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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甘肅省康縣公安局事業單位招聘簡章
發布時間:2024-01-03 19:34:41 瀏覽:0根據《中共隴南市委辦公室隴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加強新時代隴南公安派出所工作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年)>的通知》和《隴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隴南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的通知》精神,經縣人民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現將2023年康縣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切實將品德好、能力強、素質高的人員招聘為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
二、招聘名額及條件
(一)招聘名額
康縣公安局此次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共80人。其中面向社會招聘60名(男57名,女3名),面向康縣公安局內部招聘20名(男13名、女7名,其中交警大隊女性限招3名)。
(二)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全面履行本崗位職責的能力。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自愿從事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工作,服從組織分配和調劑,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能保守工作秘密,聽從命令、服從指揮。
3.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退役軍人可放寬至高中及以上學歷。
4.具有康縣戶籍(公告發布之日前遷入),報名時已取得畢業證。
5.身體健康,體形端正,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無紋身、無傳染性疾病,雙眼矯正視力在4.8及以上,具有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6.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見義勇為先進分子,政法、公安院校畢業生,康縣籍退役軍人。
7.凡報考人員必須服從縣公安局工作崗位調配。
(三)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條件
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康縣籍退役軍人學歷可放寬至高中或中專),專業不限;要求男性凈身高不低于
(四)面向康縣公安局內部招聘條件
已在康縣公安局工作的臨聘、公益性崗位人員,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退役軍人可放寬至高中或中專學歷。內部人員男性凈身高不低于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受過治安、刑事處罰或免于治安、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黨、團籍的,曾被開除公職或公務員辭退不滿5年的,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近三年曾受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留黨、留校)查看等處分的。
2.本人或其家庭成員、近親屬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的,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3.弄虛作假,誤導、欺騙領導或公眾的,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的。
4.政治品德不良,社會責任感和為人民服務意識較差,嚴重違反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的。
5.因違紀違規被公安機關辭退、解聘的。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7.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情形。
(六)加分條件
1.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中符合條件的配偶及子女、在職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筆試成績加1分;
2.政法和警察院校公安類專業畢業生,筆試成績加1分;
3.目前在康縣公安局從事公安工作的公益性崗位和臨聘人員,按照工作年限計算,工作滿1年以上、5年以內的,在筆試成績中加1分;工作滿5年以上、10年以內的,在筆試成績中加2分;工作滿10年以上的,在筆試成績中加3分。
加分不累計計算,有多項加分的按照最高加分項加分,加分后筆試成績不超過100分。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委托第三方考試服務機構實施,嚴格按照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核、筆試、面試、體能測試、體檢、政審、簽訂勞動合同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招聘公告
通過康縣人社局微信公眾號“隴南康縣人社局”和康縣公安局微信公眾號“康縣公安”面向社會發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及資格審核
此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
報名地點:康縣公安局辦公樓二樓
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公開報名。持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或戶籍證明)、戶口簿、畢業證、退伍證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交報名處)、《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及有關證明材料進行現場報名?,F場填寫《康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簽署《應聘人員誠信承諾書》,提供3張彩色藍底小2寸近期免冠照片(1張由應聘人員粘貼到報名登記表上,另外2張由本人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及身份證號碼后交至報名處留存)。
2.資格審核。在現場報名時資格審核同步進行,現場檢測身高、辨色力等,考生現場在資格審核表上及所提交資料(復印件)的真實性簽字確認。
3.報名繳費。通過資格審核的人員,繳納報名費150元,未按規定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因個人原因導致無法參加考試的不予退費。
4.領取筆試準考證。通過資格審核的報名人員,持本人身份證于
5.有關要求。報名申請提交并通過審查后,不可更改,應聘人員須認真填寫報名信息。報名申請中提供的相關信息和提交的證書、證件等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因誤報、錯報、虛報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對偽造、變造、冒用有關證件、材料等騙取考試資格,惡意干擾正常報名秩序的,一經發現,即取消報名資格。
(三)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滿分10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公安基礎知識和時事政治。
1.筆試時間和地點: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所列為準。
2.攜帶證件:應試人員須攜帶《筆試準考證》和與報名時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臨時居民身份證)參加筆試,兩證不全者不得進入考點。身份證遺失的考生,應提前在公安派出所補辦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
(四)面試
按照各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應聘人員1:2比例,根據各崗位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加分項)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末位成績并列者一并進入面試環節。筆試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主要測試應聘者的邏輯思維能力、處理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滿分為100分。面試人員現場抽取號碼牌,按照抽取的順序依次參加面試,面試現場考生不得報出任何個人信息,只報出抽取的號碼,具體聽從現場考務人員安排。
1.面試時間及地點:面試時間和地點以公告為準。
2.攜帶證件:參加面試人員須攜帶筆試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臨時居民身份證)。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不得參加面試。
(五)綜合成績確定
綜合成績中筆試總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如出現小數,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數點后兩位。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的情況,則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排名先后,缺考者,不計算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加分項)×60%+(面試成績)×40%。
(六)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標準參照《甘肅省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標準》,參加面試的所有人員全部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評的具體項目和標準如下:
1.男子組:
2.女子組:
3.參加體能測評人員,須攜帶本人筆試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原件(身份證、臨時身份證),缺少上述證件者,不得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不得進入體檢程序,即被淘汰。
4.凡在體能測評中弄虛作假者,取消測評資格。因自身身體原因無法按時參加測評的,視為自動放棄體能測評,取消應聘資格。體能測評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體檢
1.體檢對象:根據報考人員綜合成績及體能測評結果,按照崗位計劃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2.體能測試或體檢不合格、被淘汰的名額按照綜合成績排名的順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3.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體檢內容: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聘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聘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統一組織進行體檢。
(八)考察政審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政審環節,應聘人員填寫考察政審表,由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及公安機關出具查詢結果并蓋章確認。政審不合格者或本人自動放棄出現空缺的,根據該崗位綜合成績排名及體能測評結果依次等額進行遞補。
(九)公示和聘用
考察政審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面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如無影響其聘用的相關情況,則按照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因公示未通過產生的空缺,按綜合成績排名依次等額進行遞補。
四、聘用管理及保障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警務輔助人員性質為公安機關日常運轉和警務活動中擔任輔助支撐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員,不納入公安行政事業編制管理,不享受人民警察身份人員和公務員的相關待遇。
(二)聘用人員在經過崗前培訓之后開始上崗試用,同時配發裝備和服裝,首次簽訂聘用合同期限為二年,試用期二個月,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關系。聘用后的考核由康縣公安局組織實施。聘用人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關系;聘用人員不能勝任工作崗位、違反公安機關紀律要求或相關制度的一律解除勞動關系;在聘用期間存在違規違紀行為,構成違法犯罪的,解除勞動關系,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三)按照隴南市公安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聯合轉發的省公安廳、人社廳、財政廳《關于印發甘肅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薪酬管理辦法(試行)》文件精神執行,社會保險按規定由個人和用人單位分別繳納。基本工資確定為2800元/月,工齡工資每滿一年按50元/月的標準依次累計。警務輔助人員實行層級化管理后調整工資結構,按照不同層級明確工資標準增長機制。
五、其他有關事項
(一)此次公開招聘期間有關信息發布、成績公布、公示等事宜,在“隴南康縣人社局”“康縣公安”官方微信公眾號發布,應聘人員應根據招聘工作安排,及時查閱有關信息,準時參加各環節招聘工作,因應聘人員自身原因未能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后果由本人承擔。應聘人員須提供準確、暢通的聯系電話,在招聘環節中若有臨時通知等相關情況,因通訊不暢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二)對提供虛假材料、故意隱瞞實情及在聘用考試中作弊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聘用資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四)本次招聘考試資格審查貫穿考試全過程,在招聘各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所繳費用不予退還。
(五)為了保證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康縣紀委和康縣人社局將對招聘工作全程監督。
監督電話:
紀委監督0939-12388
縣人社局0939-5932233
咨詢電話:
縣公安局0939-5933533
第三方服務報名咨詢電話:
0939-3218678,15293998601,18794111515
康縣公安局2023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注:此教師招聘信息來源于網絡,若有變更、修改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s://zwfw.gansu.gov.cn/kangxian/zczx/tzgg/art/2023/art_d54bc44bee72462ca
事業單位招聘信息標簽:甘肅省康縣公安局事業單位招聘 甘肅省康縣公安局考編 甘肅省康縣公安局公務員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