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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貴州省荔波縣關于事業單位招聘簡章

      發布時間:2024-01-09 19:05:39 瀏覽:0

      為筑牢鞏固“平安中國建設示范縣”,增強我縣社會面治安防控力量,維護社會穩定,提高人民群眾安全感滿意度,確保公安機關在維護社會治安、交通秩序、提升景區服務質量和處置應急處突等任務中的警力保障。根據黔南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黔南州公安局關于印發《黔南州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公開招聘辦法》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23]18號)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面向荔波縣公安機關在職優秀警務輔助人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及方法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實行招聘條件、考試程序、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核、面試、體檢、選崗、考察、公示、聘用、備案的程序進行。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計劃面向荔波縣公安機關在職優秀警務輔助人員(現為參照事業編管理人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8人,具體招聘崗位詳見《2024年面向荔波縣公安機關在職優秀警務輔助人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工作滿10年以上,連續考核三年優秀且仍在崗的荔波縣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現為參照事業編管理人員)。

      (二)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熱愛公安工作,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

      2.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資格條件;

      3.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5.大專及以上學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2.受過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賣淫、嫖娼、賭博、吸毒等受過治安管理處罰的;

      4.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因嚴重違紀違規被辭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受到黨紀、政務、政紀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

      7.涉嫌違法違紀被調查尚未結束(結案)的;

      8.不能按規定提供崗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其他資格條件資料等原件的,或不符合招聘對象、條件的;

      9.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10.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及資格審查由縣考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堅持誰審核誰把關負責的原則。如因資格審查不嚴或漏審導致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進入下一環節的,由此引起的后果由負責資格審查的人員承擔。

      (一)報名方式

      1.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應聘人員須在2024年1月11日9:00至1月15日17:00期間到荔波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人才科如實填寫《2024年面向荔波縣公安機關在職優秀警務輔助人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信息表》,詳見附件2)進行報名。委托他人報名并填寫《報名信息表》的,視同本人填寫,責任自負。

      2.應聘人員報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供審查:

      (1)本人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

      (3)荔波縣公安局黨委出具的警務輔助人員證明原件1份(內容包括工作時間、工作年限、在職在崗情況等);

      (4)荔波縣公安局黨委出具的連續三年考核優秀證明原件1份(需附佐證材料);

      (5)一寸近期同底彩色免冠照片1張;

      (6)應聘崗位所需其他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

      (二)資格審查

      縣考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招聘公告》和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表》及相關資料,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由負責資格審查的人員簽署意見(注明“此件與原件一致”、審核人姓名、審核時間),并加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公章。

      本次招聘為鄉鎮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人數不設開考比例,經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均可進入下一環節。

      五、考試時間、地點、方式及相關事宜

      (一)時間:2024年1月20日(星期六)

      (二)地點:荔波縣中等職業學校

      (三)方式:考試采取簡化程序直接考核的方式,考核的方式為結構化面試。

      (四)相關事宜

      1.請考生于2024年1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等有效證件到荔波縣政務服務中心六樓(荔波縣人才服務中心)領取面試準考證。

      2.應試人員應于面試當日上午8:30開始同時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等有效證件和《面試準考證》進入候考室簽到,并按簽到先后順序抽簽確定面試順序。至面試當日上午9:00時未到達候考室簽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面試資格。

      3.面試總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數60分。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面試結束后,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按招聘計劃1:1比例確定進入下一環節人選。面試成績并列的考生,在面試當日由本考場的考官組再次進行面試,擇優確定進入下一環節人選。面試成績未達合格分數線或未參加面試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六、體檢

      體檢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必須在縣招聘辦指定的縣及縣以上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進行,并在規定時間內由體檢醫院出具體檢結論。其他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和我省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主檢醫生認為需要做進一步檢查的,經縣考務辦研究同意后可進行進一步檢查。遇特殊情況的,由縣考務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體檢結束后,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義的,應在接到體檢結果電話或書面通知5個工作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并經縣考務辦研究同意后組織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由縣考務辦指定具有資格檢查的醫院進行體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空缺崗位可按面試成績名次依次遞補一次。

      體檢醫院在體檢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項目檢測服務。因職業特殊需要在體檢時作乙肝項目檢測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的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七、選崗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選崗對象。選崗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名順序優先選崗。選崗人員一經確定崗位,不得隨意更換。

      八、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時還須進一步核實被考察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招聘資格條件,確認其填寫的信息和提交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實施。考察標準、程序和方法參照《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州事業單位聘用人員考察工作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8]221號)》和州有關規定執行。

      在考察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報考人員,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縣考務領導小組審定,取消該人員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崗位可按考核(面試)成績名次依次遞補。

      1.截止2024年1月31日未能提交招聘崗位所需學歷、學位等相關證書的;

      2.符合本公告第三條“(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報名”所列任何一項的人員。

      九、公示和聘用備案

      (一)公示

      經考核(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招聘信息發布網站“荔波縣人民政府網”(www.libo.gov.cn)政務公開—人事信息(人員招聘)欄目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間有舉報并經查實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同意聘用。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二)聘用備案

      擬聘用人員公示無異議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及備案手續。聘用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擬聘用人員與原工作單位有勞動合同關系的,在新單位正式聘用前,須與原單位解除合同關系。

      被聘用人員應按用人單位要求按時報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超過規定報到時間10天仍未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對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及放棄聘用所空缺的崗位,不予遞補。

      十、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工作人員和考生要嚴格遵守有關規章制度,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十一、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任何培訓班或委托任何個人或機構舉辦培訓班。

      十二、在招聘各環節中,國家相關部門出臺新規定時,按新規定執行。

      十三、在招聘過程中,請考生密切關注在“荔波縣人民政府網”(www.libo.gov.cn)政務公開—人事信息(人員招聘)欄目上公布的相關招聘信息,考生未閱讀或誤讀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因聯系電話變更、關機、停機、呼叫轉移或不接電話等,造成招聘單位或考務機構聯系不上考生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十四、本《招聘公告》解釋權屬面向荔波縣公安機關在職優秀警務輔助人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務領導小組辦公室。

      十五、招聘工作未盡事宜及特殊情況,由面向荔波縣公安機關在職優秀警務輔助人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務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聯系電話:0854-3615613(荔波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監督電話:0854-3615346(中共荔波縣委組織部)

      附件:

      1.2024年面向荔波縣公安機關在職優秀警務輔助人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xls

      2.2024年面向荔波縣公安機關在職優秀警務輔助人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doc

      荔波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1月5日

      注:此教師招聘信息來源于網絡,若有變更、修改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s://www.libo.gov.cn/zwgk/xxgkml/jcxxgk/rsxx/ryzp/202401/t20240105_83469106.html

      事業單位招聘信息標簽:貴州省荔波縣關于事業單位招聘 貴州省荔波縣關于考編 貴州省荔波縣關于公務員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