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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寧波開放大學高校教師招聘簡章
發布時間:2023-10-24 17:20:12 瀏覽:0一、學校簡介
寧波開放大學是一所獨立設置的省級開放大學,由國家教育部批準,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復,以促進全民終身學習為使命、以現代信息技術為支撐,開展終身教育與服務的新型高等學校,為寧波市人民政府直屬的公益二類事業單位,主要開展開放教育、成人教育、社區教育、職業教育、老年教育、社會培訓、終身教育公共服務和新時代工匠培育。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核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資格審查、面談或考核、體檢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報備員額工作人員。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專業、任職條件、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四、招聘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和范圍及資格條件
招聘崗位 |
崗位類別 |
人數 |
崗位職責 |
專業及學歷(學位)要求 |
招聘范圍 |
其他資格條件 |
教師1 |
專技 |
1 |
相關專業教學工作; 相關專業科研工作; 相關專業教學管理工作; 參與專業和教學團隊建設; 學報編輯; 科研管理等。 |
哲學、教育學、法學、經濟學、管理學、歷史學、文學門類; 研究生學 |
全國 |
年齡40周歲及以下。 |
教師2 |
專技 |
3 |
相關專業教學工作; 相關專業科研工作; 相關專業教學管理工作; 參與專業和教學團隊建設。 |
專業不限; 研究生學 |
全國 |
年齡40周歲及以下。 |
教師3 |
專技 |
1 |
相關專業教學工作; 相關專業科研工作; 相關專業教學管理工作; 參與專業和教學團隊建設。 |
行政管理、社會保障、城鄉發展與規劃專業; 研究生學歷且碩士及以上學位。 |
全國 |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3年及以上相關工作經歷,年齡35周歲以下; 2.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職稱或博士研究生學歷及學位,年齡40周歲以下。 |
教師4 |
專技 |
1 |
相關專業教學; 相關專業科研工作; 關專業教學管理工作; 參專業和教學團隊建設。 |
機械制造及其自動化、機械電子工程、機械設計及理論專業; 研究生學歷且碩士及以上學位。 |
全國 |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本專業3年及以上工作經歷,獲得過省級及以上機械類技能競賽二等獎或具有數控車工、數控銑工、加工中心操作工二級(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等級證書,年齡35周歲以下; 2.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職稱或博士研究生學歷及學位,年齡40周歲以下。 |
注:1.專業技術職務取得時間和年齡、工作經歷等的計算截止時間均為公告發布之日。
2.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
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
五、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辦法:
報名時間:
聯系方式:寧波開放大學人事處(寧波市江北區文教路1號),電話:0574-87201022,聯系人:
2.應聘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學校將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符合招聘條件的,方可獲得考試或面談資格。報名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者,不能通過資格初審。
3.教師1-2崗位,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3:1時按實際應聘人數進入面談程序。報考教師3-4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能低于3:1,在規定的時間內,符合條件的應聘人數和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按規定取消該崗位招聘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
4.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由學校通知本人,同時告知資格復審和考試的時間、地點。
(二)面談與考試
應聘人員須攜帶報名表、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2024年應屆畢業生憑就業協議;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憑國境外院校畢業學歷學位或學籍證明,并提供國境外院校主干課程證明)、職稱證書、近期免冠1寸照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參加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1.面談
教師1-2崗位根據應聘人員的教育背景、專業素養、學術水平、科研成果等情況,經面談擇優進入體檢與考核環節。
2.考試
教師3-4崗位考試采取專業技能測試+試講的方式進行。
(1)專業技能測試
專業技能測試主要測試報考者實際專業技能和操作水平。專業技能測試滿分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
考生憑身份證、準考證(并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專業技能測試。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專業技能測試的,視作放棄,由此產生的空缺名額不替補。
(2)試講
試講主要測試招聘崗位所必須具備的專業知識和教學能力。試講總分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
在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人數1:3比例確定試講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
考生憑身份證、準考證,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試講。不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試講的,視作放棄,由此產生的空缺名額不替補。
(3)成績確定
專業技能測試成績不帶入試講環節。
在試講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試講成績相同,按專業技能測試成績排序,試講成績和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都相同的增加考試課目。
試講成績以及參加體檢與考核人員名單于試講結束3個工作日內在寧波開放大學網站的“通知公告”欄目上公布。
(三)體檢與考核
參加體檢人員在接到通知后,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執行。
體檢結束后,學校將對體檢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詳細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四)公示與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報經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同時在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及寧波開放大學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擬聘用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錄用資格。
六、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1.寧波開放大學網站(www.nbou.cn);
2.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nbhrss.gov.cn/,“專題專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欄”)。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招聘單位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三)本次公開招聘監督電話:0574-87212808(寧波開放大學紀委辦公室)
七、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學校地址:寧波開放大學人事處(寧波市江北區文教路1號)
郵編:315016
電話:0574-87201022,郵箱:qiankw@nbou.cn,聯系人:
寧波開放大學
注:此教師招聘信息來源于網絡,若有變更、修改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rsj.ningbo.gov.cn/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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