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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泉州市公辦學校中小學教師招聘公告

      發布時間:2023-07-25 18:21:01 瀏覽:0

      為保障教育教學工作需求,根據《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師[2023]27號)及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定,在上半年組織實施公開招聘的基礎上,結合全市公辦學校師資需求情況,現就2023年泉州市公辦學校補充公開招聘編制內新任教師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及資格要求

      本次全市計劃補充招聘新任教師290名,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詳見《2023年泉州市公辦學校補充公開招聘編制內新任教師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信息表》)。

      二、招聘條件及要求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教育事業;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業奉獻精神;

      4.身體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師招考身體條件;

      5.取得與招聘崗位要求相一致的教師資格證(有關具體要求詳見附件中各崗位信息表要求);取得普通話二級乙等及以上等級證書,其中語文教師應取得二級甲等及以上等級證書;

      6.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7年7月至2005年7月期間出生);

      7.符合招聘崗位的各項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②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考試嚴重違紀違規等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查詢平臺查詢有失信記錄的人員;④現役軍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⑥新錄用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在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服務不滿5年,未達到與當地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約定服務年限的;⑦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報考人員在報名時不是公務員,但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成為試用期內公務員的,取消其本次考試或聘用資格。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在職人員報考時應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的同意,并在資格審查時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函,有需要面試的崗位須在面試資格審查時提供。

      (二)具體條件及要求

      1.《崗位信息表》有特別說明的,按特別說明要求執行。說明要求最低服務年限(含試用期)的,在此期間,不得轉任交流,嚴格執行有關文件規定,達到最低服務年限后方可辦理有關手續,以保證教師隊伍的穩定。

      2.報考人員取得的學歷學位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

      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國外學歷(位)報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臺灣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證明。學歷認證以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結果為準,可登陸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人事廳、發改委《關于在全省高校畢業生中試行“雙學位”、“雙專業”教育的意見》(閩教高[2009]9號),經修讀達到畢業條件并獲得“雙學位”“雙專業”證書的報考人員,由省教育廳進行省內統一電子注冊,在本省范圍內承認其學歷、學位。此類報考人員的“雙學位”“雙專業”所對應的學歷學位,須在福建省“雙學位”“雙專業”畢業生學位證書畢業證書信息查詢平臺(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電子注冊并可進行查驗。

      3.招聘崗位專業要求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所學專業與所列專業一致者方可報考;專業要求中的“××類”,以《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23年)》中“××類”所列專業的人員方可報考。報考人員專業的確認,以畢業證書所署的專業為準。所學專業與所需專業應該一致,且該專業的學歷(位)層次也必須與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學位要求相匹配。報考人員專業的確認,以畢業證書所載明的專業為準。報考人員的專業、學歷和學位條件三者之間需一致。

      4.2023年畢業生的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等相關證書最遲須于2023年8月31日提供;2023年取得境外學歷(學位)證書的報考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認定時間截止至2023年8月31日。其他報考人員相關資格證書取得以及相關資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3年7月21日,其中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最遲須于2023年8月31日提供。

      5.報考的崗位要求的“師范專業”是指師范類專業畢業生(不含師范類院校非師范專業畢業生)。

      6.報考的崗位如果要求“須具備兩年及以上相應學段和學科教學經驗”的,考生在資格審核時,應同時提供用人單位出具的兩年及以上相應學段相應學科教學經驗的工作證明、勞動(聘用)合同、社保憑證等。

      三、招聘的對象和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及程序

      1.招聘對象:具備2023年福建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考試筆試成績但未被聘用且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者,已被聘用或擬聘用的不得參加補充招聘。

      2.報名時間:7月26日-7月31日17:30。

      3.報名方式:此次考試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符合條件的報考者請于報名截止日期前通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報名平臺(http://220.160.53.33:8903/home),進行注冊、提交資料、上傳照片。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1個符合條件的崗位,報名成功后不得改報,報考人員應慎重選擇報考崗位。在職人員在報名時,還需在備注欄中備注已開具具有審批權限的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同意辭職證明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4.資格審查:報名者可在報名成功后1日內接收平臺公眾號推送的資格初審結果,或登錄福建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報名平臺(http://220.160.53.33:8903/home)查詢資格初審結果。申訴截止時間為2023年8月1日12:30,逾期不予受理。

      報考人員所填寫的報名信息、聯系方式(包括移動電話、家庭電話、郵箱、地址等)等應準確無誤,保持暢通,因有誤而影響招聘考試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負責。

      擬進入面試、體檢、考察階段,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及組織人事部門將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核;辦理聘用手續時,組織人事部門還將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再復核。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組織人事部門再復核為準。

      (二)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報名,特別注意委托省考試專業知識考試類別必須符合該崗位的要求,報考人員對網上提交的信息和相關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凡弄虛作假、惡意報考的,一經核實,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計入誠信檔案、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等處理。

      2.報考人員必須如實、完整地填寫報名系統所要求填寫的各項信息,對于因信息填寫不完整而影響資格條件判斷的,將不予通過資格審核。報名信息填報要求詳見福建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報名平臺(http://220.160.53.33:8903/home)有關說明,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報名網站有關說明填報相關信息。

      四、筆試加分手續辦理

      申請加分人員請于7月27日-7月31日(上班時間)將所需材料報送至指定地點,申請加分所需材料及辦理時間、地點等具體事宜將在我局網站另行發布,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包括:

      (一)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廳《關于轉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閩人發[2006]10號)規定的加分條件的退役士兵、退役運動員等。

      (二)符合《福建省公務員局福建省人力資源開發辦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完善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有關就業政策的通知》(閩人發[2009]221號)規定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高校畢業生。

      曾通過享受各類優惠政策待遇被錄(聘)用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各類報考人員,不再享受加分優惠政策。除閩人發[2006]10號規定可以累加計算的加分項目外,報考人員若同時具備多項不同加分資格條件的,取加分分值較高的項目予以加分。

      加分人員名單將在泉州市教育局網站公示7天。加分分值計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筆試原始成績,考生筆試成績及排名以加分后為準。

      五、資格審核

      (一)資格審核材料

      1.準考證1份。

      2.身份證(未辦理身份證的提供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委托他人辦理的還需同時提供受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未取得相應證書的2023屆畢業生須由學校出具能在8月31日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等相關證書的證明材料,且最遲須于2023年8月31日提供所有原件,否則不予聘用。

      4.學位學歷認證材料:《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該材料應通過登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查詢并打印。招聘崗位有學位要求的,報考人員取得的學位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可查詢認證。2023屆畢業生暫無法提供學位學歷認證材料的,最遲須于2023年8月31日提供,否則不予聘用。

      5.考生屬于已正式就業人員的,須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的同意報考函。

      6.報考要求“須具備兩年及以上相應學段和學科教學經驗”崗位的應提供用人單位出具的兩年及以上相應學段和學科教學經驗的工作證明、勞動(聘用)合同、社保證明等。

      資格審核所提供的材料按序排放,復印件須面試考生本人簽名確認。

      (二)注意事項

      1.資格審核由招聘單位負責,資格審核意見不一致的,由教育部門商組織人事部門裁定。資格審核具體時間、地點等將另行通知,請考生及時關注市教育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網站相關通知。

      報考人員應依法如實報告本人是否存在違法犯罪記錄,并提交《入職承諾書》和同意入職查詢書面材料,未提交相關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擬聘用教職員工的準入查詢工作由中小學校在全國教師管理信息系統的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模塊中提交查詢申請,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并查詢結果。經教育行業從業申請人違法犯罪記錄信息前置查詢后,如果經查詢反饋有《關于開展預防校園性侵專項行動的通知》(泉檢發[2019]14號)《教育行業從業申請人違法犯罪記錄信息前置查詢制度(試行)》(泉檢發[2019]15號)規定不得或不宜從事教育行業的違法犯罪記錄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資格。

      2.報考崗位采取筆試+面試的,因入圍面試人員放棄而造成空缺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考試

      (一)考試方式

      具體考試形式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或僅筆試的方式進行,各有關學校及各縣(市、區)招聘崗位的具體考試形式、成績占比等詳見《崗位信息表》。筆試成績在報名結束后由市教育局統一委托省教育考試院具體提供,其中具體考試形式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崗位,有關考試的時間、地點等將另行通知,請考生及時關注市教育局網站相關通知。

      (二)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應聘對象的綜合素質、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采取片段教學、現場問答等方式進行。考試的具體形式、內容和時間等由各招聘單位(學校)另行通知。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合格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線者不予聘用。若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計劃數的崗位,考生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以上方為合格。

      (三)考試成績

      1.考試采用僅筆試的,筆試成績(筆試原始成績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即綜合成績。

      2.考試采用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筆試原始成績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占40%和面試成績占60%合并計算,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數四舍五入。

      市直公辦學校的崗位考試成績在市教育局網站上公示7日,各縣(市、區)教育局下屬公辦學校的考試成績在各縣(市、區)政府網站上公示7日。達到合格線及以上者方可體檢、考察、聘用。請考生及時關注相關網站通知。

      七、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

      1.體檢對象的確定。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選。若同一職位最后一名體檢人選有2個及以上報考人員綜合成績相同,取筆試原始成績高者進入體檢。若筆試原始成績也相同,取筆試的專業知識成績較高者進入體檢。若筆試的教育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成績、面試成績皆相同,則加試一場面試,綜合成績排名以加試成績為準,決定體檢對象。

      2.體檢標準。體檢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2018年修訂)》的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報考人員,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檢1次,復檢醫院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指定,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女性報考人員因懷孕需申請延期體檢的,應提供懷孕的醫學證明并與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約定延緩體檢的最長期限,待所有體檢項目全部合格后方可辦理入職手續。

      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棄權的,可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二)考察

      用人單位按1:1比例對考試、體檢均合格的報考人員組織考察。通過采取查閱檔案、學歷學位等資格條件驗證、綜治情況調查、信用情況調查、違法犯罪記錄信息前置查詢等方式對體檢合格者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實報考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重點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察,并對報考人員個人檔案進行審核。

      報考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及時提供相關政審考察材料。報考人員未配合招聘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政審考察工作且無特殊原因的,視為自動放棄考察及聘用資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與聘用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根據招聘單位(學校)權限分別在各縣(市、區)政府網站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其中,同一崗位涉及多個聘用學校的,由報考人員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優先選擇聘用學校,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照體檢對象的確定方式決定優先選擇順序。公示期滿不影響聘用的,經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核準后,由用人單位按有關規定與考生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轉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九、其他事項

      本次招聘公告通過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各招聘單位及福建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報名平臺(http://220.160.53.33:8903/home)網站發布。招聘后續相關信息,報考人員應及時關注市教育局和各招聘單位網站相關信息,了解最新考試相關信息。報考人員在招聘過程中如擬對招聘崗位有關信息、招聘進展情況進行咨詢,請聯系各招聘單位,聯系電話詳見網站發布的《2023年泉州市公辦學校補充招聘新任教師報名聯系方式》。

      未盡事宜由泉州市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95-22785162、22781630。

      泉州市教育局

      2023年7月21日

      附件12023年泉州市公辦學校補充公開招聘編制內新任教師崗位信息表.xls

      附件22023年泉州市公辦學校補充招聘編制內新任教師報名聯系方式.xls

      注:此教師招聘信息來源于網絡,若有變更、修改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jyj.quanzhou.gov.cn/zwgk/rsxx/jszk/202307/t20230722_2907114.htm

      事業單位招聘信息標簽:泉州市公辦學校教師招聘 泉州市公辦學校最新教師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