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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寧波市鎮海區事業單位招聘簡章

      發布時間:2023-08-29 17:27:07 瀏覽:0

      為深入實施人才強區戰略,加快推進高素質專業化干部隊伍建設,改善干部隊伍來源結構,引進、培養和儲備一批我區經濟社會發展所需的人才,寧波市鎮海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8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鎮海區簡介

      鎮海位于東海之濱,地處長江三角洲南翼,北瀕杭州灣,南接北侖港,東臨舟山群島,與上海一衣帶水,是寧波主城區北部中心,陸域面積24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51.6萬。自古以來,鎮海一直是對外交往的主要口岸,系古代海上絲綢之路的起碇港,素有“海天雄鎮”、“浙東門戶”、“院士之鄉”、“商幫故里”、“人文梓蔭”之美譽。隨著杭州灣跨海大橋、舟山跨海大橋、寧波繞城高速和寧波軌道交通的建成通車,鎮海成為北接上海、東出舟山的長三角南翼交通節點,進一步融入長三角區域一體化。鎮海產業基礎雄厚,特色鮮明,位列全國工業百強區第21位,2022年實現GDP1374億元,財政總收入129億元,規上工業總產值3917億元。作為浙江省海洋經濟發展示范區之一,目前區內有國家級園區寧波石化經濟技術開發區、寧波市國家大學科技園2個,省級園區鎮海經濟開發區1個。鎮海中官路雙創大街作為寧波甬江科創大走廊的核心區、先行區,入選首批省級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范區。全區形成了以化工新材料、裝備制造、精密機械、電子電器等為主導的先進制造業產業集群和以現代物流、航運、休閑旅游、文化創意、商貿商務等為主導的現代服務業產業集群,吸引了一大批跨國公司和國內外著名企業落戶,成為區域經濟發展的強勁動力。

      二、招聘計劃和崗位

      2023年寧波市鎮海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8名,其中,綜合崗位8名、法學崗位5名、緊缺人才崗位25名。

      具體的招聘崗位、人數和相關要求詳見附件1。

      三、招聘的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的范圍和對象

      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的人員,列入招聘范圍。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服從組織安排,身體健康。

      2、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報考人員須在公告發布之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資格證書;其中屬于2023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的須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資格證書,屬于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的須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未取得者取消錄用資格;國(境)外留學歸國(境)人員須于公告發布之日前取得國家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其中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畢業的國(境)外留學歸國(境)人員須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國家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畢業的國(境)外留學歸國(境)人員須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國家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專業相近的以所學主干課程為準。上述時間以學歷學位證書或認證書的落款時間為準。

      3、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和專業要求(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和相應的專業,須與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和專業相符);高于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4、凡因違法違紀受過各種處分,或有相關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或國企工作人員的,不得報考。

      5、截至公告發布之日,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現役軍人、仍在全日制高校或國(境)外高校就讀的非2023年應屆畢業及非2024年應屆畢業的在校生不能報考。

      6、符合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具體詳見附件1。除上述條件外,還需符合各崗位的相應條件,具體如下:

      1、綜合崗位

      (1)年齡要求在35周歲及以下(1987年8月28日以后出生)。

      (2)2021屆和2022屆普通高校畢業生、2020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畢業的國(境)外留學歸國(境)人員可視同于2023年應屆畢業生對待。

      (3)工作經歷時間計算截止至2023年8月28日,其中在校學生實習、掛職等不計算工作經歷時間。

      2、法學崗位

      年齡要求在35周歲及以下(1987年8月28日以后出生)。

      3、緊缺人才崗位

      (1)碩士研究生28周歲及以下(1994年8月2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0周歲及以下(1992年8月28日以后出生)。

      (2)本科及碩士研究生階段均為全日制學習形式。

      (3)博士研究生可放寬至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

      (4)定向培養生、委托培養生以及網絡學院、成人教育學院畢業生不列入招聘范圍。

      (5)部分高校或部分高校相應專業2022屆、2023屆、2024屆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畢業生;部分國(境)外高校2021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畢業的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畢業生(見附件2)。以上人員,本科及以上各階段均須畢業于附件2高校或專業范圍。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網上報名、資格初審、查詢并再次報名、繳費確認、準考證打印、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公示錄用等程序進行。

      (一)網上報名

      時間:2023年9月6日9時至9月11日16時。

      符合招聘條件的報名人員登錄寧波市考試網上報名系統(https://bm.nbrc.com.cn/),選擇進入“2023年下半年寧波市鎮海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綜合/法學崗位”或“2023年下半年寧波市鎮海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緊缺人才崗位”,注冊個人信息后,選擇崗位進行報名(僅注冊不報名無效)。請符合招聘條件的報名人員在仔細閱讀相關公告信息后,按要求如實填寫學歷、學位、專業及獲得榮譽等相關報考信息,獲得榮譽包括:院級三等及以上綜合獎學金、院級及以上“優秀學生干部”(包括優秀班干、團干)、優秀黨團員、“三好學生”和“優秀畢業生”等榮譽稱號。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號必須一致。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招聘所設條件進行報名,報考人員填寫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初審,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

      (二)資格初審

      時間:2023年9月6日9時至9月15日16時。

      區人力社保局根據填寫的報名信息,對報名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初審。報考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資格初審。在此期間報名系統不對報考人員開放。

      (三)查詢并再次報名

      時間:2023年9月18日9時至9月19日16時。

      已網上報名人員可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寧波市考試網上報名系統(https://bm.nbrc.com.cn/)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初審通過者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者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逾期不予受理。

      (四)繳費確認

      時間:2023年9月21日9時至9月22日16時。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寧波市考試網上報名系統,進行網上繳費,筆試考務費標準:50元/科(浙價費[2018]21號)。考生需確認是否完成繳費,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注:繳費確認完成才算報名成功,請勿用信用卡繳款)。

      (五)準考證打印

      準考證下載打印時間另行通知,請隨時關注鎮海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zh.gov.cn/)。

      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可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寧波市考試網上報名系統(https://bm.nbrc.com.cn/)下載打印準考證(含應試須知),逾期系統將自動關閉。

      (六)緊缺人才崗位現場資格審核(面談)

      緊缺人才崗位資格初審通過人員在筆試前需進行現場資格審核(面談),時間暫定為10月中旬,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請保持通訊暢通。

      緊缺人才崗位資格初審通過人員參加現場資格審核(面談)時須攜帶準考證,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2023年下半年寧波市鎮海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3,需附2寸免冠照)、本人身份證、已獲取的各層次學歷學位證書、各類獎勵證明、工作經歷證明材料、成績單、工作業績(成果)等相關材料;2024屆畢業生還需提供學校核發的畢業生推薦表、就業協議書、現在讀學生證;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還需提供所學主干課程相關證明、在國(境)外高校就讀期間表現優秀的證明材料,以及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就讀證明或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上述畢業生推薦表、就業協議書、成績單、各類獎勵證明等相關材料需學校蓋章確認,請報考人員務必提前做好準備。

      面談主要了解報考人員的學習工作經歷、專業知識、特長榮譽和工作愿景等。通過現場資格審核(面談)者進入筆試。

      (七)筆試

      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者憑本人準考證、身份證件原件參加筆試,缺一不得進入考場。

      筆試考一門,滿分100分。綜合崗位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含綜合知識和寫作),法學崗位筆試內容為崗位相關專業知識、綜合基礎知識(含綜合知識和寫作)。筆試后按各崗位類別統一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所有實際參加筆試并取得有效分數人員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劃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則按平均分(四舍五入取整數)劃定。緊缺人才崗位筆試內容為材料分析和寫作,合格分為70分。本次筆試不提供相關參考用書,筆試成績不合格者淘汰。

      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各招聘單位(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規定比例內末位考生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

      緊缺人才崗位面試對象在接到面試通知時放棄的,由區組織人社部門研究決定是否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

      (八)綜合崗位和法學崗位資格復審

      綜合崗位和法學崗位面試對象在面試前需進行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綜合崗位和法學崗位面試對象參加資格復審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2023年下半年寧波市鎮海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3,需附2寸免冠照)、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還需提供所學主干課程相關證明、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的,不得參加面試。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不再進入之后的程序。資格復審通過后,領取《面試通知》,入圍面試人員的名單將于筆試成績公布當日在鎮海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布。

      綜合崗位和法學崗位面試對象在實施資格復審24小時前,書面提出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在該崗位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

      (九)面試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保持通訊暢通。

      面試滿分為100分,綜合崗位和法學崗位面試合格分為60分,緊缺人才崗位面試合格分為75分,成績不合格者淘汰。

      入圍面試考生須攜帶本人身份證(綜合崗位和法學崗位面試對象還須攜帶《面試通知》),并嚴格按照通知要求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不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由此產生的面試空缺名額不予遞補。

      (十)體檢和考察

      綜合崗位和法學崗位筆試、面試成績分別占總成績的50%、50%(滿分為100分),緊缺人才崗位筆試、面試成績分別占總成績的40%、60%(滿分為100分)。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總成績和筆試成績都相同的增加考試科目。考試成績以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將于面試結束后在鎮海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布。

      按各招聘單位(崗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參照2023年寧波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的相關辦法和標準執行。體檢工作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淘汰,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

      緊缺人才崗位進入體檢環節的人員在接到通知時,須現場簽訂就業協議書(體檢、考察、擬聘用公示通過后生效),如不愿意簽訂就業協議的,視作放棄,是否遞補由區組織人社部門研究后決定。

      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等公務員錄用考察相關文件規定執行。考察還須審核報考資格,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定為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十一)公示錄用

      根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并在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示。經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辦理錄用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

      擬錄用人員在接到報到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在辦理錄用或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仍將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錄用資格。擬錄用人員在辦理錄用手續前須按相關規定自查并清理享受股份經濟合作社股權、農村宅基地審批、房改政策等情況,不愿清理的取消錄用資格。

      五、招聘相關事項

      1、綜合崗位和法學崗位中按各招聘單位(崗位)繳費人數低于相應崗位招聘計劃數3倍的,將酌情核減招聘計劃。緊缺人才崗位現場資格審核(面談)后,是否核減相應崗位招聘計劃數由區組織人社部門研究決定。核減情況將在鎮海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發布公告。

      2、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或錄用資格。

      3、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察對象放棄考察或考察結論為不宜錄用、擬錄用對象在辦理錄用手續前書面提出放棄錄用或被取消錄用資格的,是否遞補由區組織人社部門研究后決定。

      4、招聘計劃中所涉及的專業類別,參照教育部2011年發布的《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20年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和2014年發布的《研究生招生學科專業目錄》。《需求計劃表》中的本科專業要求均為《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中的“專業”,并非“專業類”。對于未列入參考目錄的專業,參照上級有關部門的規定執行。

      5、法學崗位和緊缺人才崗位的聘用人員根據需要作統一分配,按照崗位要求聘任至區級部門單位(納入事業編制人員管理)。

      6、首次聘期3年(含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首個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繼續聘用。

      其中,緊缺人才崗位聘用人員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博士研究生可聘任不擔負領導職責的七級職員崗位(享受正科待遇),碩士研究生可聘任不擔負領導職責的八級職員崗位(享受副科待遇)。

      7、緊缺人才崗位聘用人員納入鎮海區委組織部直接掌握的優秀年輕干部名單,并建立個人成長檔案,根據崗位特點和自身情況,在干部輪崗交流、教育培訓、掛職鍛煉等方面統籌考慮。

      8、招聘錄用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申請15萬元人才安家補助,在此基礎上,自引進之月起3年內在寧波大市范圍內購買家庭唯一住房的,再給予購房總額20%、最高20萬元的購房補貼。招聘錄用的普通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本科生,畢業10年內在寧波大市范圍內購買家庭唯一住房的,按規定享受購房總額(以契稅發票不含稅的計稅金額為準)2%的購房補貼,最高不超過8萬元。

      9、招聘錄用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子女,義務段初始入學時可享受我區高層次人才子女就學優惠政策。

      10、聘用人員須在鎮海區服務滿5年。

      11、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中組部、人社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人社部發[2016]85號)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12、本次招聘有關信息將及時在鎮海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zh.gov.cn/)上公布,請隨時關注。本次招聘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相關的輔導培訓班。

      13、招聘公告由區委組織部、區人力社保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74-89287143

      監督電話:0574-89287852

      附件:1、2023年下半年寧波市鎮海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需求計劃表.xlsx

      2、部分高校和專業指南.docx

      3、2023年下半年寧波市鎮海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docx

      中共寧波市鎮海區委組織部

      寧波市鎮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8月28日

      注:此教師招聘信息來源于網絡,若有變更、修改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s://www.zh.gov.cn/art/2023/8/28/art_1229054233_4303729.html

      事業單位招聘信息標簽:寧波市鎮海區事業單位招聘 寧波市鎮海區考編 寧波市鎮海區公務員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