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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浙江省龍港市關于中小學教師招聘公告

      發布時間:2024-03-19 20:38:56 瀏覽:0

      為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根據《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浙人社發[2012]194號)、《溫州市教育局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規范公辦學校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溫教人[2015]22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提前赴浙江師范大學公開招聘普通高校優秀畢業生5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時間及地點

      浙江師范大學專場招聘會:3月22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浙江師范大學(金華本部)啟明籃球場。

      二、招聘崗位及名額

      公辦學校招聘55人,招聘崗位及資歷要求具體詳見《2024年春季龍港市提前赴浙江師范大學公開招聘優秀畢業生崗位計劃表》(詳見附件1)。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符合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要求。

      2.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及技能條件。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和心理條件。

      4.年齡要求為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放寬至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師范類本科畢業生應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相應教師資格證書。非師范類本科畢業生、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應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相應教師資格證書或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報考對象若不能按規定時間提供相關證書,則取消聘用資格。

      6.符合專業要求。專業參考教育部高校專業設置目錄審查認定(附件2)。目錄中未列入的專業或各高校新設專業,以及國(境)外高校專業,如與崗位要求的專業相近、相似的,本著“宜寬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選拔”的原則進行審查認定。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被辭退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身份的工作人員。

      (4)《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中明確要求回避的人員。

      (5)國家和省另行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6)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定向生及委培生。

      (二)資格條件

      普通高校畢業生,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國內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或國外高校同等學歷學位的畢業生。國內外碩士研究生均要求大學階段為普通高校本科并獲得相應學士學位。

      2.2024屆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西南大學、南京師范大學、湖南師范大學、華南師范大學、首都師范大學等10所師范院校師范類本科畢業生。

      3.2024屆第二輪“雙一流”建設高校(其中一流學科建設高校畢業生所學專業須與對應的一流建設學科相一致)本科畢業生。

      4.2024屆浙江省內高校設立的“精英班”(如浙江師范大學初陽學院、杭州師范大學經亨頤學院、溫州大學溯初班、浙江外國語學院卓越班、紹興文理學院祖楠班)師范類本科畢業生。

      5.2024屆普通高校師范類本科畢業生,大學期間獲國家獎學金(不含勵志獎學金)或省政府獎學金(不含勵志獎學金)或校級二等及以上獎學金或校級三等獎學金兩次及以上(每學年限計一次,不含勵志獎學金,校團委或校處室<部門>頒發的不列入校級資格)或普通高校師范類本科校級及以上優秀畢業生;或大學期間獲得校級及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等榮譽,且在大學期間獲得一次校級三等獎學金。

      6.2024屆普通高校師范類本科畢業生,大學期間個人特長獲得省級(指省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舉辦或聯合舉辦,下同)及以上競賽個人三等獎及以上(含省高等學校師范生教學技能競賽三等獎及以上);或獲省級團體競賽季軍及以上。

      7.2024屆普通高校師范類本科畢業生,入學時達到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高考)第一批普通高校分數線(不含藝術、體育類)。

      8.2024屆普通高校本科相關專業畢業生,允許報考職高學段專業課崗位。

      (三)有關說明

      1.符合資格條件第1、2、3、4、8其中一條及以上的不限戶籍,資格條件第5、6、7必須為龍港戶籍(生源)。

      2.上述獎學金是指大學期間校級及以上專業獎學金;不設專業獎學金的學校,取該校校級獎學金中最高級別的獎學金視作專業獎學金。

      3.報考語文學科須具備二甲及以上普通話等級證書,報考其他學科須具備二乙及以上普通話等級證書。

      4.博士研究生不設專業限制,根據博士研究生的專業及個人特長,組織相應的單位與博士生本人面談,以“雙向選擇”的方式,按人盡其才的原則落實單位。

      5.2024屆國內普通高校畢業生即指2024年畢業并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的畢業生,國(境)外高校2024年畢業應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等同于2024屆國內普通高校畢業生。

      6.本科生報考崗位須與教師資格證書學科相對應且與所學專業對口;碩士研究生報考崗位須與教師資格證書學科相對應且與本科所學專業對口或研究生所學專業對口(專業對口詳見附件3)。

      7.上述各項中的專升本以及網絡學院、成人教育學院畢業生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圍。本科學歷畢業生應具有相應學士學位,研究生學歷畢業生應具有相應碩士學位證書,且還須提供本科學歷學位證書。

      四、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信息發布

      在龍港市人民政府網發布招聘信息。

      (二)組織報名

      本次招聘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由承辦院校具體安排場地。符合招聘條件的對象在規定時間到設點高校現場或指定地點報名,逾期視作放棄報名資格,每生只限報一個學科崗位。

      1.報名時間及地點:

      時間:2024年3月22日(星期五)9:00-12:00

      地點:浙江師范大學(金華本部)啟明籃球場

      2.報名材料:報名對象按所需條件提供相應材料,所有證書等材料均須原件(原件驗證后返還)和復印件一份,報名材料清單如下:

      (1)報名表。如實填寫的《2024年春季龍港市提前赴浙江師范大學公開招聘優秀畢業生報名表》(詳見附件3),并附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張。

      (2)身份和戶籍證明。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和有效戶口簿(或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戶籍在大學的原龍港籍報考對象可用有遷出地記錄的戶口簿代替。

      (3)教師資格證書及普通話證書。師范類已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考生須提供與報考崗位學段學科相適應的教師資格證書。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須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與報考崗位學段學科相適應的教師資格證書或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并于入職一年內完成認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報考語文學科的須具備二級甲等及以上普通話等級證書,報考其他學科的須具備二級乙等及以上普通話等級證書。

      (4)學歷、學位證書。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供相應證書;2024屆畢業生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需提供相應的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下載打印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并須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并提供學歷、學位證書。碩士研究生學歷的還須提供本科學歷學位證書。涉及學歷證書的須提供相應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下載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國(境)外學歷的須提供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尚未畢業的,資格審查時必須提供就讀院校開具的在讀證明(須注明畢業時間)。

      (5)師范類證明材料。師范類學生需提供師范類畢業生的證明(如專業中含“師范”標注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持《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或所在大學專業標注師范類的高考當年當地普通高校招生計劃書、或浙江省內和教育部屬高校出具的師范證明、或省外高校出具含當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師范招生計劃材料的師范證明)。

      (6)其他材料。“優秀畢業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榮譽證書和獎學金證書、在校就讀期間獲得的其他符合報名條件的榮譽證書等。以上證書獲得時間截止招聘現場報名當天;若證書尚未頒發,需提供加蓋學校公章的網絡公示材料。

      (三)資格審核、面談

      現場報名、資格審核、面談。根據準入條件,經資格審核后,現場組織人員與報名對象進行面談,通過面談由面談專家組按開考的崗位比例3:1要求確定面試考核建議人選,如低于開考比例直接進入面試。

      (四)面試考核

      考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綜合素質及能力。結構化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70分,低于合格分的不予錄用。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以面試通知書為準,不按時參加考核的,視為自動放棄。

      (五)簽訂就業協議

      根據考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確定擬聘用對象(如遇考核成績同分的,進行加試,加試時間、形式另行通知),用人單位和擬聘用對象簽訂就業協議書。未按規定簽訂就業協議的,視為自動放棄擬聘用資格。因放棄而空缺的崗位,在簽約次日24點前從本崗位考核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簽訂就業協議書后違約的,須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六)優秀考生調劑

      在擬聘用對象簽訂協議書后,用人單位尚有崗位空缺的,對考核成績高于80分(含80分)、符合空缺崗位條件要求且未被確定為擬聘用對象的考生(不含主動放棄簽約的考生),經學校和考生雙向選擇,經市社會事業局審核同意后,可確定為擬聘用對象,簽訂就業協議書。

      (七)體檢和考察

      簽約人員參加統一組織的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考錄體檢標準執行。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環節的辦法進行。體檢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同時解除就業協議。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棄權等原因產生的缺額,不予替補。

      五、公示與聘用

      (一)體檢、考察合格后,對擬聘用對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則解除就業協議。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擬聘用人員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應聘崗位(學科)規定的學歷學位和教師資格證等相關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不按時辦理手續的按自動放棄處理,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二)資格審核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在資格審核時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及聘用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或在招聘全過程的各個環節中發現與招聘文件不相符的人員,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

      (三)2024屆畢業生報名時未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等材料的須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國(境)外高校畢業生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所學專業和畢業時間等信息以認證書為準。2024屆碩士及博士研究生如遇特殊情況,由本人申請,經審核同意后,可適當放寬取得學歷學位的期限,但最遲不得超過2024年12月31日。上述時間以學歷、學位證書落款時間為準。

      (四)未能按要求提供學歷學位證書、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等聘用所須材料的,解除就業協議,取消聘用資格,已經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或不予續聘。

      (五)聘用人員在龍港市教育系統服務期限不少于5年(含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項

      (一)整個招聘過程應嚴格規范程序,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報名、面試不收取任何費用。

      (二)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35號令)執行。

      (三)符合招聘條件的對象可以在招聘時間內到設點高校現場報名,逾期視作放棄報名資格。

      (四)本次招聘未盡事宜,由龍港市社會事業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龍港市社會事業局人事科0577-59911872

      監督電話:龍港市社會事業局機關黨委0577-59911863

      附件:1.2024年春季龍港市提前赴浙江師范大學公開招聘優秀畢業生崗位一覽表.doc

      2.龍港市2024年公開招聘教育人才學科(專業)對應目錄.doc

      3.2024年春季龍港市提前赴浙江師范大學公開招聘優秀畢業生報名表.doc

      4.第二輪“雙一流”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名單.doc

      中共龍港市委組織部龍港市社會事業局

      2024年3月14日

      注:此教師招聘信息來源于網絡,若有變更、修改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www.zjlg.gov.cn/art/2024/3/14/art_1229551151_42286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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