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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南京師范大學附屬中學中小學教師招聘公告

      發布時間:2023-07-07 17:49:23 瀏覽:0

      為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精神,南京市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南京師范大學附屬中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8名編制內教師?,F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相關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教育局網(http://edu.nanjing.gov.cn)、南京師范大學附屬中學網(http://www.nsfz.net)發布,具體的招聘崗位、數量、招聘條件等詳見附件《南京師范大學附屬中學2023年7月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信息表》(以下簡稱《崗位信息表》)。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熱愛教育事業,具備教師的基本素質和教育教學能力。

      3.應聘面向“2023年應屆畢業生”崗位的需具備以下條件:普通高校2023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或已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2023年出具的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國(境)外留學人員;應聘面向“社會人員”崗位的,需具有相關教學工作經歷。

      4.應聘面向“2023年應屆畢業生”崗位的,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93年7月31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不超過35周歲(1988年7月31日后出生);應聘面向“社會人員”崗位的,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8年7月31日后出生),對年齡有具體要求的,以《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為準,年齡計算方法不變。

      5.具備《崗位信息表》中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工作經歷計算的截止日期為2023年7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2023年應屆畢業生;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要求回避的崗位;

      4.其他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程序及要求

      1.網上報名

      本次招聘實行網上報名(須用臺式電腦或筆記本電腦)。

      報名平臺:南京師范大學附屬中學網(http://www.nsfz.net)首頁。

      報名、材料及照片上傳時間:2023年7月12日8:00至7月14日16:00。報名時間截止(2023年7月14日16:00)后,不再接受改報或補充材料。為避免網絡擁堵,請盡早報名。

      有關要求:

      (1)請應聘人員仔細閱讀“網上報名誠信協議”,須按招聘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報個人信息,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清晰,報名表中所填專業應與就業推薦表(畢業證)、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一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2)本次招聘與《南京市教育局部分直屬學校2023年6月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緊缺人才公告》(寧事招公告(R)﹝2023﹞17號)中南京師范大學附屬中學招聘崗位同一天面試,請不要重復報名。

      (3)照片上傳要求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4)應聘人員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5)材料上傳具體要求:

      ①應聘面向“2023年應屆畢業生”崗位的:

      普通高校2023年應屆畢業生:身份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最高學歷、學位證書(未取得的須提供最高學歷的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下載))、本科畢業證書(博士研究生還需提供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及符合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或《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

      已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2023年出具的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國(境)外留學人員:身份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本科畢業證書(博士研究生還需提供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及符合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或《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

      ②應聘面向“社會人員”崗位的: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省級以上教育主管部門出具)或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下載)、符合應聘崗位學段學科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崗位要求的工作經歷證明(聘用合同、社保繳費憑證)及其他證書。

      所有上傳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掃描件(jpg格式,大小不超過1MB)。

      2.資格初審

      南京師范大學附屬中學根據設置的招聘條件,負責對網上報名的應聘人員進行報考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時間:2023年7月12日8:00至7月15日11:00。

      3.信息查詢

      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后須及時到報名平臺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在報名結束前,資格初審未通過者,可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初審一旦通過,不得改報)。

      4.核減(取消)計劃

      同一崗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原則上應在招聘人數的3倍及以上,報名人數未達開考比例將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

      5.準考證打印

      通過資格初審者請于筆試前2日內登錄報名平臺,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及準考證打印問題,請電話咨詢:025-89616186(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二)考試方式和實施辦法

      本次招聘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部分。

      1.筆試

      (1)筆試組織:由南京師范大學附屬中學組織,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須憑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

      (2)筆試科目和內容:學科專業知識,滿分為100分。

      (3)筆試時間和地點:2023年7月17日。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標注的為準。

      (4)成績查詢及打?。汗P試成績將于筆試結束后1個工作日內發布,應聘人員憑筆試準考證號和身份證號登錄報名平臺查詢成績并打印。本次筆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

      本次招聘教師考試沒有復習大綱、復習資料,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補習班。社會上任何聲稱針對本次考試的培訓活動、培訓資料與本次招聘無關。

      2.資格復審

      在筆試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按實際崗位招聘數的相應比例(同開考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以及資格復審時間、地點等將在南京師范大學附屬中學網站發布。資格復審合格者進入面試;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應聘人員請在筆試成績公布后,保持手機暢通,以便招聘單位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無法聯系者視為自動放棄。

      資格復審需應聘人員本人到場,并攜帶網上報名時上傳的所有報名材料原件(校驗)、復印件(留存)。其中,就業推薦表原件需提交暫存。

      3.面試

      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及有關要求將在南京師范大學附屬中學網站發布。面試由招聘單位根據公開招聘有關規定自行組織。面試當天考生須攜帶面試通知書、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采用現場抽簽的方式確定面試順序。

      面試主要測試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采用模擬課堂、結構化面試的形式。模擬課堂、結構化面試滿分均為100分、合格線均為60分。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并于次工作日在南京師范大學附屬中學網站公布。

      (三)總成績計算方法

      總成績=筆試成績×35%+模擬課堂成績×40%+結構化面試成績×25%。

      (四)體檢、考察

      1.體檢:面試合格人員,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如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筆試成績仍相同,招聘單位可對成績相同的人員組織加試。有工作單位的,還須于體檢前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未能在招聘單位規定時間內提供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考察及聘用資格。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2.考察:體檢合格人員,由招聘單位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進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招聘單位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南京市教育局網、南京師范大學附屬中學網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現工作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對公示無異議者,經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后,由招聘單位與其簽訂協議,辦理有關聘用手續。聘用人員試用期按有關規定執行。

      普通高校2023年應屆畢業生須于2023年8月1日前獲得相應的畢業證、學位證和教師資格證,已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2023年出具的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國(境)外留學人員須于2023年8月1日前獲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擬聘人員應在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到和有關手續,因擬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相關手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因體檢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擬聘人選明確放棄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如需遞補,可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核通過后,在該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

      四、招聘紀律與有關要求

      應聘人員未按通知要求參加報名資格審查、考試和體檢,關閉聯系方式無法聯絡,以及逾期未辦理相關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體檢、考察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視具體情形和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記入誠信檔案庫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進行處理。招聘單位負責人員和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公開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五、本公告由南京師范大學附屬中學負責解釋。

      六、招聘咨詢與監督

      (一)招聘咨詢

      南京師范大學附屬中學:025-83469020,來電時請說明是在高校人才網看到的信息

      (二)招聘監督

      南京市教育局人事處:025-83639919

      南京市教育局機關紀律檢查委員會:025-83639945

      附件:南京師范大學附屬中學2023年7月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信息表

      南京師范大學附屬中學

      2023年7月5日

      附件:南京師范大學附屬中學2023年7月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信息表.xlsx

      注:此教師招聘信息來源于網絡,若有變更、修改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edu.nanjing.gov.cn/bsfw/zpzk/202307/t20230705_3954936.html

      事業單位招聘信息標簽:南京師范大學附屬中學教師招聘 南京師范大學附屬中學最新教師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