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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蘇省海安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事業單位招聘簡章
發布時間:2023-11-21 19:01:42 瀏覽:0為充實市級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力量,根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海安市科級以下干部調動和借調管理辦法的通知》(海辦[2022]109號)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我市教體系統公開選調1名工作人員到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下屬事業單位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范圍及條件
(一)選調范圍
選調單位、崗位、對象、人數、專業、學歷及要求等具體信息,詳見《2023年海安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面向市教體系統選調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
(二)選調條件
1.參選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
(2)1987年11月至2005年10月期間出生;
(3)截至2023年10月底,在基層單位工作滿3年(按月計算);
(4)近五年年度崗位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見習期、試用期除外),且至少有一年考核為優秀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選調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與資格審核
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人員填寫《2023年海安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面向市教體系統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以下簡稱《報名表》)。
報名時間:
報名地點及聯系人:見《崗位簡介表》。
報名時,須提交經所在主管部門或黨組織審核蓋章的《報名表》,同時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歷年年度考核情況證明、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攜帶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4張。
選調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資格初審及復審。資格審核不合格的,說明理由。對信息填報不準確或報名資料不全的,說明需補充的內容,報名人員應在報名時間內,如實補充填報和提供相關資料,否則視為資格審核不通過。報名材料須真實有效,提供虛假信息的,取消選調資格。
本次公開選調開考比例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取消該招聘崗位。
通過資格審核的人員,根據電話通知于指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
(二)考試
考試分為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
1.初試:由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組成。委托市教育體育局組織遴選。具體時間、地點由市教育體育局通知。
(1)筆試滿分100分,60分為合格線。筆試主要測試考生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
(2)面試滿分100分,60分為合格線,按選調計劃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人數不足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末位同分的,一并進入面試。下同)。面試主要測試考生的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等。考試不指定考試大綱和復習材料;
(3)初試成績計算
以百分制計算。按照筆試、面試各占50%合計初試成績(小數點后保留兩位);
(4)根據初試成績,由市教育體育局按選調計劃1:1比例推薦復試對象。
2.復試:由選調單位主管部門組織。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復試具體時間、地點由選調單位通知。
(三)體檢與考察
復試合格者確定為體檢對象。
體檢由選調單位或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和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或考生主動放棄的,由選調單位主管部門確定是否遞補。
考察由選調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實施。通過個別談話、查閱干部檔案和工作資料、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式,對考察對象德、能、勤、績、廉情況以及政治業務素質、崗位適應程度等進行全面考察,突出對政治品質、道德品行的考察。考察對象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應當積極支持和配合考察工作,客觀真實反映情況。考察組要形成書面考察意見。
(四)公示、辦理相關手續
對體檢、考察結果合格的擬選調人員在發布公告網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報市人社部門審批備案后,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公開選調資格。考生主動放棄的,由公開選調單位主管部門確定是否遞補。
附1:2023年海安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面向市教體系統選調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xls
附2:2023年海安市衛生健康委員會面向市教體系統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海安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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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鏈接:
http://www.haian.gov.cn/haswjw/gggs/content/93314323-ff
事業單位招聘信息標簽:江蘇省海安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事業單位招聘 江蘇省海安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考編 江蘇省海安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公務員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