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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寧波市鄞州區部分事業單位事業單位招聘簡章
發布時間:2023-11-20 17:59:48 瀏覽:0為進一步弘揚工匠精神,濃厚“勞動光榮,技能寶貴,創造偉大”的社會氛圍,拓寬高技能人才隊伍職業發展通道,引導更多青年投身技能、熱愛技能、崇尚技能,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寧波市鄞州區公路與運輸管理中心和寧波市鄞州區水庫管理中心決定面向高技能人才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人員各1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考試、體檢和考察等程序面向高技能人才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二、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三、招聘單位及崗位相關要求
注:招聘范圍浙江指浙江省戶籍或尚在浙江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寧波指寧波戶籍或尚在寧波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四、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網上報名
時間:2023年11月24日9:00至11月26日16:00。
報考者登錄寧波市考試網上報名系統(https://bm.nbrc.com.cn/),選擇進入“寧波市面向高技能人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在仔細閱讀相關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輸入個人信息,嚴格按照招聘所設條件進行報名,每位報考者只能選報一個單位一個崗位,填報過程中請認真填寫報考信息,必須在報名系統內同步上傳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報名確認的重要依據,請妥善保管。
2.資格初審
時間:2023年11月27日9:00至11月29日16:00。
此期間,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照招聘崗位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對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將說明理由。初審期間系統不對報考人員開放。
3.查詢并再次報名
時間:2023年11月30日9:00-16:00。
已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者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的可再次報名其他區(縣)市崗位并接受資格初審。
同一崗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與招聘指標比不足3:1的,則相應取消該崗位招聘指標。
4.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23年12月7日9:00至12月9日9:30。
已報考并資格初審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寧波市考試網上報名系統(https://bm.nbrc.com.cn/),選擇進入“寧波市面向高技能人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錄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
(二)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取技能測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均委托具有考試命題資質的獨立第三方機構命題。
1.技能測試
主要測試報考人員所必須具備的專業能力。滿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各招聘崗位根據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如規定比例內末位技能測試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技能測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將于技能測試結束后7個工作日左右在鄞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人事招考”中的“事業招考”欄公布,同時公布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
2.資格復審
面試前,各招聘單位將對面試入圍人員進行資格復審。
招聘對象應在規定時間、地點攜帶以下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參加資格復審: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及戶口簿(戶籍證明);
(2)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3)本科及以上學歷證書或技師學院技師班畢業證書;
(4)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
(5)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及其他資格條件要求的證明材料。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本人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資格復審通過的人員,當場領取《面試通知》。
3.面試
面試主要測報考者專業能力、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面試總分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考生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面試通知》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未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考生視作自動放棄。
考試總成績為技能測試成績的50%和面試成績的50%之和,滿分100分。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如遇總成績相同,按技能測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總成績和技能測試成績都相同的,則另行加試。總成績及進入體檢、考察對象名單于面試后3個工作日在鄞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人事招考”中的“事業招考”欄公布。
(三)體檢與考察
體檢工作由鄞州區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有關規定執行,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或體檢結果不合格者淘汰。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體檢結束后,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察。考察結論分為“合格”或“不宜聘用為事業人員”,具體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有關規定執行。自愿放棄考察者,須向考察組提交書面申請。
(四)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經核準后,在鄞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期取得學歷學位后辦理聘用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在辦理聘用手續時若發現擬聘用人員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視作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
(五)遞補規定
1.資格復審開始24小時前按規定程序確認不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根據技能測試成績依次予以遞補。
2.面試對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3.在體檢和考察環節中有放棄或不合格(不宜聘用為事業人員)、公示結束前環節出現崗位名額空缺、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不予聘用、擬聘用人員在辦理聘用手續前書面提出放棄或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均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4.聘用手續辦理結束后,因故造成崗位空缺的,空缺名額不再遞補。
五、其他事項
1.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
2.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齡、戶籍、社保繳納及取得本科及以上學歷證書(技師學院技師班畢業證書)、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等時間計算截止均為2023年11月17日(含)。其中,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指1987年11月17日(含)以后出生。
3.擬聘用人員不得持有非上市公司(含村股份經濟合作社)股份,不得參與營利性經營活動,擔任企業法人的應當變更;同時凡屬農業家庭戶的,必須在試用期或執行初期工資期間,辦理農轉非遷戶手續,逾期未辦理的,解除聘用合同。
4.根據《關于建立“三項制度”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進人的通知》(甬人社發[2015]177號)規定,對有與領導干部系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應聘人員,參加領導干部任職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或本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干部應逐級落實事前報備制度,并按規定實行委托面試制度。對未按規定落實事前報備和委托面試制度的,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5.報考人員在招聘程序各環節中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處理。
6.有關報考政策,請仔細閱讀本公告,如有疑問,請撥打咨詢電話如下(工作時間開放):
鄞州區交通運輸局:0574-89582055
鄞州區水利局:0574-89582319
鄞州區人力社保局:0574-89293242
監督電話:0574-89188693
寧波市鄞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寧波市鄞州區交通運輸局
寧波市鄞州區水利局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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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nbyz.gov.cn/art/2023/11/17/art_1229172679_43326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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