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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寧波市海曙區教育局中小學教師招聘公告
發布時間:2024-01-02 18:07:18 瀏覽:0根據區域教育事業發展需要,為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海曙區教育局決定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曙師匯海”卓越人才8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初試、教育教學能力測試、體檢和考察等程序招聘事業編制教師。
二、招聘崗位和范圍條件
(一)招聘崗位
共招聘“曙師匯海”卓越人才8名。其中,高中語文2名、高中數學1名、高中物理1名、高中化學1名、高中生物1名、高中政治1名和高中信息技術1名。
(二)招聘對象
1.一流大學建設高校(A類)、部屬師范院校(附件1)2024年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應屆畢業生,且須在
2.位列ARWU、THE、U.S.News、QS等世界大學排名最新榜單(以
3.符合上述高校范圍和學歷學位條件的2022屆、2023屆畢業生。
(三)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無國(境)外永久居留權。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誠信廉潔,事業心和責任感強,具有良好的職業素質;
2.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要求(附件2);
4.本科學歷:年齡要求在25周歲以下,即
三、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核
1.網上報名
掃描二維碼(請點擊鏈接查看詳情),在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后,按要求輸入相關信息,嚴格按照招聘范圍及資格條件選擇崗位進行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同時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考資格。
2.現場報名
時間:
地點:北京遼寧大廈酒店(地址:北京北四環西路甲2號)八樓遼寧廳。
3.現場確認
確認時間:2024年3月
確認地點:寧波市海曙區
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1)應聘人員按“現場確認材料清單”(附件4)規定,攜帶相關材料進行現場資格審核。
(2)應聘人員報名所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現場確認時,工作人員將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核。資格審核通過者現場發放準考證;證件不全或提供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審核。
(3)現場確認結束后,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人數和招聘崗位數比例不足3:1的,酌情核減該崗位招聘崗位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核減或取消的招聘崗位將在現場確認后在海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海曙區教育局門戶網站發布核減或取消招聘崗位公告。
(4)應聘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完成網上(或現場)報名和現場確認,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二)考試
1.考試形式
考試含初試和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兩個部分。
注:考試地點在寧波市海曙區。
2.初試
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應聘人員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初試。
初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初試滿分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
在初試合格人員中,根據初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數確定進入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對象,如初試合格人員人數與該崗位指標數(如有核減,則以核減后的崗位指標數為準)之比超過3:1的,按1:3比例確定,如遇進入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的最后一名初試成績并列的,并列人員全部進入教育教學能力測試;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初試成績和進入教育教學能力測試人員名單于初試結束后在海曙區教育局門戶網站公布。
3.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對象憑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測試。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測試的,視作放棄,對因放棄或規定時間遲到所產生的空缺,名額不遞補。
教育教學能力測試采用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形式進行。筆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養。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口頭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教育教學基本知識等綜合技能。筆試和面試滿分均為100分,面試成績不足60分者淘汰。
4.成績
考試總成績=初試成績×30%+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30%。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數1︰1的比例確定簽約對象。若總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高的為簽約對象。考試總成績以及參加體檢人員名單于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結束3個工作日內在海曙區教育局門戶網站公布。
(三)簽約
擬定于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結束后,簽約對象與海曙區教育局簽訂就業協議。簽訂就業協議后,應聘人員還須參加下一步的體檢和考察。除協議書約定的條款外,如應聘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就業協議則自動解除。
(四)體檢
體檢標準和程序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體檢參照2023年寧波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的相關辦法和標準執行。體檢工作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理。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或體檢結果不合格者淘汰。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
(五)考察
考察參照2023年寧波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考察辦法執行。自愿放棄考察者,須向海曙區教育局遞交書面申請。考察還須審核報考資格,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定為考察不合格。考察結果為“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淘汰。
(六)公示與聘用
考察合格后,對擬聘用人員在海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海曙區教育局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被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無異議或反映問題經查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擬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在辦理聘用或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擬聘用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四、相關待遇
(一)校級、省級、部級、國家級等優秀畢業生(以最后學歷取得的榮譽為準)一旦簽約錄用,可享受5-10萬元不等的一次性獎勵;(二)優先列入名師工作室培養對象;(三)按市、區相關政策落實租房補貼。
五、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如有作假,一經查實,取消應聘或聘用資格。
(二)不能按規定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或畢業證書上的學歷、專業與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專業不相符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定向培養生、委托培養生以及網絡學院、成人教育學院和獨立學院畢業生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圍。
(四)被聘用人員按有關規定實行試用期,期滿經考核不能勝任教育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須在聘用起兩年內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屆時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在簽約學校至少工作滿5年。
(五)在簽約、體檢、考察環節中,如有放棄或因不合格出現崗位空缺時,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該崗位招聘人數1:2比例內(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依次遞補。
(六)在選拔程序各環節中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35號令)處理。
有關招聘信息請隨時關注海曙區教育局門戶網站(http://www.haishu.gov.cn/col/col1229100614/index.html)
咨詢電話:0574-87070376;0574-87195724
監督電話:0574-89188317;18867879515(海曙區紀委區監委派駐第四紀檢監察組)
附件:
1.一流大學建設高校(A類)名單及部屬師范院校名單
2.報考專業要求
3.寧波市海曙區教育局公開招聘“曙師匯海”卓越人才
報名登記表
4.現場確認材料清單
寧波市海曙區教育局
注:此教師招聘信息來源于網絡,若有變更、修改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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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招聘信息標簽:寧波市海曙區教育局教師招聘 寧波市海曙區教育局最新教師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