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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四川省攀枝花市直機關事業單位招聘簡章
發布時間:2023-07-13 08:38:07 瀏覽:0根據公務員法及相關政策法規,市委組織部決定開展2023年度市直機關公開遴選(考調)和公開選調公務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http://rst.sc.gov.cn/“人事考試”專欄、攀西人才網www.pxrc.com.cn發布):
一、職位
公開遴選(考調)職位為一級主任科員以下職級(或其他相當層次職級)職位。
公開選調職位為鄉科級副職領導職位。
二、報名范圍和條件
(一)公開遴選(考調)
1.報名范圍
符合遴選(考調)條件的攀枝花市內各縣(區)以下機關(單位)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下同)。中央機關、省級機關及市級機關設在攀枝花市各縣(區)以下的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中符合條件的也可報名。
部分職位面向全省各級機關(詳見《2023年攀枝花市直機關公開遴選(考調)公務員職位表》)。
2.報名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市、區)、鄉鎮(街道)黨政機關(含縣以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村(社區)黨組織或者村(居)委會,以及各類企業、各類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過。軍隊轉業干部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直轄市區(縣)機關工作經歷視同為基層工作經歷。
(4)應當在本級機關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機關工作1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沒有基本稱職以下等次。
(6)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各職位具體學歷學位條件詳見職位表)。擬報職位的“專業”條件,指與“要求的學歷”所對應的專業。
(7)年齡為40周歲以下(各職位具體年齡條件詳見職位表)。
(8)具有公開遴選(考調)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9)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10)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等的計算時間均截至2023年7月。年齡計算時間截至報名首日(即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遴選(考調):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新錄用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機關工作未滿5年的(含試用期)。
(6)按照有關規定,到艱苦邊遠地區以及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者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對于通過降低進入門檻等傾斜政策錄用的人員,應當在所報考市(州)轄區內的艱苦邊遠縣鄉機關滿規定的最低服務年限;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不得公開遴選(考調)到本市(州)內的上級機關和非艱苦邊遠地區的機關,也不得公開遴選(考調)到本省內其他市(州)和其他省的機關(包括其中艱苦邊遠地區的機關)。
(7)尚在試用期或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8)曾連續六個月以上在國(境)外留學、工作、生活,國(境)外期間經歷和政治表現難以進行考察的或配偶、子女已加入外國國籍或在國(境)外定居的不得報考公安職位。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選(考調)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二)公開選調
1.報名范圍
攀枝花市內符合條件的國有企業、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不含工勤人員)。
2.報名條件
報名人員除應當具備公務員法和《公務員調任規定》《四川省公務員調任實施辦法》要求的資格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現任攀枝花市屬企業中層以上領導職務及相當職務層次、或攀枝花市內縣(區)屬企業領導班子成員及相當職務層次、或在中央、省屬駐攀企業工作現任相當職務層次,且任職1年以上的人員。在上述國有企業工作,擔任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2年以上,或者已擔任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
事業單位管理崗工作人員,須為聘任在七級、八級管理崗位上的領導人員,且任現職至少1年以上;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須擔任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2年以上,或者已擔任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2)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各職位具體學歷學位條件詳見職位表)。擬報職位的“專業”條件,指與“要求的學歷”所對應的專業。
(3)年齡在45周歲以下(各職位具體年齡條件詳見職位表)。
(4)具有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工作經歷和任職資歷。
(5)具有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規定的晉升至公開選調職務累計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6)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或合格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計算時間截至2023年7月。學歷學位及其他資格證書應于面試資格審查前取得。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6)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期滿影響使用的。
(7)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8)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選調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三、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
1.選擇職位。公開遴選(考調)和公開選調職位、職位簡介、職位資格條件等情況,詳見《2023年攀枝花市直機關公開遴選(考調)公務員職位表》《2023年攀枝花市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表》(以下統稱《職位表》)。每人限報1個職位,多報無效。報名人員如需咨詢《職位表》中的有關事項,可按公布的電話直接與各單位聯系。
2.填報信息。報考者在認真閱讀《報考提示》后,填寫《2023年攀枝花市直機關公開遴選(考調)公務員報名表》《2023年攀枝花市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將《報名表》(僅需本人簽字)、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職位要求的相關證書和有關證明材料掃描件各1份,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等有關資料打包后以壓縮文件形式發送至遴選(考調)、選調單位指定郵箱(郵件標題:“公開遴選(考調)/公開選調+姓名”)。報考者應認真對照報考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真實、準確、完整填報有關信息。凡隱瞞真實信息、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或者遴選(考調)、選調資格,且3年內不得報考。
3.資格初審。資格初審由各單位負責,資格初審截止時間為
資格審查貫穿遴選(考調)和公開選調全過程。對在各環節發現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應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遴選(考調)、選調資格,所產生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報名時符合資格條件,報名后由于工作單位或者職務職級發生變化等原因,導致報名人員新產生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情形的,終止其遴選(考調)、選調程序,不再作為遴選(考調)或選調人選。
4.打印準考證。資格初審通過的考生,于
(二)職位調整
筆試開考比例為5︰1。報考人數與遴選(考調)、選調計劃之比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經市委組織部同意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調減或取消該職位遴選(考調)、選調計劃。被取消遴選(考調)、選調計劃的職位,在征得報考者同意后,可將其調整到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職位。
(三)筆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重點測查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筆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滿分為100分。筆試時間為
(四)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后,各單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進入資格復審人選與遴選(考調)、選調名額之比為3:1(達不到3:1的,該職位所有人員進入資格復審)。擬進入資格復審的最后一名為筆試成績并列的,并列人員均進入資格復審。由各單位通知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持《報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審核,注明“同意報考”并蓋章)、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及職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其中公開遴選<考調>還需提供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可進入面試,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因考生放棄等原因導致的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未在規定時限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面試資格。面試當天放棄的,不遞補。
(五)面試
資格復審合格的,由各單位發放《面試通知書》,面試具體時間和地點見《面試通知書》。面試采用無領導小組討論、結構化小組面試、集體面談、結構化面試等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能力素質,滿分為100分(其中,公開選調最低合格分數線70分。低于70分的,不得進入后續選調程序)。
(六)考察
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4:6的比例計算考試綜合成績,折合總分為100分。由各單位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差額確定考察對象并告知本人(若考試綜合成績相同,則根據筆試成績高低確定)。考察對象人數與遴選(考調)、選調名額之比一般為2:1,對于遴選(考調)、選調名額在2人以上的職位,可適當降低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遴選(考調)、選調計劃規定比例(3:1)的職位,各單位可根據考察情況決定是否進入下一程序。
考察工作由各單位負責實施,各單位派出考察組,采取個別談話、民主測評、實地走訪、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法,根據需要還可進行專項調查、延伸考察等,充分聽取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有關領導、群眾和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察機關、機關黨組織的意見,并審核干部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對反映問題線索具體、有可查性的信訪舉報進行核查。考察對象需要報告或者查核個人有關事項、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注重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以及職位匹配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深入考察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況,重點考察政治理論學習情況、制度執行力、履職能力、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嚴把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堅決杜絕政治素質、道德品行、廉潔操守不符合要求的人員進入。《公務員調任規定》對選調人選考察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各單位黨組(黨委)根據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人崗相適、人事相宜原則,擇優等額確定體檢人選,不唯分取人。
(七)體檢
體檢由各單位組織實施,在省委組織部確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醫療機構進行。體檢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執行。公告發布后至本次遴選(考調)、選調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定,按照新規定執行。各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未按規定時間或地點及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規定體檢項目的,視為自動放棄。
因體檢不合格或考生放棄等原因導致的缺額,由單位根據考試、考察情況決定是否遞補。
(八)頂崗試用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頂崗試用,頂崗試用時間為2個月,主要測試應試者的職位適應能力,確保人崗相適。試用期內,頂崗試用人員在原工作單位的人事、工資關系、待遇不變。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進入下一環節;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單位工作。因試用不合格或考生放棄等原因形成的缺額,可由單位決定是否遞補。
(九)討論決定
由各單位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結合考察、試用等情況集體討論決定擬任職人員。
(十)公示和任職
各單位對擬任職人員在攀西人才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考調)、選調的,報市委組織部審批后,辦理轉任或任職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遴選(考調)、選調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任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任用。公示期間或公示后,因考生放棄或其他原因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公開選調擬任職人員試用期按照《公務員調任規定》等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任職培訓
各單位對新任職人員進行任職培訓,主要內容為政治理論、政策法規特別是公務員法及配套法規,公務員職業道德、行為規范、優良傳統等,幫助新任職人員進一步提高政治素質和履職能力,強化工作作風,盡快適應新崗位工作。
四、其他事項
本次遴選(考調)、選調嚴格按照中央和省委關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關規定進行。如發現違反干部人事紀律的現象,可向各單位的派駐紀檢監察組檢舉,也可直接向市委組織部舉報。
五、本公告由市委組織部負責解釋。各職位的具體條件,由遴選(考調)、選調單位負責解釋。
市委組織部政策咨詢電話:公開遴選(考調):0812-5101850;公開選調:0812-3350424。
附件:附件1-2023年攀枝花市直機關單位公開遴選(考調)公務員職位表(定).xls
附件2-2023年攀枝花市直機關單位公開遴選(考調)公務員聯系方式.xls
附件3-2023年攀枝花市直機關單位公開遴選(考調)公務員報名表..doc
中共攀枝花市委組織部
注:此教師招聘信息來源于網絡,若有變更、修改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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