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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寧波市北侖區(開發區)事業單位招聘簡章

      發布時間:2023-07-28 14:21:00 瀏覽:0

      為了滿足我區事業單位業務發展和人才儲備的需要,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6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涉及的用人單位、具體崗位、招聘指標和資格條件,詳見附件一《2023年北侖區(開發區)事業編制工作人員招聘計劃表》。

      二、招聘對象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較強的責任心和事業心;

      (三)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和招錄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四)北侖區危化品運輸管理中心招聘安全管理崗位戶籍不限。其余崗位本科要求浙江省戶籍或生源,研究生不限戶籍。戶籍以2023年7月26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生源地是指高考時戶籍所在地;

      (五)研究生畢業,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可以用原已取得的學歷或研究生學歷報考本科崗位,戶籍不限;

      (六)身體健康;

      (七)年齡及工作經歷要求:年齡計算到2023年7月26日。35周歲及以下,即要求1987年7月26日(不含)以后出生;30周歲及以下即要求1992年7月26日(不含)以后出生;工作經歷要求:工作經歷計算到2023年7月26日

      (八)截止2023年7月26日,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現役軍人不能報考;

      (九)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報考前須征得報考單位同意,資格復審時須提供單位書面同意報考證明。機關事業單位非在編人員請在報名系統中工作簡歷欄備注“編外”信息。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辦法

      本次招聘采用網上報名形式。

      報名時間:2023年8月7日9時至9日16時。

      報名網址:寧波市考試網上報名系統(https://bm.nbrc.com.cn/)

      報考者登陸寧波市考試網上報名系統(https://bm.nbrc.com.cn/)點擊進入“2023年寧波市北侖區(開發區)事業編制工作人員招聘公告”,按要求輸入個人信息,嚴格按照招聘單位所設條件選擇1個崗位報名,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2、資格初審

      時間:2023年8月10日9時2023年8月13日16時

      招錄機關對應聘人員最后選定的崗位進行資格初審,在此期間報名系統不對報考人員開放。應聘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初審。

      3、查詢并再次報名

      時間:2023年8月14日9時2023年8月14日16時

      已報名人員登陸考試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初審通過者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

      4、繳費確認

      時間:2023年8月15日9時2023年8月17日16時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陸寧波市考試網上報名系統(https://bm.nbrc.com.cn/),進行網上繳費確認并查詢是否完成,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注:繳費確認完成才算報名成功)。筆試考務費標準:50元/科(浙價費[2018]21號)。

      5、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準考證下載打印具體時間將在北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bl.gov.cn/col/col1229055243/index.html)(北侖之窗-站群導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法定內容公開-人事信息-公務員(事業人員)考錄),另行公告,請予關注。

      已報名并繳費確認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寧波市考試網上報名系統(https://bm.nbrc.com.cn/),選擇進入“2023年寧波市北侖區(開發區)事業編制工作人員招聘公告”,登陸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

      (二)考試

      1、筆試

      筆試時間初定于2023年8月26日,具體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筆試考一門,滿分100分。筆試科目為綜合卷,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本次筆試不提供相關參考用書。

      筆試后,將統一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所有實際參加筆試并取得有效分數人員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劃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則按平均分(四舍五入取整數)劃定。

      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上線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規定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入圍面試人員的名單與筆試成績將在“北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布。

      2、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及所需攜帶的證件等相關信息將在“北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予以發布。

      資格復審時,根據報考崗位要求:考生需攜帶本人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戶口簿(戶籍證明)或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證明、職業資格證書、已獲取的各層次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高校畢業生提供畢業證書和國家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所學主干課程清單(境外高校畢業生)、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須提供單位書面同意報考證明、工作經歷等招聘崗位要求提供的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北侖區危化品運輸管理中心招聘安全管理崗位還需提供經審批過的《寧波市公安輔警人員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推薦審核表》(附件二)(縣級公安系統政工部門審核并加蓋公章)等材料。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未按要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資格復審通過的人員,當場發放《面試通知書》。如出現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放棄資格復審等情況的,經組織人社部門研究后,酌情予以遞補。

      資格復審通過后,領取《面試通知書》。

      3、面試

      面試采用百分制,不足70分者淘汰,具體面試辦法另行制定。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總成績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4:6的比例合成。若總成績相等則以筆試成績高者排位在前;若筆試成績仍相同,則增加客觀題測試后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三)體檢

      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指標1:1的比例確定入圍體檢人員名單,體檢參照公務員招錄體檢程序和標準執行,期間國家或省市出臺新的體檢政策,則參照新的體檢政策執行。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經組織人社部門研究后,酌情予以遞補。

      (四)考察

      在體檢合格人員中,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指標1:1的比例確定入圍考察對象。北侖區危化品運輸管理中心招聘的崗位考察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公通字[2020]11號)。其他崗位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等公務員錄用考察相關文件規定執行。如出現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考察等情況的,經組織人社部門研究后,酌情予以遞補。

      (五)公示、錄用

      考察結束后,根據考試、考核結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擬錄用人員,按規定程序在“北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不影響錄用的,按規定辦理錄用手續;反映問題經查影響錄用的,不予錄用;對所反映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報考人員接到錄用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經公示的擬錄用人員無故放棄或逾期不報到被取消錄用資格的,將錄入寧波市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生誠信檔案。

      截止公示結束之日,以后因故造成招聘崗位計劃空缺的不再遞補。

      四、注意事項及相關說明

      (一)歷屆生須在公告發布之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2023年國內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2022年10月1日2023年9月30日畢業)須在2023年9月30日前(對博士研究生可放寬至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2022年10月1日2023年12月31日畢業的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可等同于2023年國內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報考時仍未畢業的可憑國(境)外學校學籍證明報名,但須于2024年1月31日前取得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專業相近的以所學主干課程為準,在報考時需將主干課程翻譯成中文并上傳至報名系統“備注欄”;上述時間,以學歷學位證書或認證書的落款時間為準。上述招聘對象未在規定時間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或認證書及相關資格證書的不予錄用。

      (二)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2020年10月1日2022年9月30日畢業),或同期畢業并可在2023年12月底前取得學位證書和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國(境)外留學人員,以及按國家政策規定可以享受應屆畢業生就業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員,可按2023年應屆畢業生身份應聘,但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必須在公告發布之日前取得。

      (三)報考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名;招錄機關進行資格初審時以報考人員最后選定的崗位為準。

      (四)報考人員須用第二代身份證號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五)報名序號是應聘人員報名確認的重要依據,請妥善保管。

      (六)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而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七)繳費確認人數不足招考指標數3倍的崗位,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考指標。核減或取消的招考指標將在“北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予以公布。報考該崗位的審核合格人員可在取消招考指標公告后24小時內通過書面委托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傳真至招聘辦公室,逾期未改報的,視作自動放棄,退回筆試考務費。

      (八)招聘計劃中所涉及的具體專業類別,參照教育部2020年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和2014年全國研究生招生學科專業目錄。對于未列入參考目錄的專業,參照上級有關部門的規定執行。

      (九)筆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參照中組部、人社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人社部發[2016]85號)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十)貧困家庭報考人員應于2023年8月14日17時前,將本人身份證及所在縣(市)區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或特困證明復印件傳真至招聘辦公室,并電話聯系招聘辦公室,經審核后可根據其到考情況退還考試費。

      (十一)報考人員被錄用后,除國家規定的相關情況外,須在北侖區服務滿5年。

      (十二)本次招聘有關信息將及時在“北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布,請隨時關注。

      (十三)本次招考不設置任何相關培訓,也沒有與任何培訓機構合作,請考生不要相信宣傳廣告。

      本招聘公告由寧波市北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解釋。請務必仔細閱讀本公告,如有疑問,請在工作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來電咨詢。咨詢電話:0574-89384305、0574-89384220,傳真號碼:0574-89384221;監督電話:0574-89384311。

      附件一:2023年北侖區(開發區)事業編制工作人員招聘計劃表.xlsx

      附件二:寧波市公安輔警人員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推薦審核表.doc

      中共寧波市北侖區委組織部

      寧波市北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7月26日

      注:此教師招聘信息來源于網絡,若有變更、修改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www.bl.gov.cn/art/2023/7/26/art_1229054700_4293609.html

      事業單位招聘信息標簽:寧波市北侖區(開發區)事業單位招聘 寧波市北侖區(開發區)考編 寧波市北侖區(開發區)公務員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