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天水事業單位招聘
2023年甘肅省秦安縣中小學教師招聘公告
發布時間:2023-08-03 19:22:06 瀏覽:0為了進一步優化教育資源配置,促進教師合理流動,解決部分城區學校(幼兒園)師資短缺問題,計劃在暑假期間,為城區部分學校(幼兒園)從全縣中小學(幼兒園)公開選調部分學科教師98人。現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按需設崗,嚴格選拔,擇優選調。
二、崗位數量
共98人,其中高中崗位7人,初中崗位22人,小學崗位36人,幼兒園崗位33人。具體崗位學科人數詳見附表。
三、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忠誠黨的教育事業,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師德優良,品行端正。
2.身體健康。幼兒園崗位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1978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我縣在崗正式教師,從事教育教學工作滿3年及以上(2020年9月及以前參加工作),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二)職業資格、學歷及任教要求
1.高中
本科及以上學歷,有高中教師資格證,專業或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與報考學科一致。
2.初中
在我縣中小學校任教,本科及以上學歷,有中學教師資格證,專業或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與報考學科一致。
3.小學
在我縣小學任教,??萍耙陨蠈W歷,有中小學教師資格證。
4.幼兒園
(1)在我縣農村幼兒園任教,??萍耙陨蠈W歷,有教師資格證。
(2)在我縣中小學任教,??萍耙陨蠈W歷,音樂、美術、體育、學前教育(幼師)專業(含中專所學相應專業),有相應教師資格證。
(三)報考人員只限報一個崗位,不得兼報。局直學校校長、學區校長不得報考。
四、選調方式及時間安排
(一)發布公告(8月2日):在縣政府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和“秦安教育發布”微信公眾號發布公開選調公告。
(二)報名、資格初審(8月3日—8月6日):參加報考的教師統一到所在學校(學區)報名,報名時填寫《秦安縣2023年城區部分學校公開選調教師推薦報名表》,先由學校(學區)初審,對符合報考條件的教師予以推薦。推薦表一律由學校(學區)校長審核并簽署“同意推薦”的意見,加蓋學校(學區)公章。
(三)資格復審(8月7日):學校(學區)匯總后由單位統一上報縣教育局人事股復審(同時上報電子稿)。報名時教師需提交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審驗后交復印件各1份)。
(四)領取準考證(8月9日上午):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由單位指派專人在教育局人事股領取準考證。
(五)筆試(8月10日,語文學科9:00-11:30,其他學科9:00-11:00):采取閉卷方式進行。
考試內容:小學和初中為教育理論、教育法律法規和專業基礎知識,專業基礎知識為報考學科的初中教材內容。高中為教育理論、教育法律法規和專業基礎知識,專業基礎知識為報考學科的高中教材內容。幼兒園為教育理論、教育法律法規和幼教專業知識等。滿分100分。
(六)試教(8月13日):
1.按照分學段(幼兒園學段、小學學段、初中學段、高中學段)及對應崗位學科選調數量1:1.2的比例(凡出現小數點的都予以“進一”取整),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末位成績并列者一同進入),確定試教人員。報考人數不足報考學段及對應崗位學科選調數量1:1.2的,按實際報考人數確定試教人員。
2.試教內容:(1)小學試教小學教材。滿分100分,按40%計入總成績。(2)初中試教初中教材。滿分100分,按40%計入總成績。(3)高中試教高中教材。滿分100分,按40%計入總成績。(4)幼兒園。以問答、朗誦和藝術表演的形式進行。問答和朗誦主要測試語言表達能力,內容是有關幼兒教育、專業學習、工作愿望等方面的問題,朗誦或講述所抽取的中外優秀兒童文學作品;藝術表演主要測試藝術素養,應試者從音樂(聲樂或器樂)、舞蹈、美術(繪畫或手工制作)三個科目中任選一項進行才藝展示。滿分100分,按50%計入總成績。
(七)加分項(8月14日),滿分2分。
1.教齡加分,滿分1分。教齡滿4年起加0.1分,以后每滿1年加0.1分,加滿為止(教齡計算截止日期2023年8月31日)。
2.獲獎加分,滿分1分。國家、省、市、縣、鄉(鎮)級獎依次加1分、0.9分、0.7分、0.5分、0.3分。國家、省、市、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獎項按相應低一級別黨委、政府獎項的分值計算。國家、省、市教科所的現場優質課、示范課獎項分別按省級、市級、縣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獎項計算分值。獲獎類別包括:各級“園丁獎”;各級優秀校長、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先進教育工作者、師德先進個人;小學質量監測先進個人;中考、高考先進個人;省、市、縣級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教學能手,省級鄉村骨干教師;省、市、縣級現場優質課、示范課獲獎人員;各級優秀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其他獎項不納入加分項。不重復累計加分(只加1次最高榮譽得分)。所有加分獎項只限近5年獲得的(2018年9月1日及以后獲得的獎勵)。
(八)人選確定(8月15日):
中小學按所報崗位的(筆試成績×60%)+(試教成績×40%)+(加分項成績),幼兒園按所報崗位的(筆試成績×50%)+(試教成績×50%)+(加分項成績),計算出應試者綜合得分(小數點后保留三位)。按照分學段(幼兒園學段、小學學段、初中學段、高中學段)及對應崗位學科,依據報考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確定擬選調人員。筆試和面試總成績并列時,試教成績高者優先選調,試教成績也相同時,加分項成績高者優先選調。試教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選調。確定的擬選調人員名單予以公示。
(九)選崗:擬選調人員名單公示無異議后,初中、小學、幼兒園各學段在確定的選調人員范圍內,按照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的原則,由擬選調人員自愿選擇崗位。
(十)發文調動:選崗結束后,由縣委編辦、縣教育局發文調動,并報縣人社局、縣財政局備案。
五、工作紀律及要求
(一)各學區、學校要加強對教師選調工作的宣傳,務必將選調工作信息及時傳達到每一位教師。
(二)各學區(學校)校長作為選調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嚴把資格初審關,確保參加選調教師的所有信息資料真實可信、準確無誤,特別是要對教師參加工作時間、學歷、專業、教師資格證等進行認真審核。要充分尊重教師個人意愿,不得無故阻礙或拖延教師報名的資格審核工作。對師德敗壞、工作不認真、教學成效差或正在處分期間(包含正在接受組織調查)的教師,學校和學區不得推薦。對把關不嚴,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在全縣通報批評,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相關學區、學校負責人的責任。
(三)所有參與選調的工作人員要認真履行崗位工作職責,嚴守選調工作紀律,嚴禁違規舞弊行為發生。
(四)參加選調報名的教師要按照師德師風工作要求,提供本人真實的信息資料,杜絕弄虛作假,否則,一經發現,取消本次選調資格。同時三年內不得報考縣域內同類選調。
(五)在選調任何環節中發現有影響選調問題的,取消其選調資格。
六、經費保障
本次選調所需經費由相關選調學校支出,不向報考教師收取費用。
七、組織領導
為加強這次公開選調工作的組織領導,縣上成立領導小組。領導小組在教育局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選調的組織實施工作。
注:此教師招聘信息來源于網絡,若有變更、修改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s://mp.weixin.qq.com/s/cgdOnZ9yAUFNkpbNkCkSIA
事業單位招聘信息標簽:甘肅省秦安縣教師招聘 甘肅省秦安縣最新教師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