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韶關事業單位招聘
2024年廣東省韶關市工商業聯合會下屬事業單位事業單位招聘簡章
發布時間:2024-02-21 18:44:17 瀏覽:0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301號)等文件精神,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韶關市工商業聯合會下屬事業單位韶關市民營企業服務中心決定面向韶關市[含各縣(市、區)]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公開選聘1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單位簡介
韶關市民營企業服務中心是韶關市工商業聯合會下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正科級。主要負責全市民營企業反映訴求的受理登記、呈報及處理結果的反饋、答復工作。
二、選聘崗位、人數及薪酬待遇
(一)選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共公開選聘管理九級崗工作人員1名。具體要求詳見《韶關市工商業聯合會下屬事業單位2024年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
(二)薪酬待遇
受聘人員納入財政補助一類事業編制管理,享受國家及省、市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三、選聘范圍及對象
(一)公開選聘范圍
韶關市[含各縣(市、區)]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
(二)選聘對象
選聘崗位、人數、條件及其他要求詳見《韶關市工商業聯合會下屬事業單位2024年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
(三)資格條件
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3.具備崗位要求的年齡、文化程度、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及其他條件;
4.身體健康,吃苦耐勞,能適應較大強度的工作壓力;
5.報考年齡為18至35周歲。年齡要求計算截止日期為本次公開選聘的報名截止日期;
6.韶關市(含各縣<市、區>)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
7.具備報考崗位所需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按照有關規定,未滿工作年限、任職年限、服務年限、試用期限等有限制性要求的;
6.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信訪核查、紀律審查、監察調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7.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8.年度考核結果有基本稱職或基本合格以下的;
9.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
10.法律、法規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條所規定的處分、處罰期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公開選聘的報名截止日。
四、選聘程序及方法
(一)發布選聘公告
在韶關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s://rsj.sg.gov.cn)發布選聘公告,同步在“韶關市工商聯”微信公眾號發布公告。
(二)選聘程序及方法
1.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方式。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系統(https://www.sydwzk.cn/gdsgzszp2024)報名。應聘人員仔細閱讀選聘條件,按要求填寫本人的報名信息、提交資料。提交的信息和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2.報名時間:
3.報名材料:
所有報考者在報名時應上傳:
(1)《韶關市事業單位公開選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自行下載,用A4紙雙面打印并在《報名表》中“應聘人員承諾”中本人手寫簽名后掃描成.pdf格式),報名表相片為本人近期清晰的正面免冠紅底彩色照片;
(2)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電子版;
(3)畢業證、學位證原件電子版;
(4)港澳學習、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等有關證明材料原件電子版;
(5)報考人員需提交事業單位列編證明原件電子版、崗位聘用證明原件電子版、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電子版(附件4);
(6)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原件電子版及社保繳納證明電子版。
4.注意事項:
(1)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如應聘者隱瞞信息或提供虛假信息通過資格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者應聘資格。
(2)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輔修專業和學位種類均不作為專業依據。選聘崗位中專業條件參照《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以下簡稱《專業目錄》)設置的,報考人員所學專業已列入《專業目錄》列表的,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選聘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崗位表中的“專業”要求為“學科”(代碼為4位數)的,如報考人員所學專業為該“學科”所含“專業”(代碼為6位數)的,均符合報考條件。
若所學專業為《專業目錄》中舊專業的,按其對應的專業名稱進行報考。如舊專業后注明“部分”的,須征詢選聘單位同意后報考。
除《專業目錄》中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
(3)本次選聘嚴格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第七條、第十條等相關規定落實回避要求。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應予回避的情形,從其規定。
(4)報考人員須于報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執業資格及職稱證書;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于報名截止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等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未在規定時間取得并提供有關證書的,不得報考。
(三)資格初審
1.韶關市工商業聯合會將根據報考人員填報的信息,對照報考資格條件和崗位要求,在
2.通過資格初審的考生于
(四)考試
本次選聘的考試方式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形式進行,先筆試、后面試。筆試和面試成績滿分各為100分,筆試占總成績的40%,面試占總成績的60%,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1.筆試
(1)筆試主要測評基本能力。筆試總分為100分,合格線60分,占總成績的40%。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
(2)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應聘人員憑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2.資格復審
(1)筆試成績和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筆試結束后的20個工作日內)在“韶關市工商聯”微信公眾號公布。
(2)應聘人員對筆試成績有疑問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申請核查一次。核查限于下列范圍:主觀題、客觀題有無漏評;分數的計算、登記是否有誤;對違紀、違規、異常記錄有異議。
(3)根據選聘的崗位數量,依筆試合格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聘崗位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筆試合格考生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筆試成績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確定為入圍面試人員。
(4)入圍面試人員須按規定進行現場資格復審,不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核的,不得參加面試。資格審核貫穿本次選聘全過程。若確定入圍面試人員筆試成績最后1名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資格復審。經資格復審,對不符合選聘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并書面告知相關事由;被取消面試資格人員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書面告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韶關市工商業聯合會辦公室申請復核。入圍面試人員因不符合選聘條件被取消面試資格的,選聘單位應當在筆試合格的考生中,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5)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須提交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未提交同意報告證明的視為自動放棄。在資格審查階段,需提交報名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選聘專業中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復審時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科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3.面試
面試工作由韶關市工商業聯合會組織,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的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以及應變和溝通能力。
(1)面試時間及地點:面試人員名單和面試通知于資格審查結束后的10個工作日內在“韶關市工商聯”微信公眾號公布。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自動放棄。
(2)面試總分為100分,合格線60分,占總成績的60%。應聘者面試完后,由評委進行打分,現場公布分數,考生在面試成績通知書上簽名確認。面試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計算總成績。
(3)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40%和面試成績60%合并計算總成績。根據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選聘崗位擬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如同一崗位應聘人員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則以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主評委評分仍然相同的,則由選聘單位另行組織面試。
(4)面試成績及總成績、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將于面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韶關市工商聯”微信公眾號公布。
4.注意事項
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的組織方無關。
(五)體檢
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在指定的韶關市綜合性公立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及項目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選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公開選聘人員體檢項目和通用標準未明確判定標準的,可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
應聘人員對本人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安排在另一間韶關市綜合性公立醫院進行,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時間、地點由選聘單位另行通知。如出現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人員,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選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進行考察。由韶關市工商業聯合會發出入圍人員考察預告,派出考察組進行考察。通過民主測評、個別談話、實地考察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情況,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
(七)公示
經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將在韶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sg.gov.cn)上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考察人選對公示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間內向韶關市工商業聯合會辦公室書面申辯,其他人員對公示有異議的,可以在公示期間內向市紀委監委派駐第二紀檢監察組、韶關市工商業聯合會辦公室提出異議,監督投訴電話:0751-8816679、0751-8884300,恕不接受匿名投訴。
(八)聘用
公示期滿,沒有異議或者異議不影響聘用的,應當自公示期滿起30日內,按規定的程序和權限辦理擬聘用人員備案手續,并及時簽訂聘用合同。
(九)遞補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選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在7個工作日內決定是否進行遞補:
1.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
2.考察人選未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
3.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導致不能聘用的;
4.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的。
遞補人選在同崗位總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束且無異議的,不再遞補。
五、工作咨詢及監督
(一)本公告由選聘單位主管部門韶關市工商業聯合會負責解釋。工作咨詢電話:0751-8884300。
(二)本次公開選聘工作全過程接受市紀委監委派駐第二紀檢監察組監督、群眾監督、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監督及舉報電話:0751-8816679(市紀委監委派駐第二紀檢監察組)。考生如有異議,請以書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證明材料)向韶關市工商聯辦公室提出,并寫明聯系人真實姓名和聯系人電話,匿名材料恕不受理(韶關市工商業聯合會辦公室地址:韶關市湞江區中山路6號市政協大樓附樓5樓)。
(三)本公告未盡事宜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選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選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選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辦理,由韶關市工商業聯合會負責解釋。
韶關市工商聯合會
附件1.韶關市工商業聯合會下屬事業單位2024年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xls
注:此教師招聘信息來源于網絡,若有變更、修改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s://rsj.sg.gov.cn/ywzt/rsrc/sydw/content/post_2583894.html
事業單位招聘信息標簽:廣東省韶關市工商業聯合會下屬事業單位事業單位招聘 廣東省韶關市工商業聯合會下屬事業單位考編 廣東省韶關市工商業聯合會下屬事業單位公務員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