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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蘇省如皋市市級機關事業單位招聘簡章
發布時間:2023-08-23 17:56:17 瀏覽:0為進一步拓寬選人視野,推動公務員有序流動,增強公務員隊伍活力,根據《公務員法》、《公務員轉任規定》和省市公務員公開遴選等相關規定,經研究,決定面向全市公開轉任市級機關公務員(參照管理人員)17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轉任范圍及條件
(一)轉任范圍
如皋市范圍內已進行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參照管理人員)。
(二)轉任條件
1.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專業素養,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2年以上公務員(參照管理人員)工作經歷,符合在本級機關工作的最低年限,其中新錄用的選調生和鎮(區、街道)公務員,在鎮(區、街道)機關最低服務年限分別為3年和5年(含試用期);
(3)行政執法類、專業技術類公務員轉任其他職位類別職務的,一般應當在行政執法類、專業技術類公務員職位工作滿5年;
(4)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試用期除外);
(5)具有公開轉任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職經歷和其他相關條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年齡在35周歲以下(
(8)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個別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職位表為準。
工作經歷和任職經歷計算時間截至2023年8月;現任職務職級以報名前的任職為準。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公開轉任: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轉任到新單位工作不滿2年的;
(7)轉任后可能構成回避關系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轉任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與資格審核
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報名時間:
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不合格的,說明理由,報名人員可在報名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對信息填報不準確或報名資料不全的,說明需修改或補充的內容,報名人員應在報名時間內,如實補充填報和提供相關資料,否則視為資格審核不通過。報名材料須真實有效,提供虛假信息的,取消轉任資格。
本次公開轉任開考比例不低于1:3,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相應減少轉任計劃,減少轉任計劃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該職位,報考人員可于
考生報名成功后不得放棄參加轉任考試,否則將記入考生公務員誠信檔案。
(二)適崗評價
適崗評價主要從學習經歷、任職經歷、文字表達、年度考核、獲獎表彰等方面考察報名人員能崗相適度,滿分100分,成績保留兩位小數。適崗評價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牽頭組織,轉任單位具體實施,適崗評價方案由轉任單位制定,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實施。
轉任單位根據需要,可申請進行專業能力測試,滿分100分。有專業能力測試的職位,適崗評價總成績按適崗評價和專業能力測試5:5的比例折算,成績保留兩位小數。
(三)筆試
筆試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命題并組織實施。主要測試考生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滿分為100分,成績保留兩位小數。
筆試成績與適崗評價總成績按5:5的比例折算成綜合成績,保留兩位小數。
(四)面試
面試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實施,主要測試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能力素質,滿分為100分。
面試設60分合格分數線,低于60分的不進入下一環節。
面試的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面試對象須于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集中。
(五)考察和體檢
面試結束后,將適崗評價與筆試折算后的綜合成績、面試成績按5:5的比例折算得分,保留兩位小數,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考察對象。
考察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組織,轉任單位具體實施。轉任單位派出2名以上人員組成考察組,根據職位要求,對考察人選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轉任職位的適合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深入了解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況,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強化專業素養考察,加強作風和廉政情況考察。考察組采取個別談話、民主測評、履歷分析、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式進行,要查閱干部(人事)檔案,核實公務員或參公人員登記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實的情況(如在職在崗情況、違紀違規情況、考核異常情況等),如實寫出考察報告。
轉任單位根據考察情況和職位要求集體研究,擇優確定體檢人員。經集體討論認為無合適人選的,該職位可以空缺。
體檢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和要求按公務員錄用有關標準執行。
(六)公示與調動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影響轉任問題的,按規定辦理調動手續;對公示反映有問題影響轉任的,取消轉任資格。對取消轉任資格的,由轉任單位確定是否遞補,并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
三、其他事項
本次轉任工作由如皋市委組織部負責解釋,市紀檢監察部門進行全過程監督。政策咨詢電話:87199096;監督電話:87658033。
中共如皋市委組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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