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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區中小學教師招聘公告
發布時間:2024-06-24 17:42:30 瀏覽:0攀枝花市仁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攀枝花市仁和區教育和體育局
關于攀枝花市仁和區直接考核招聘2024年省屬師范院校公費師范畢業生的公告
根據四川省教育廳、省委編辦、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四部門《關于開展免費師范生培養工作的實施意見》(川教[2013]44號)《四川省教育廳關于下達2020年四川省公費師范生培養計劃的通知》(川教函[2020]269號)及四川省教育廳等四部門《關于開展師范生公費定向培養工作的實施意見》(川教[2018]83號)等相關文件要求,經研究,擬在攀枝花市仁和區教育和體育局集中開展2024年省屬師范院校公費師范畢業生直接考核招聘工作,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通知公告”欄目、攀枝花市仁和區公眾信息網“公示公告”欄目)上發布:
一、招聘范圍及人數
定向與攀枝花市教育和體育局簽訂了培養協議(服務地為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區)的2024年省屬師范院校應屆公費師范畢業生15名。具體崗位見《攀枝花市仁和區2024年省屬公費師范畢業生招聘崗位情況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招聘條件
(一)大學本科學歷、學士學位;
(二)具備相應教師資格條件;
(三)身心健康、熱愛教育事業;
(四)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見附件1)。報考者畢業證書所注專業應與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相同。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在校期間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2024年7月31日前不能取得相關證書的;
3.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時間:2024年6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地點:攀枝花市仁和區教育和體育局人事師培股305室(攀枝花大道南段1293號)。
(三)報名方式: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四)提交資料:攀枝花市2024年省屬公費師范生報考信息表(附件2,貼1寸免冠彩照)1份;身份證、在校期間表現證明、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畢業證和學位證(暫未取得的提交本人就讀院校出具的學歷證明,在7月31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后提交招聘主管部門復審)、1寸免冠彩照1張、相關榮譽證書及《四川省公費師范生培養協議書》,以上材料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在校表現證明、培養協議書收原件)。
(五)現場進行資格審查。對資格審查符合報名條件的,現場通知考核時間、地點及相關安排。現場確認不符合要求的,將取消考核資格。
四、考核
(一)定向與攀枝花市教育和體育局簽訂了培養協議(服務地為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區)的2024年省屬師范院校應屆公費師范畢業生招聘工作,集中在同一天同一時段在攀枝花市仁和區教育和體育局開展考核招聘,不另行在其他學校組織開展考核招聘活動。
(二)考核時間定于2024年6月29日。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考核采取講微格課的方式進行。
(四)一個學科有多個招聘單位的,按所報專業考核分數從高到低的順序自主選擇招聘單位,時間另行通知。
五、體檢
體檢由攀枝花市仁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攀枝花市仁和區教育和體育局統一組織到指定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報考者自行承擔。體檢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執行。公告發布后至本次招聘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定的,按照新規定執行。
招聘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書面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或體檢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因自愿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等各種原因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六、考察
考生體檢合格后,通過查檔、座談、函詢等方式,重點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招聘中小學教師,要充分發揮黨組織的領導和把關作用,嚴格教師準入的思想政治素養和師德考察,把入職前涉罪信息查詢作為必要環節。招聘的教師要符合新時代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要求,無刑事犯罪記錄和其他不得聘用的違法記錄。考察完成后形成考察報告,報相關部門備案。
七、公示
考核、體檢、考察均合格者按規定程序報經審批后在(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通知公告”欄目、攀枝花市仁和區公眾信息網“公示公告”欄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期滿后,對公示期間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因被舉報查實取消聘用資格或公示期間擬聘用人員自愿放棄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八、聘用
(一)經考核、體檢、考察合格并公示無異議者,按規定程序報經審批后,由仁和區教育和體育局按規定對簽約公費師范畢業生所提供的學歷、學位及教師資格證的有效性、完成性進行核實,且要符合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學歷標準、普通話水平、身體條件和心理條件,無誤后辦理聘用手續。
(二)審核確認的擬聘用人員在2024年7月31日前到仁和區教體局報到,報到時需提供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原件(須達到四川省從教學科普通話等級要求),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新招聘的公費師范生按考核分數從高到低的順序自主選擇用人單位后,用人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聘用等手續。
(三)受聘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經招聘單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有嚴重違法違規違紀行為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根據《四川省教育廳等四部門關于開展師范生公費定向培養工作的實施意見》(川教[2018]83號)文件規定,受聘人員在仁和區教體系統最低服務期為6年(其中在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或農村幼兒園工作時間不低于5年),服務期未滿的,不得調離仁和區。在協議服務期內不能脫產提升學歷。
九、紀律監督與回避
為保證直接考核招聘2024年省屬師范院校公費師范畢業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招聘工作實行信息、程序、結果的全部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凡違反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條和考風考紀規定的,按照人事部令第6號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及《四川省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等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參與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和工作人員,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十、本公告由攀枝花市仁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攀枝花市仁和區教育和體育局負責解釋。
監督舉報電話:0812—3989823(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區紀委監委)
咨詢電話:0812-2922860(攀枝花市仁和區教育和體育局);0812—2910192(攀枝花市仁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附件1:攀枝花市仁和區2024年省屬免費師范畢業生招聘崗位情況表.xlsx
附件2:攀枝花市2024年省屬免費師范生報考信息表.docx
攀枝花市仁和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攀枝花市仁和區教育和體育局
2024年6月19日
注:此教師招聘信息來源于網絡,若有變更、修改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www.screnhe.gov.cn/zwgk/jbxxgk/gsgg/1012678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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