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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省龍港市人民法院事業單位招聘簡章
發布時間:2023-12-05 16:21:42 瀏覽:0因工作需要,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經研究,決定龍港市人民法院審判保障服務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龍港市人民法院審判保障服務中心:為龍港法院管理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為正股級,其主要職責是承擔法院執法辦案、行政綜合工作等相關輔助工作,所需經費由財政全額補助。
二、招聘計劃
龍港市法院審判保障服務中心綜合崗位1名。
三、報考條件
(一)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3.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年齡、身體條件。
5.具有崗位要求的戶籍條件(以
(二)崗位條件
1.學歷、學位: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相應的學士及以上學位;
2.專業:法學類(招考專業條件參考《2024年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參考目錄》);
3.年齡:大學本科和碩士研究生年齡18至35周歲(
4.性別:不限;
5.戶籍:具有溫州市戶籍。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可憑生源地戶籍報名(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本次招聘:
1.龍港市機關單位在編在職人員、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學生。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被依法認定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中明確要求回避的人員。
5.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不宜錄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網絡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程序
報名、資格初審通過網絡方式進行。
1.注冊報名及資格初審
報名時間:
資格初審時間:
網上報名系統入口:https://lgswzp.zhaopin.zj.cn
報考人員要按崗位要求和網上報名系統提示,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后,還需上傳以下附件:
①本人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正面、反面;
②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溫州市生源須提供遷出記錄的戶口簿);
③畢業證書(留學回國人員上傳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④學位證書;
⑤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報名資格條件中涉及時間起止問題和證書證件(證明)取得時間的,除已注明的外,以證書證件(證明)中落款時間為準,計算時間均統一截至
報考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均為國家教育行政機關認可的學歷學位。招考專業條件參考《2024年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參考目錄》。國外學歷及專業可根據報考人員專業與公告發布專業相近性的原則予以審查。
2.計劃取消
經資格初審后,原則上按照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報名人數1:3的比例開考。報名人數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將取消招聘計劃數,相關信息將及時在龍港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zjlg.gov.cn/)公布相關公告。
3.下載并打印《筆試準考證》
時間:
已完成報名的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自行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
(二)筆試
時間:
9:30-11:30《綜合基礎知識》
考試時,考生須憑《筆試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筆試。
根據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擬面試對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則一并列為擬面試對象。具體名單屆時請登錄相關網站查詢。
(三)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僅對列為擬面試對象的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復審通知在龍港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zjlg.gov.cn/)發布,請密切關注相關網站。
2.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照片2張、本人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溫州市生源須提供遷出記錄的戶口簿)、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各層次學歷學位證書)、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從學信網中下載打印)、報名表(從報名系統下載打印)以及其他相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資格復審開始48小時前,若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將按該崗位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資格復審開始前48小時以內,報考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相關崗位不再遞補。
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不再遞補。
(四)面試
面試由中共龍港市委組織部、龍港市人民法院組織實施,主要考察報考人員適應實際崗位要求的綜合素質。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面試的,視作自動放棄。入圍面試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的,相關職位不再遞補。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為體檢對象。
(五)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考察對象(遇總成績同分的,以筆試總成績高者優先;如筆試總成績亦相同,則需另行加試)。體檢對象名單屆時在相關網站公布。
考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總成績×50%+面試成績×50%。
(六)體檢、考察
體檢和考察工作由中共龍港市委組織部、龍港市人民法院組織實施。體檢、考察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環節的辦法進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
體檢、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資格的,其空缺體檢、考察資格在該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一次遞補。
(七)公示、聘用
1.考察合格的,按招聘計劃數確定擬聘用人選,在相關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公示期滿,對擬聘用對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擬聘用人員收到辦理聘用手續通知,本人放棄聘用資格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不再遞補。在職人員應在辦理聘用手續前自行負責與原單位解除聘用關系,辦理聘用手續時提交相關解除證明材料,未按規定時限及要求提交相關解除證明材料,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
2.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一律實行聘用制,并簽訂《浙江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
五、其他事項
1.為嚴肅人事招聘紀律,整個招聘過程接受社會各界監督。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2.資格審核將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考生在初審、資格復審中提交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崗位資格條件不相符,或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及聘用資格,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
3.截至
4.本次招聘筆試不指定復習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針對本次公開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
5.本公告由中共龍港市委組織部、龍港市人民法院負責解釋,其他未盡事宜及公開招聘過程中有關事項請關注相關網站或向中共龍港市委組織部、龍港市人民法院咨詢(聯系電話:0577-68582103)。
中共龍港市委組織部
龍港市人民法院
附件:2023年龍港市人民法院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xlsx
注:此教師招聘信息來源于網絡,若有變更、修改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zjlg.gov.cn/art/
事業單位招聘信息標簽:浙江省龍港市人民法院事業單位招聘 浙江省龍港市人民法院考編 浙江省龍港市人民法院公務員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