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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深圳市光明區區屬公辦中小學赴長春、長沙面向中小學教師招聘公告

      發布時間:2023-11-23 14:32:54 瀏覽:0

      深圳市光明區區屬公辦中小學2023年11月將赴長春、長沙定點面向2024年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311名,具體崗位見《深圳市光明區區屬公辦中小學2023年11月赴外面向2024年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1、附件2,以下簡稱《招聘崗位表》)。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條件及有關要求

      (一)招聘對象

      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期間畢業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非在職),且符合本公告及報考崗位所要求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畢業時間以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落款時間為準,其中,在境內就讀的中外合作辦學本科畢業生以畢業證書落款時間為準(學位證書應于畢業年度的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辦學院校僅頒發學位證書的以學位證書落款時間為準。

      參加服務西部計劃的大學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此前無工作經歷的,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研究生支教團志愿者自研究生畢業時開始計算)可報考。

      定向生限參加定向地區的招考,委培生原則上不得報考。如委培或定向單位同意其報考,應當由委培或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報考。

      (二)崗位基本聘用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條件。

      (三)有關要求

      1.報考人員身份

      本公告所稱畢業生均指納入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計劃并通過普通高等教育畢業的畢業生(非在職)。留學歸國人員報到時必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報考學歷

      (1)具有普通高校(非在職)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具有相應學位。

      (2)考生的學歷、學位須與崗位要求相符。低學歷不能報考高學歷要求的崗位,高學歷可以報考低學歷要求的崗位,但必須符合崗位的專業要求,必須具備高學歷相應的學位。如:學歷要求為“本科”,則大專學歷不能報考,本科和研究生學歷可以報考;研究生學歷報考的,除符合專業要求外,還應具有和研究生專業對應的學位。

      3.報考專業

      (1)報考者的所學專業須與崗位要求的專業相符。專業是否相符,參考《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附件3)。如考生所學專業未包含在目錄中,其所學專業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的必修課程70%以上相近的視為相符,考生需提供成績單進行判定;同樣,國(境)外學歷的專業名稱不能與參考目錄完全一致的,考生需提供成績單及中文翻譯文件進行判定其是否符合崗位專業要求。如招聘崗位專業條件為“專業”(代碼為6位數),應聘人員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為該“專業”的上一級“學科”(代碼為4位數)或“學科門類”(代碼為2位數),可按前述規定以相近專業報考。

      (2)所學專業必須與崗位要求的學歷層次相對應。如崗位要求學歷為“研究生”,專業為“數學”,若報考者本科的專業為“數學”,但研究生的專業為“物理”,則不符合要求。

      (3)本科專業為“教育學類”(B0401)或研究生專業為“教育學”(A0401)的,如所在院系能出具專業研究方向與崗位要求學科一致的證明,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4)報考者具有2個畢業證書和2個學位證書(4本證書),可以按第二學位的專業報考。本科期間輔修的專業無法取得教育部驗證的,也沒有單獨的畢業證和學位證,則不能以輔修專業報考相應崗位。

      4.報考年齡

      報考的年齡統一要求為40周歲以下(即1982年11月20日之后出生)。

      5.對教師資格證的要求

      考生應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如報考高中崗位的需提供高中教師資格證,報考中學崗位和初中崗位的需提供初中或以上教師資格證,小學教師資格證則為不符合條件;報考小學崗位的需提供小學或以上教師資格證)。如報名時暫無法提供,須就本人教師資質提交承諾書(見附件4,須承諾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層次的教師資格證,屆時無法提供的將取消聘用資格)。考生未取得教師資格證,不予辦理入編手續。

      6.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接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未完成教學大綱規定學習內容的結業生、肄業生;

      (6)非地方班的軍隊院校應屆畢業生;

      (7)現役軍人;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線上報名

      長春、長沙考點線上報名時間和方式:

      (一)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11月28日16:00;

      (二)方式:采取網上預報名的方式。請考生登錄https://2023gmjyqz2.htirc.cn網址按要求填寫報名表(報名系統中有操作指南),并按要求上傳相關附件作為資格初審材料。報考人員應當按照公告要求提交真實、準確、完整的報考申請材料。

      (三)注意事項

      1.每人限報一個考點的一個崗位。

      2.嚴格按照崗位要求報名。個人條件與報考崗位要求不符的,考試成績無效,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3.報名期間,在未確認并提交報考職位的情況下,報考人員可修改報考信息和報考職位,報考職位確認并提交后不可修改報考信息和報考職位。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職位選報的,視為放棄報名。

      (四)網上報名上傳材料:

      1.基本材料

      報考者應按以下順序提供并整理好材料,在報名時掃描上傳,供招聘學校查驗。掃描件應清晰明確。

      (1)身份證(正反面復印到一頁后掃描)。

      (2)學歷及學位證書。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報考者,需同時提供本科學歷及學位證書。

      (3)尚未取得學歷及學位證書的考生須提供畢業生推薦表(函)(加蓋學校“畢業生分配辦公室”或“學生就業指導中心”或“學生處”公章,研究生的推薦表加蓋“研究生院〈處〉”的公章亦可)和院系推薦意見(推薦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如考生暫無法提供畢業生推薦表(函),須提供加蓋學校就業指導中心或院系公章的院系推薦意見。境外高校考生無需上傳畢業生推薦表。

      (4)成績單(截至當前學期的所有成績單,加蓋院系公章)。

      (5)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詳細證明材料(如教師資格證、英語等級證書等)。

      (6)全身生活照一張、在校期間所獲得的榮譽證書等材料。

      (7)其他能夠證明本人學習或實踐成果的材料。

      (8)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9)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考生須提交《深圳市光明區區屬公辦中小學2023年11月面向2024年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考試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報考人員承諾書》(附件4)。

      2.有下列情形的,還須按要求提供相應材料

      (1)留學歸國人員報名時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未畢業的,必須提供就讀院校開具的在讀及畢業時間的證明(同時提供中文翻譯件);所有留學歸國人員通過考試、體檢和考察后,必須憑《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辦理聘用手續。

      (2)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的,按國內院校畢業生報考,須提供國內院校出具的相應證明。屬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位的,辦理聘用手續時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

      (3)軍隊院校地方班畢業生報考畢業生崗位的,須提供就讀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證明。

      以上材料須真實有效,材料審核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如存在任何材料造假行為將取消考試、聘用資格,納入失信行為人名單,并通報報考人員就讀院校或工作單位。

      三、線上資格初審

      (一)長春考點:

      時間:11月21日-28日;

      (二)長沙考點:

      時間:11月21日-28日;

      (三)初審辦法:

      招聘單位對考生是否符合公告基本條件和報考崗位具體條件進行線上資格初審。資格初審以網上填報的個人信息為依據,不符合招聘條件者,資格初審不通過。資格初審結果將在報名系統內公布,請考生在11月28日之前登錄報名系統查看初審結果。如出現崗位無人報名,則取消該崗位招聘。

      四、考試

      本次考試采取“先筆試、后面試”進行。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

      (一)筆試

      筆試分為綜合能力測評、專業能力筆試兩部分。

      1.綜合能力測評:采用線上方式,對線上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由專家組通過專業技能測試、小組討論、問答等方式進行打分,在綜合能力測評80分以上的人員,按照不低于擬聘人數的4倍確定進入專業能力筆試人選。若綜合能力測評80分以上人數不足擬聘人數的4倍,則全部進入專業能力筆試。入圍筆試人員名單將在光明區政府在線(網站)公告。考生可在綜合能力測評結束后,上報名系統查看綜合能力測評分數。綜合能力測試分數不計入筆試總成績。

      (1)綜合能力測評時間:11月29日11月30日(具體時間由招聘學校另行通知)

      (2)組織形式:由各招聘學校另行通知。

      2.現場資格確認與面談交流

      現場資格確認與面談交流時間:12月5日

      面談交流前,將對入圍專業能力筆試人選進行現場資格確認,資格確認需由本人參加,現場核驗以下材料原件,材料審核通過后,將在現場組織面談交流。沒有入圍專業能力筆試人選,不建議前往現場。

      (1)報名表;

      (2)身份證;

      (3)畢業生推薦表(加蓋學校“畢業生分配辦公室”或“學生就業指導中心”或“學生處”公章,研究生的推薦表加蓋“研究生院〈處〉”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薦意見(推薦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如報名時提供不了推薦表的考生,須提供院系推薦意見;

      (4)成績單(如報考者為研究生的只需提供研究生就讀期間的成績單〈需有院系加蓋公章〉);

      (5)教師資格證書(沒有資格證書的提交承諾書);

      (6)本科學歷、學位證書(研究生考生提供);

      (7)境外就讀人員,提供就讀院校開具的在讀及畢業時間的證明,有關證明材料不是中文的,須附有資質公司翻譯蓋章的中文翻譯文件;

      (8)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3.專業能力筆試:采取線下方式。

      (1)長春考點:

      時間:12月6日

      地點:具體地點另行通知

      (2)長沙考點:

      時間:12月6日

      地點:具體地點另行通知

      4.筆試考一科,為客觀題。筆試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言語理解與表達、判斷推理、數量關系等)、時事政治等相關知識。

      筆試由招考單位具體組織實施。筆試的具體地點由招考單位確定并通知獲筆試資格的考生。招聘組織單位根據崗位數量,在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照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序,按擬聘人數的3倍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筆試合格人數未達上述比例的,可將所有筆試合格人員確定為入圍面試人員。筆試成績、筆試成績合格線以及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將在深圳市光明區政府在線(網站)上公布。

      (二)面試

      1.面試時間及地點:面試時間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形式及組織:

      面試由區教育局負責統籌組織,面試的具體形式將以短信的形式另行通知,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3.須提供的材料: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報名表。考生身份證遺失的,須持臨時身份證暫時代替。

      五、體檢、考察、公示

      (一)確定體檢人選

      1.面試結束后,在面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區教育局將結合考試總成績情況劃定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并在考試結束后在深圳市光明區政府在線(網站)上公布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在綜合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與招聘崗位數量等額的體檢人員;同一崗位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入圍體檢人選,面試成績相同的,由招聘單位通過加試決定擬聘人選。

      2.在招聘總人數不增加的情況下,各招聘崗位的擬聘人數經專家組綜合研判可進行相應調整:

      (1)如經專家組綜合研判,報名招聘崗位優秀人選較多時,可增加招聘崗位的擬聘人數;

      (2)如經專家組綜合研判,招聘崗位無合適人選或合適人選較少,可取消該崗位招聘或減少擬聘人數。

      入圍體檢名單將在面試工作結束后在深圳市光明區政府在線官方網站上公布。

      體檢在深圳進行,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

      (二)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將進入考察環節。由用人單位成立不少于2人的考察組對其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及廉潔自律情況、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檔案的完整性、真實性等情況。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單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資格。

      (三)公示

      經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將在深圳市光明區政府在線(網站)(http://www.szgm.gov.cn/)公示5個工作日。考察人員對公示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間內向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書面申辯,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應當在7個工作日內予以書面答復。其他人員對公示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間內向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提出異議,事業單位或者主管部門應當及時依法處理。

      六、聘用

      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異議或者異議不影響聘用的,事業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應當自公示期滿之日起30日內,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向同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辦理擬聘用人員備案手續,并及時簽訂聘用合同。

      擬聘人員按照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項

      (一)考生應誠信報考,如實填報信息、提供有關證明材料。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凡弄虛作假或審查發現資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報考者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及時接聽,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無法及時聯系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三)報考者須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報名時未取得的考生須承諾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資格。

      (四)對在招聘過程中違反招聘規定及本公告規定的單位及應聘者,將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數字均包含本數。

      (六)招聘查詢網址

      1.網絡報名網址:

      https://2023gmjyqz2.htirc.cn

      2.招聘公告發布及查詢網址:

      深圳市光明區政府在線http://www.szgm.gov.cn/

      (七)咨詢電話:0755-88211817

      (八)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深圳市光明區教育局

      2023年11月21日

      附件:

      附件1:深圳市光明區區屬公辦中小學2023年11月赴外(長春考點)面向2024年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pdf

      附件2:深圳市光明區區屬公辦中小學2023年11月赴外(長沙考點)面向2024年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pdf

      附件3: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xls

      附件4:深圳市光明區區屬公辦中小學2023年11月面向2024年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考試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報考人員承諾書.doc

      注:此教師招聘信息來源于網絡,若有變更、修改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rsxx/zkzp/content/post_10984756.html

      事業單位招聘信息標簽:深圳市光明區區屬公辦中小學赴長春、長沙面向教師招聘 深圳市光明區區屬公辦中小學赴長春、長沙面向最新教師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