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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貴州省荔波縣公安局事業單位招聘簡章

      發布時間:2023-12-06 14:22:21 瀏覽:0

      根據《貴州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有關規定,為進一步加強全縣公安隊伍建設,切實發揮警務輔助人員協助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維護社會治安、打擊違法犯罪等方面的積極作用,荔波縣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6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按照制定招聘計劃、發布簡章、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能測試、體檢、考察、政治審查、公示、簽訂勞動合同等程序進行。招錄一批政治與業務素質過硬,熱愛公安工作的警務輔助力量。

      二、招聘崗位、人數及專業要求

      本次公開招聘崗位為公安機關日常運轉和警務活動提供輔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員。具體招聘崗位詳見附件1。

      三、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熱愛公安工作,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

      2、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五官、體型端正,無殘疾、傳染病、紋身,無明顯生理缺陷,身體條件參照公務員通用體檢標準。

      3、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有關資格條件。

      4、年齡為18周歲以上(2005年12月1日前出生),28周歲以下(199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5、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

      6、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烈士遺屬和因公犧牲的軍人、人民警察、輔警的遺屬;退役軍人、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救援人員;見義勇為人員;持有B2及以上駕駛證人員。

      7.2023年應屆畢業生應如期畢業并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證書。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2.受過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賣淫、嫖娼、賭博、吸毒等受過治安管理處罰的;

      4.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因嚴重違紀違規被辭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不得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23年12月11日12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報名地點:荔波縣公安局政工室(312辦公室)

      3.報名咨詢電話:0854—3611545

      (二)所需材料

      報名時,報考人員應提交以下材料:

      1.《荔波縣公安局2023年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附件2)1份;

      2.本人畢業證書、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1份(大專及以上學歷人員提供);

      4.退役軍人應提供退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張;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3張;

      6.在職人員需持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報考人員應如實并完整填寫和提交本人相關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報名,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凡出現填報信息錯誤或在后續環節提交的證件與報名信息不一致等情況而影響考試和聘用的,責任自負。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荔波縣公安局政工室具體負責,荔波縣公安局政工室工作人員根據報考人員填寫的個人信息,對照《招聘簡章》和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合格的予以審核通過。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

      1.報考人員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寫錯誤或填報信息失真,與其他用人單位已簽訂勞動合同,未經用人單位同意,隱瞞真實情況,擅自報考的,造成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2.報考人員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報考資格的,按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理。

      3.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的始終,在任意環節發現報考人員資格條件不符的,一經查實,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

      4.每個崗位招聘計劃人數與資格審查合格人數在1:3比例及以上的予以開考,崗位招聘計劃人數與資格審查合格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該崗位招聘計劃予以減少或取消;招聘計劃減少的,該崗位的報考人員不得進行崗位調整。招聘計劃取消的,由報考該崗位的考生本人申請,經縣公安局同意后,給予改報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縣公安局在報名結束后對減少、取消的崗位在網上進行公示。

      五、筆試

      1、筆試:筆試為閉卷考試并統一考試。筆試參考內容為職業能力測試、政治理論知識、公安基礎知識、法律法規知識等,筆試時間另行通知。

      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報考人員須同時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參加筆試。

      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占總成績的50%,保留小數點兩位數。未完成筆試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筆試準考證》通用于筆試、面試和體能測試環節,考生務必要妥善保管。

      六、面試和總成績計算

      (一)面試

      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職位報考人數與招聘計劃數3:1比例以內(含3:1)的人員進入面試環節。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進入面試環節。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總成績為100分,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參加面試或未達到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公告。

      (二)總成績計算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計算方式如下: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下一環節。筆試成績并列的,再以面試成績高進入下一環節的。

      七、體能測評

      參加面試并達到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進入體能測試環節。體能測試時間和地點另行公告。????(1)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執行。????(2)體能測評有一項考核不合格的,即為體能測評不合格,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3)體能測評期間,如因個人身體原因引起的意外,由考生自行負責。

      八、體檢

      1.體檢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必須在荔波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定的縣級及以上醫院進行,并在規定時間內由體檢醫院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體驗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

      2.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和我省的有關規定執行。體檢結束后,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應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5個工作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研究同意后組織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3.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九、政治考察

      1.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政治考察對象。政治考察內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廉潔奉公等情況,重點在于核實應聘對象是否存在不得應聘相關情形,應聘對象需提供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政治考察時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2.政治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考察資格的,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3.在考察中發現符合本《公告》第三款“(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所列任何一項的人員,考察不合格。

      十、公示、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公示

      經筆試、面試、體能測評、體檢、政治考察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荔波縣人民政府網站”(www.libo.gov.cn)政務公開—人事信息(人員招聘)及“平安荔波”微信公眾號上發布,公示時間不少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考核中出現不合格的是否按順序進行遞補,由荔波縣公安局研究確定。

      (二)聘用

      1.被聘用的公安輔警應在規定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2.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合格后與縣公安局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試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3.聘用方式實行一年一聘,年度考核合格,雙方愿意續聘的,可以繼續聘用。

      (三)管理

      被聘用的公安輔警為荔波縣臨聘人員,由荔波縣公安局負責管理。

      (四)待遇

      1.試用期間的公安輔警工資待遇及相關保險事項,除不享受特殊崗位津貼外,其它按照現有的輔警現有關政策和薪酬待遇標準執行,并購買意外傷害保障。

      2.正式聘用后的公安輔警工資待遇及相關保險事項,按照現有的輔警有關政策和薪酬待遇標準執行,并購買意外傷害保障,休假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十一、其他事項

      1.招考工作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工作人員和考生要嚴格遵守有關的規章制度,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相關文件規定處理。

      2.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任何培訓班或委托任何個人和機構舉辦培訓班。

      3.本次公開招聘各環節有關事宜均在“荔波縣人民政府網站”(www.libo.gov.cn)政務公開—人事信息(人員招聘)及“平安荔波”微信公眾號上發布,考生需密切關注有關信息,如因考生未及時查閱或誤解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若遇特殊情況需聯系考生,但因考生聯系電話變更、關機、停機、呼叫轉移或未接電話等導致與之無法取得聯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4.本《招聘公告》解釋權屬荔波縣公安局。

      5.招聘工作未盡事宜及特殊情況,由荔波縣公安局研究確定。

      咨詢電話:0854-3611545

      附:1.荔波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崗位表

      2.荔波縣公安局2023年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

      3.荔波縣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輔警公告(1).docx

      注:此教師招聘信息來源于網絡,若有變更、修改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s://www.libo.gov.cn/xwdt/tzgg/202312/t20231204_83180969.html

      事業單位招聘信息標簽:貴州省荔波縣公安局事業單位招聘 貴州省荔波縣公安局考編 貴州省荔波縣公安局公務員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