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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浙江省衢州市教育局下屬事業單位關于事業單位招聘簡章

      發布時間:2023-12-08 17:25:39 瀏覽:0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交流的通知》(浙人社發[2018]24號)、《衢州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交流辦法》(衢市人社發[2022]122號)、《衢州市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交流實施細則》(衢教[2022]62號)等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擬選調衢州市教育事業發展中心工作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

      本次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人,具體計劃詳見附件1。

      二、選調范圍和條件

      (一)選調范圍:面向全市教育系統范圍內在編在崗具有機關事業身份的工作人員。

      (二)選調條件:

      1.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品德優良,作風正派,身體健康。

      (2)具有相應崗位工作經歷,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試用期)。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4)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本次選調:

      (1)新進人員服務年限未滿的。

      (2)通過定向培養的人員,未滿規定最低服務年限的或對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3)因副高及以上職稱晉升、市級及以上名優教師評選等承諾服務年限未滿的。

      (4)在農村學校工作服務期未滿或承諾支教年限未滿的。

      (5)人事檔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時間、參加工作時間、入黨時間、學歷學位、工作經歷、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身份(以下簡稱“三齡兩歷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記載存疑的。

      (6)有《衢州市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負面清單》中的行為被查處的。

      (7)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組織審查且尚未作出結論的,以及涉及重大信訪問題、尚在核查的。

      (8)不符合相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選調要求根據崗位需求進行設定,計算年齡、工作經歷、服務期等的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15日

      三、選調程序和組織形式

      本次選調工作,按照制定方案、發布公告、公開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及考察、討論公示、辦理交流手續的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

      通過衢州教育網發布選調公告。

      (二)公開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12月15日

      2.報名地點:衢州市教育局913辦公室(柯城區仙霞中路36號)。

      3.報名者需提交的材料:

      (1)《衢州市教育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需經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蓋章后方可報名,原件)。

      (2)身份證(正反面)、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職稱證書、榮譽及獲獎證書等報名資格審核所需的原件復印件。(工作經歷情況由衢州市教育局通過全國教師管理信息系統提取,請及時完善系統,無需提供。)

      (三)資格審核

      用人單位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初審,市教育局同步開展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通過人員可以參加考試。崗位計劃數與報名人數比例一般達到1:3可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則該崗位核銷。

      (四)筆試

      筆試主要考察崗位所需專業知識。筆試成績滿分100分。筆試由衢州市教育局牽頭組織實施。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需求人數1:3比例確定入圍參加面試對象,入圍成績末位有多人同分的,一并入圍面試。入圍人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參加面試。缺考、筆試成績為零分或在考試中有違紀違規行為被取消成績者,不得入圍面試。

      (五)面試

      主要考察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總分100分,合格分70分。面試形式一般以結構化面試的方式考察報考者的專業素養、業務能力及適崗性等。

      面試工作由衢州市教育局牽頭實施。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考核、體檢

      考核、體檢工作由衢州市教育局牽頭組織實施。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合成總分,即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入圍考核對象。同分的以面試成績高的入圍。招聘過程計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2位小數。

      考核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及衢委辦[2007]90號文件要求,結合事業單位招聘的基本條件和用人單位招聘崗位要求的具體條件和標準執行。主要考核人選與崗位的適應度及德、能、勤、績、廉等方面表現,并聽取單位意見。入圍考核人員須在公布名單后5個工作日內,提供所在單位同意考核的書面證明,逾期未提交的,視作放棄選調資格。

      考核合格人員入圍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放棄考核、體檢或考核、體檢不合格可依次遞補。

      (七)討論公示

      根據考核、體檢情況,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擬選調人選在市教育局網站、擬調入單位和擬選調人選現工作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八)辦理交流手續

      公示期滿無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調動的,選調結果報市人力社保局備案后,按規定程序辦理交流手續。

      五、其他要求

      1.本次選調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在整個選調過程中,要嚴肅考風考紀,杜絕徇私舞弊的現象,自覺接受考試對象、紀檢組織人事部門、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格規范開展組織報名、資格審查、考試和體檢考核等各環節工作,確保整個選調工作穩妥有序,派駐紀檢監察組全程參與選調工作的監督。對違反公開選調規定、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即取消其考試資格和選調資格。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工作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按照相關規定嚴格追究責任。監督電話:0570-3084306。

      2.報考人員資格審核貫穿整個選調環節。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選調資格。

      3.對選調崗位設定的專業、學歷及其他報考所須條件等要求需要咨詢時,請報考人員直接與選調單位聯系(聯系電話詳見附件1)。

      本次公開選調的公告及過程相關信息在衢州市教育局網站公布,參加選調人員自行留意。

      附件:

      1.2023年衢州市教育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計劃表.docx

      2.2023年衢州市教育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docx

      衢州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5日

      注:此教師招聘信息來源于網絡,若有變更、修改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jyj.qz.gov.cn/art/2023/12/6/art_1229278217_5217407.html

      事業單位招聘信息標簽:浙江省衢州市教育局下屬事業單位關于事業單位招聘 浙江省衢州市教育局下屬事業單位關于考編 浙江省衢州市教育局下屬事業單位關于公務員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