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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深圳市應急管理監測預警指揮中心高校教師招聘簡章
發布時間:2023-06-25 20:23:25 瀏覽:0根據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深圳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的通知》(深人社規[2019]9號),深圳市應急管理監測預警指揮中心(以下簡稱市應急管理監測預警指揮中心)決定面向社會人員選聘事業單位編制工作人員1名,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崗位和人數
選聘管理崗位職員1名,詳見《深圳市應急管理監測預警指揮中心公開選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以下簡稱《計劃表》)。
《計劃表》內報考專業分類參考《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
二、選聘基本條件及要求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和技能條件;
5.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本公告及《計劃表》所規定的資格條件。
(二)有關要求
1.選聘范圍:符合條件的社會人員。
2.選聘學歷、學位及所學專業要求
(1)考生的學歷、學位須為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
(2)報考人員的所學專業須與崗位要求的專業相符,考生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專業的方向不是專業名稱,學位種類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在國(境)外院校所學專業以所獲學位證書上注明的專業名稱為準。崗位專業條件參考《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崗位要求的二級專業科目(學科代碼),相應的三級專業(專業代碼)都可報考。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等材料,用于判定是否符合崗位專業要求,屬國(境)外學歷的須同時提交相關材料的中文譯本。
3.工作經歷:具有2年以上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等工作經驗。須提供原工作單位開具的工作經歷證明(附件3),以及該工作時間段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或工作合同、工資單等(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或工作合同、工資單等在資格初審時可暫不提供,但必須書面保證,最遲在辦理聘用備案手續時提供,否則取消聘用資格)。境外歸國人員無法提供社保繳納記錄的,以原單位開具的工作經歷證明為準。工作經歷證明時間均截至
4.選聘年齡:40周歲以下,年齡的計算截至
5.服務年限:聘用后需在本單位工作滿5年。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接受報名: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他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近兩年內,在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
5.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6.未完成教學大綱規定學習內容的結業生、肄業生;
7.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
8.非地方班的軍隊院校應屆畢業生;
9.現役軍人;
10.未經現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深圳市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
11.法律法規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
報名和資格初審由市應急管理監測預警指揮中心組織實施。
(一)報名時間、地點
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1.時間:
2.地點:深圳市福田區國際創新中心C棟6樓會議室。
3.聯系電話:0755-88120624。
(二)報名須提交的資料
1.《深圳市事業單位選聘職員報名表》(附件4)(一式兩份,貼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
2.身份證(驗原件,交復印件);
3.戶口簿(驗原件,交復印件);
4.學歷學位證書及驗證證明(驗原件,交復印件)。留學回國人員在提供學位證書的同時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等有關證明材料。報考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在國(境)內就讀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函;
5.深圳市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報考的,還須提供其現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6.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驗原件,交復印件);
7.反映個人能力和實績的證明材料,如競賽和榮譽證書、獎學金證書、發表的論文等。
應聘人員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須真實,如弄虛作假,取消其考試及聘用資格。以上材料均提供電子版、復印件或掃描件。
(三)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與報名同時進行,經審查合格者,入圍筆試和面試,現場發放《筆試和面試通知書》。報名資料由選聘單位留存。資格審查只是對報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審核,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過程,在后續招聘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因考生提供的證件、資料虛假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本人負責。
四、筆試和面試
筆試和面試由市應急管理監測預警指揮中心委托第三方機構負責組織考試,市應急管理局負責指導監督,應聘人員憑《筆試和面試通知書》和身份證(兩證缺一不可)參加。
(一)時間和地點
詳見《筆試和面試通知書》。
(二)筆試、面試的方式和內容
筆試為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等專業素質測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專業技術能力。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是測試應聘人員適崗能力和綜合能力。
(三)評分方式和成績公布
筆面試工作按照先筆試后面試的順序開展,面試成績當場發放,筆試成績將在面試工作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與考試總成績一同發布。筆試和面試分值均采用百分制,設置60分合格線。面試評分采取“有效平均分法”即去掉1個最高分、1個最低分后剩余分數的平均分,面試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按照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選。如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該成績仍然相同的,另行組織加試。
測評成績和入圍情況,面試工作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深圳市應急管理局網站(http://yjgl.sz.gov.cn/)上公布。
五、體檢、考察、公示和遞補
(一)體檢
取得體檢資格的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筆試和面試通知書》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張,到指定醫院體檢(具體地點另行通知)。體檢人員應按時參加體檢,否則視為放棄資格。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二)考察
1.對象:體檢合格的人員,由市應急管理監測預警指揮中心在30天內完成考察。
2.主要內容:
全面考察擬聘對象的德、能、勤、績、廉以及適應所報崗位的相關情況。經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單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資格。
(三)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將在深圳市應急管理局網站(http://yjgl.sz.gov.cn/)上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四)遞補
因擬聘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在公示期間因投訴被取消聘用資格、自愿放棄等情形空出的招聘名額,由用人單位決定是否遞補,具體參照《深圳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深人社規[2019]9號)執行。
六、聘用
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異議或者有異議經查異議不實或者異議屬實但不影響聘用的,由市應急管理監測預警指揮中心為其辦理聘用手續,并在公示結束后3個月內報同級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擬聘人員經公示,被投訴查實不能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因應聘人員原因自公告發布之日起1年內未辦理聘用備案的,取消聘用資格;確有正當理由,經同級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同意,可以適當延長。
擬聘人員應當在接到報到通知后15個工作日或調動通知確定的時間內到本局報到,無正當理由或雖有正當理由但未經本單位批準同意,未能按期報到的,視為放棄聘用資格。用人單位應當在聘用人員到單位報到1個月內與其簽訂聘用合同,確定聘用關系。
七、其它事項
(一)本方案未盡事宜按《深圳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深人社規[2019]9號)有關規定執行。
(二)本方案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數。
(三)對在選聘過程中違反《深圳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深人社規[2019]9號)及本公告的單位及應聘者,將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四)資格初審合格考生少于擬聘人數3倍的,全部進入筆試和面試。
(五)本方案由市應急管理監測預警指揮中心負責解釋。
深圳市應急管理監測預警指揮中心
附件下載:
附件1:深圳市應急管理監測預警指揮中心公開選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計劃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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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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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招聘信息標簽:深圳市應急管理監測預警指揮中心高校教師招聘 深圳市應急管理監測預警指揮中心教師招聘 深圳市應急管理監測預警指揮中心科研人員招聘 深圳市應急管理監測預警指揮中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