圍人選按照筆試成績及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若筆試成績出現并列,采取復試辦法確定考察人選。若實際參加筆試人數沒有達到有效競爭,其考察入圍人員筆試成績不低于70分。考察主要包括考察入圍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選調(聘)資格條件等方面的情況,并將資格審查貫穿于選調(聘)全過程。因考察不合格或放棄出現空缺名額的不再遞補。
六、公示
經審核確定的擬選調(聘)人員在永順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反映有嚴重問題的,由縣委辦公室會同縣紀委監委等部門進行調查,查有實據的,取消公開選調(聘)資格,并不再進行遞補。擬選調(聘)人員經審核公示后放棄而出現空缺名額的不再遞補。
七、試用和辦理手續
公示期滿無異議后,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間,選調(聘)人員在原單位的一切關系、待遇不變;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按規定辦理調動手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選調(聘)資格,不予辦理調動手續,人員回原單位,亦不予遞補;試用期滿,放棄辦理調動手續而出現空缺名額的,亦不予遞補。
八、有關要求
1.報考人員提交的相關材料需真實、準確;
2.公開選調(聘)工作嚴格按照資格條件及規定程序執行,全程接受紀委監委及社會各界的監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現象;
3.對違反公開選調(聘)工作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取消公開選調(聘)資格、調離工作崗位或者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縣委組織部和縣紀委監委駐縣委辦紀檢監察組負責受理投訴舉報,并按照管理權限進行處理;
5.報考服務咨詢電話:0743—5222324(縣委辦政工室);
6.本公告未盡事宜由中共永順縣委辦公室負責解釋。
中共永順縣委辦公室
相關附件下載:附件1:中共永順縣委辦公室2024年公開選調(聘)工作人員職位表.xlsx
附件2:中共永順縣委辦公室2024年公開選調(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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