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洛陽事業單位招聘
2024年河南省嵩縣紀委監委事業單位招聘簡章
發布時間:2024-06-20 10:02:06 瀏覽:0為進一步加強縣紀委監委機關及派駐機構干部隊伍建設,優化紀檢監察干部隊伍結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轉任規定》,參照《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經研究決定,縣紀委監委機關及派駐機構面向縣直黨政機關單位公開選調13名公務員。實施方案如下:
一、選調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人崗相適的選人用人標準,切實選調一批政治素質高、工作作風實、專業素質強的優秀干部,提升縣紀委監委機關及派駐機構干部隊伍建設整體水平。
二、組織領導
本次公開選調成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縣委副書記任組長,縣委組織部、縣紀委監委、縣人社、縣編辦等相關部門主要領導任副組長,選調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選調工作的組織實施;未盡事宜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三、選調人數
根據工作需要和編制、職位空缺情況,縣紀委監委計劃選調一級科員級別公務員13名。
四、選調范圍和條件
(一)選調原則
從嵩縣縣直黨政機關中(含公檢法)在編在崗人員中進行選調,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人員不在選調范圍。
(二)選調資格條件
1.中共黨員,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能夠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工作表現突出,熱愛紀檢監察事業;
2.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登記備案的一級科員級別公務員;
3.近三年年度考核(2023年、2022年、2021年)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
5.具備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學歷,不限專業;
6.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按照有關規定,尚在試用期的,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尚在影響期的;
5.與縣紀委監委領導現有班子成員存在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
6.國家和省、市另有規定不得參加選調的人員。
五、選調辦法和程序
選調工作分為報名和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察、公示和調動五個步驟進行。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
2.報名地點:縣紀委監委八樓806室(報名咨詢電話:0379-66317556)
3.報名方式:本次選調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3份,分類附報名表后):
(1)《嵩縣紀委監委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1);
(2)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照;
(4)學歷學位證書和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由考生自行在學信網下載打印);
(5)個人干部身份證明材料:公務員錄用審批表、公務員登記表、近3年年度考核表等。
(6)所在單位開具的同意報考證明(附件2)(未經所在單位同意的,不得報考)
4.資格審查。工作人員負責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初審通過的方可報名。對符合條件的,在《報名表》相應位置簽署意見;對不符合條件或者填報信息不完整、提供證明材料不全的,向報考者一次性告知。
報名結束后,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委托有關單位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選調過程,若發現故意隱瞞本人重要信息或者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選調資格,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5.報名人數與擬選調人數比例不低于3:1,達不到比例的核減選調人數。如出現核減情況,將于報名結束后統一公布。
(二)筆試
1.筆試科目為綜合能力測試,滿分100分,主要測試報考人員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政策理論水平、公文寫作能力等綜合素質。
2.具體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三)面試
1.根據筆試成績,按照參加面試人數與擬選調人數2: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比例內末位成績并列者均進入面試,筆試缺考、作弊或成績為零分情況的,不得進入面試。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滿分100分,主要測試面試人員擬任職位的匹配性、邏輯思維能力、組織管理能力、分析與解決實際問題能力、語言表達能力、人際溝通能力、臨場應變能力和舉止儀表、情緒穩定性、履行崗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等。
3.面試時間、地點及其他要求另行通知。
4.總成績的計算: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四)考察
按照擬選調職位人數1∶1比例進行考察。考察工作由縣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抽調縣委組織部、縣紀委、編辦、人社等部門正式工作人員組成考察組,到選調對象所在工作單位對擬選調人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業務素質、職位適配度進行全面考察。擬選調對象所在單位應當積極支持和配合考察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選調對象的真實情況。
(五)公示和試用期管理
根據考試綜合成績、體檢、考察結果等,按照1:1確定擬選調人員,如遇總成績末位并列者依次按筆試成績、學歷、工作年限確定擬選調人員,并在縣紀委監委公示欄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后,到崗工作,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內,試用人員在原工作單位的人事工資關系、待遇不變。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人事管理規定,辦理相關手續;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單位。
六、紀律與監督
未在規定時間領取準考證和未按有關規定參加考試、報到的,均視為自動放棄選調資格。選調工作實行誠信原則,即報考者要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發現弄虛作假和違反考試、聘用紀律的,一律取消考試或選調資格。選調工作全程在社會各界的廣泛監督下進行。其他未盡事宜,由縣選調辦公室視具體情況進行調整或補充。
七、附件
縣紀委監委公開選調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注:此教師招聘信息來源于網絡,若有變更、修改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s://mp.weixin.qq.com/s/m1QKkHME4mH8JezOkyt3ag
事業單位招聘信息標簽:河南省嵩縣紀委監委事業單位招聘 河南省嵩縣紀委監委考編 河南省嵩縣紀委監委公務員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