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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江蘇省昆山市衛生健康系統衛生人才(醫生、護士等)招聘簡章

      發布時間:2023-07-21 18:54:20 瀏覽:0

      根據《關于印發〈關于創新公立醫院人員編制管理的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蘇編辦發[2015]6號)、《關于創新公立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編制管理的實施辦法(試行)》(昆編辦[2016]9號)等有關文件,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昆山市衛生健康系統將公開招聘緊缺非衛技類專業技術(財務)備案制人員27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及條件等詳見《2023年昆山市衛生健康系統公開招聘緊缺非衛技類專業技術(財務)備案制人員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公布網址:昆山市人民政府網公示公告欄目,http://www.ks.gov.cn/kss/gsgg/common_list2.shtml。

      二、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7年7月24日至2005年7月26日期間出生);以博士研究生學歷報考的應聘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82年7月24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以碩士研究生專業報考的需同時取得財務財會類全日制本科學歷及學位證書。其中:

      (1)以全日制研究生學歷報考,且研究生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要求一致的,不限戶籍;

      (2)以全日制本科生學歷報考的,限昆山戶籍。

      4.具備崗位表中要求的資格條件。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專業技術資格須于報名截止前(2023年7月26日)取得。

      5.資格條件中的“2023年畢業生”,指在2023年畢業并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3年8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適當放寬,但須在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可提供未簽約且不缺聯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生崗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生崗位。上述人員指經省項目辦選拔派遣,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計劃”“蘇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省聘及蘇州大市選聘的原大學生村官等。須提供國家或省項目管理辦公室制發的志愿服務證、所服務縣(市、區)項目管理辦公室證明或《志愿者服務鑒定書》,大學生村官須提供組織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包含以下內容:姓名、身份證號、省選聘還是市選聘、進入時間、考核情況、現在是否在崗等)。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3年畢業生崗位。須提供退役證和縣(市、區)及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門的相關證明。

      6.除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學歷認證日期可放寬的普通高校2023年畢業生和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外,其他人員須于報名截止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方可報考,其他國(境)外留學人員須于報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方可報考。

      7.昆山戶籍以戶口簿為準,遷入時間截止至2023年7月26日。

      8.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顧條件的應聘人員(如:夫妻分居兩地、父母身邊無子女等),不受戶籍限制,可以報考配偶或父母戶籍所在地的崗位。符合戶籍照顧政策的情況有:夫妻兩地分居,指一方已經具有昆山戶籍,目前在昆山有固定工作并繳納社保,另一方是非昆山戶籍的應聘人員;父母身邊無子女,指父母雙方都具有昆山戶籍,子女系獨生子女且是非昆山戶籍。

      9.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其他條件。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1)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3屆畢業生;

      (2)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3)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4)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7月24日9︰00~7月26日16︰00。

      應聘人員未在報名截止時間之前提交報名信息,系統自動關閉的,視作“報名不成功”;2023年7月26日16:00后,報考資格未審核或資格審核未通過的,不能再更改報名信息,也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

      2.方式:應聘人員需登錄“昆山市衛生健康招聘平臺系統”(http://218.4.57.8:19001/net/index使用谷歌瀏覽器),按照要求注冊本人基本信息,并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及上傳資格審查所需材料。

      3.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并對照《崗位簡介表》的要求,選擇符合條件的1個崗位進行報名(系統即時顯示崗位報名人數)。崗位一經選定后,其資格確認、筆試、面試均在該崗位內進行,成績僅在該崗位內有效,與其他崗位無關聯。

      4.應聘人員填寫報名信息時,人員信息要與身份證、戶口簿信息一致;學習情況等信息要與畢業證書、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材料信息一致。

      5.應聘人員須誠信應聘,不弄虛作假、不違規違紀,須對照招聘崗位要求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凡有弄虛作假、違規違紀行為者,一經查實,將根據有關規定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考試成績、聘用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者國家、省另有規定外,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

      (二)網上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時間:2023年7月24日9:00~7月27日12:00。

      應聘人員可在系統報名提交24小時后,及時于報名系統中查看審核結果,并根據初審意見于7月27日12:00前完善相關資料,逾期未能完成修改上傳,視為資格初審不通過,取消報名資格。

      2.應聘人員對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和資格初審單位對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2023年7月24日9︰00~7月27日15︰00。各招聘單位聯系方式詳見《崗位表》。

      3.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不能改報其他崗位。

      4.資格初審以上傳的材料為依據,報名需上傳的資料有(生成PDF上傳):

      (1)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證件照(像素130*170,JPG格式,30KB以下);

      (2)基礎資料:本人有效期內第二代身份證(正反兩面)、戶口簿(以本科學歷應聘人員須提供)、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暫未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2023年畢業生需上傳所在院校出具并蓋章確認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等;

      (3)《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4)符合戶籍照顧政策的應聘人員,如屬于夫妻兩地分居情形的,另須出示結婚證書(結婚證書須于2023年7月26日前取得)、在昆山一方配偶的身份證、戶籍證明(戶口簿)及社保繳納清單;如屬于照顧父母身邊無子女情形的,另須出示父母雙方同在昆山的戶籍證明(戶口簿)和獨生子女證明;

      (5)歸國留學人員應上傳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如果尚未取得《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須上傳國(境)外學籍相關材料(中英文對照);

      (6)崗位條件中所要求的其他相關資料(如會計專業資格證書或會計專業資格考試成績截圖;參加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的證明材料;退役人員證明材料等)。

      (三)網上繳費

      網上報名系統繳費時間:2023年7月24日9:00~7月27日15:00。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須使用具有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報名系統繳納筆試費100元/人,收費依據為:江蘇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明確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收費政策的復函》(蘇價費函[2007]146號)。通過資格初審并且完成繳費確認的應聘人員,即報名成功。未按時通過資格初審、繳費的視為無效報名。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和農村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先繳費確認。參加筆試后,憑民政部門發放的相關證明到衛健委辦理減免考試費用手續。繳費成功后,除符合條件的貧困家庭人員外,不退還筆試費。

      (四)招聘崗位核減或取消

      本次招聘筆試開考比例為1︰3,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網絡繳費結束后,如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將由衛健委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崗位核減公告將在“昆山市衛生健康招聘平臺系統”另行公告。應聘崗位被取消的報名成功人員可在2023年7月28日9︰00~12︰00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逾期未改報或改報不成功的,視為放棄,由衛健委統一辦理退費手續。

      (五)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準考證打印及有關事項將在“昆山市衛生健康招聘平臺系統”另行公告。

      2.本次招聘筆試采取閉卷筆試法,筆試內容為財會相關專業知識。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3.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4.筆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在合格分數線以上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選,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5.筆試成績將在“昆山市衛生健康招聘平臺系統”公布,請應聘人員隨時關注查閱本人成績,是否進入資格復審環節。

      (六)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時間、地點、網上繳費及有關事項將在“昆山市衛生健康招聘平臺系統”另行公告。

      2.應聘人員應根據公告要求,在規定時間段內進行面試費用網上繳費。收費標準為:100元/人,收費依據為:江蘇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明確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收費政策的復函》(蘇價費函[2007]146號)。繳費成功后,除符合條件的貧困家庭人員及資格復審不通過的人員外,不退還面試費用。

      3.網上繳費成功的應聘人員進入資格復審環節,應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到現場參加資格復審,逾期不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4.經復審,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經招聘單位報衛健委同意后,取消其面試資格。被取消面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應當場向負責資格復審的招聘單位陳述申辯。因放棄或復審不合格造成缺額時,可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以及其他筆試成績排名靠前的應聘人員請在成績公布后,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招聘單位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通訊方式(手機)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5.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發放《面試準考證》。

      6.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面試前在報名網站公布。

      (七)面試及總成績計算

      1.面試時間、地點在報名網站另行公布。具體面試程序和有關注意事項詳見公告。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能力。面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3.面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第三位四舍五入。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計算總成績。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4.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偝煽兿嗤模」P試成績高者;如筆試成績仍相同,則對成績相同的人員另行安排加試。加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5.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在“昆山市衛生健康招聘平臺系統”公布。

      (八)體檢

      1.參加體檢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招聘崗位條件中對身體條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體檢不合格者不得錄用。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體檢費用應聘人員自理。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復檢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3.懷孕應聘人員X光等項目暫不檢查,先進行考察(政審),孕期結束完成體檢。體檢、考察(政審)合格的,進入公示環節。

      (九)考察(政審)

      1.本次招聘對通過考試且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考察(政審),考察(政審)標準參照蘇州市公務員招錄考察(政審)相關要求進行??疾欤ㄕ彛┎缓细裾卟挥桎浻?。

      2.因應聘人員體檢、考察(政審)不合格或主動放棄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經招聘單位申請,主管部門同意,可在報考同一崗位的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也可以決定不遞補。

      (十)資格再審、錄用和聘用

      1.本次招聘對通過考試且體檢合格、考察(政審)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再審。對不符合《公告》規定的本次公開招聘的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所需專業、技能等資格條件的人員,取消其錄取資格。

      2.各招聘崗位擬錄取人員名單將在昆山市人民政府網站衛健委公開專版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有關錄用材料經招聘單位報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辦理相關錄用手續,并報昆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3.因資格再審不合格或擬錄用人員自公示之日起放棄錄用資格的,不予遞補。

      4.應聘人員在辦理錄用報到手續前,應及時將本人檔案關系轉移至昆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檔案管理室。逾期不能提供相關證件或無法轉遞檔案的,取消錄用資格。

      5.擬錄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與招聘單位簽訂《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協議書》和工作合同。擬錄用人員與首聘單位服務期不得少于3年,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與聘用單位簽訂的合同,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合同,自謀職業。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相關錄用手續的,取消其錄取資格。

      6.博士研究生錄用后按照事業單位編制人員進行管理;其他學歷層次錄用后按照備案制工作人員(相關待遇參照事業編制)進行管理,按照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7.進入錄取階段的應聘人員,因個人原因單方面違約的,須與招聘單位進行協商,并遵照招聘單位相關規定解除協議。

      8.擬錄用人員自名單公示后,無故放棄的,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一年內不再接受其再次應聘我市衛健系統自主公開招聘崗位。

      四、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對單位和個人違反招聘規程一經查實的,按國家、省、市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中紀律與監督的有關規定處理。

      本《公告》由昆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12-55211705;各招聘單位咨詢電話詳見《崗位表》

      舉報受理部門及電話:衛健委審計管理室(0512-57369316);衛健委組織人事科(0512-57369505)

      附件:2023年昆山市衛生健康系統公開招聘緊缺非衛技類專業技術(財務)備案制人員崗位表

      昆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3年7月18日

      注:此教師招聘信息來源于網絡,若有變更、修改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www.ks.cn/kss/gsgg/202307/d520f8bb322749d792d3cecca352368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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