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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京市金陵刻經處博士后、科研人員招聘簡章
發布時間:2023-08-17 16:30:38 瀏覽:0為加大高層次人才招聘引進力度,優化專業化人才隊伍結構,推動金陵刻經處佛學研究事業高質量發展,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名事業編制內高層次人才。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等規定,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金陵刻經處簡介
金陵刻經處為中央統戰部直屬事業單位,由楊仁山居士1866年創立。金陵刻經處是海內外著名的佛教文化機構、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基地。楊仁山、歐陽竟無、呂澂三代佛學大師在此刻經講學,闡教益世。近現代中國歷史人物譚嗣同、陳三立、蘇曼殊、太虛、沈曾植、章太炎、魯迅、梁漱溟、熊十力等都與這里結下了殊勝因緣。2006年,“金陵刻經印刷技藝”被列為首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2009年,金陵刻經處并揚州廣陵古籍刻印社、四川德格印經院聯合申報“中國雕版印刷技藝”,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為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2013年,金陵刻經處被國務院公布為第七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由于影響卓著,金陵刻經處歷經百年風雨而慧燈不熄,薪火相傳,發展至今。
二、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相關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局(http://mzzjj.nanjing.gov.cn)、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中國佛教協會(www.chinabuddhism.com.cn)等網站發布,具體的崗位、數量、資格條件等詳見《金陵刻經處2023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信息表》(以下簡稱《崗位信息表》,見附件1)。
三、報名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備良好的品行和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2023年應屆博士畢業生,年齡不超過35周歲(
5.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信息表》);
6.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執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2.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要求回避的崗位;
3.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4.國家和省另有規定限制應聘到事業單位或者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有關要求
資格條件中的“2023年畢業生”,指在2023年畢業并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
(1)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實行網上報名。報名郵箱:jlkjc35@sina.com。應聘人員須將報名材料掃描件以文件夾形式打包發送至報名郵箱,文件夾以“姓名+專業+學歷(職稱)+應聘崗位名稱”命名。
材料不齊全或未按要求提交信息者,均視為報名無效。
(2)報名時間
所招聘崗位自公告發布之日起接受報名,
(3)報名材料
①《金陵刻經處2023年應屆博士畢業生招聘報名表》(見附件2);
②身份證或護照、各階段(本科起)學歷學位證書;
③本人研究方向、科研項目、科研成果、科研獎勵等情況及主要論著目錄等(注明期刊名稱,年、期和起止頁碼),以及其他相關獲獎證書等材料;
④留學回國人員需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⑤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國境(內)2023年畢業生,須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以及在校期間成績單(加蓋教務部門印章)。
上述材料均需提交掃描件。
2.資格審查
在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局、中國佛教協會的指導和監督下,金陵刻經處負責對網上報名的應聘人員進行報考資格初審,并通知初審通過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須提供報名材料原件,復審完畢后返還原件,復印件留存。資格復審結果當場通知應聘人員,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綜合考評。資格復審時間、地點以電話、短信或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應聘人員,應聘人員應保持通訊方式暢通并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否則按棄考處理。
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報名費和考試費。
3.應聘人員有關要求
(1)如實填報個人信息,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嚴禁弄虛作假,嚴禁違紀違規。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綜合考評、聘用資格。
(2)需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綜合考評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二)考試方式和實施辦法
本次招聘高層次人才,采用綜合考評的方式(包括專業知識測試和面試環節)。綜合考評由金陵刻經處在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局、中國佛教協會的指導和監督下,根據公開招聘有關規定負責組織實施。
綜合考評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專業知識水平、業務能力、崗位匹配、獲獎情況以及論文發表、課題研究等情況,成績當場告知應聘人員。綜合考評采用百分制,合格線為60分。排名將于綜合考評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在南京民族宗教事務局網站發布。
參加綜合考評人員可申請報銷考試期間往返交通費用,其中機票限經濟座,高鐵限二等座。
(三)考察體檢
綜合考評結束后,在成績合格人員中,按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考察體檢人員。如總成績相同,單位可組織加試確定體檢人員。
考察工作參照《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行。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四)公示與聘用
在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局、中國佛教協會的指導和監督下,金陵刻經處根據考試、考察、體檢結果,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局、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中國佛教協會等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招聘考試成績、排名。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后,由金陵刻經處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到和有關手續,因擬聘用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相關手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擬聘用人員與金陵刻經處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因考察或體檢不符合要求、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擬聘人選明確放棄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如需遞補,可由金陵刻經處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核通過后,在該崗位的綜合考評合格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也可不遞補。
五、工作紀律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考察、體檢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視具體情形和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記入誠信檔案庫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進行處理。
六、咨詢監督
(一)招聘咨詢電話
金陵刻經處辦公室:025-84542531
(二)招聘監督電話
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務局組織人事處:025-83635726
金陵刻經處
附件下載:
附件1金陵刻經處2023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信息表.xls
注:此教師招聘信息來源于網絡,若有變更、修改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gxbyszpzl/202308/t20230815_5045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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