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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甘肅省東鄉縣中小學教師招聘公告
發布時間:2024-01-31 15:46:44 瀏覽:0為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建設一支高素質的中小學校長、副校長隊伍,提升學校的教育質量和管理水平,根據《關于促進全縣教育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縣委辦發[2023]85號)《東鄉縣中小學校長隊伍管理辦法(試行)》(縣委辦發[2023]88號)等文件精神,經報請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決定對縣第八中學等中小學校長、副校長進行公開競聘,現公告如下:
一、競聘崗位及報考資格條件
(一)競聘崗位
競聘崗位及名額詳見附件。
(二)報名資格條件
1.學歷職稱要求
競聘中學校長、副校長、學區(中心校)校長、縣直學校校長須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競聘村校校長、學區(中心校)副校長、縣直學校副校長須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競聘中學校長、副校長、學區(中心校)校長、縣直學校校長須具有一級及以上職稱,持有相應及以上的教師資格證書。
競聘村校校長、學區(中心校)副校長、縣直學校副校長須具有二級及以上職稱,持有相應及以上的教師資格證書。
2.年齡要求
新競聘的校長、副校長原則上男不超過50周歲(1974年1月以后出生),女不超過45周歲(1979年1月以后出生)。
3.任職經歷要求
(1)競聘中學校長(含科級建制的九年一貫制學校校長):具有中學副校長、縣教育局、縣職校科級干部或管理八級2年及以上任職經歷,且符合《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要求。
(2)競聘中學副校長(含科級建制的九年一貫制學校副校長):具有中學(含科級建制的九年一貫制學校)中層干部、縣職校中層干部、縣教育局股級干部2年及以上任職經歷,且符合《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要求;須占編滿三年。
(3)競聘股級建制的九年一貫制學校校長、學區區長、縣直小學校長:具有股級建制九年一貫制學校副校長、教育局股級干部、縣職校中層干部、學區中心校副校長、縣直學校副校長、村校校長2年及以上任職經歷。
(4)競聘股級建制的九年一貫制學校副校長、學區中心校副校長、縣直學校副校長:具有九年一貫制學校、學區中心校、縣直小學中層干部、曾任村校校長及以上任職經歷。
(5)競聘村校校長: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經歷,在村校任教且近3年獲得過縣級及以上“優秀班主任”榮譽稱號者、股級建制九年一貫制學校、學區中心校、縣直學校中層干部、縣教育局干部、縣職校教師、曾任村校校長及以上任職經歷。
4.未列入本次競聘崗位學校,但在該校任現職滿3年的校長可競聘相應崗位,同時該學校崗位變為競聘崗位。
5.特別優秀者(取得正高級職稱資格、省級園丁獎獲得者、省級骨干教師獲得者、州級拔尖人才獎、臨夏州人才獎獲得者等),可適當放寬年齡條件。(男,55周歲,1969年1月以后出生;女,50周歲,1974年1月以后出生)。
6.參加2023年中小學校長、副校長公開競聘且在試用期內的校長、副校長不納入本次競聘范圍。
7.有違法記錄、違紀受處分期內、有負面清單的不得參加競聘。
8.自愿申請辭職的校長不得參加本次競聘。
9.服務期內或安置期內人員不得參加本次競聘。
二、競聘程序
競聘工作程序為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組織考察、確定擬聘任人選、公示、聘任9個環節。
(一)發布公告
(二)報名
1.人員:限東鄉縣教育系統在編在崗正式教師。
2.年齡:男50周歲(1974年1月以后出生),女45周歲(1979年1月以后出生)。
3.報名時間:
4.報名地點:縣教育局2號樓4樓會議室
5.所需材料:報名登記表、2寸藍底紙板和電子版照片、身份證、教師資格證、任職文件、職稱資格證、職稱聘任證(或聘任文件)、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三)資格審查
符合條件人員于
(四)筆試環節
1.筆試成績為100分,按報名人數設置考場,每個考場30人,單人單桌;嚴格按照國家統一考試要求執行,統一組織,封閉管理。
2.筆試命題、制卷、監考、評卷和面試工作聘請第三方專業機構承擔完成。
3.筆試時間:
4.筆試地點:東鄉中學
5.筆試成績將在東鄉縣人民政府網站和“東鄉教育”微信公眾號公布。
(五)面試環節
1.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不同崗位設置人數的1:3比例進入面試環節;若未達到1:3比例時,即直接進入面試環節;若設置的崗位無人競聘時,依據《東鄉縣中小學校長隊伍管理辦法(試行)》第三章第七條之規定,通過擇優聘任或民主推薦產生。
2.面試分組進行,每位進入面試環節的人員面試時間為10分鐘,評委根據面試人員表現當場亮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去掉一個最低分后取平均值。
3.面試時間:擬定于
4.面試地點:東鄉中學
5.綜合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在東鄉縣人民政府網站和“東鄉教育”微信公眾號進行公布。
(六)組織考察環節
1.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不同崗位設置的名次1:1進入組織考察環節。考察組按照管理權限,由縣委組織部、縣教育局分別對考察人選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情況進行全面考察,若出現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棄考察資格的,該崗位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考察,本環節遞補只進行一次。
2.征求縣紀委監委、縣委組織部、縣委編辦、縣公安局、縣法院、縣信訪局、縣司法局和相關鄉鎮黨委政府的意見。同時征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群眾代表、學生家長代表的意見,最后形成書面材料上報縣中小學校長、副校長競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審定。
3.進入面試環節但未進入組織考察環節的競聘人員,擇優納入東鄉縣中小學校長、副校長后備干部人才庫。
(七)確定擬聘任人選
根據考察情況,由競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后,按照1:1確定擬聘任人選,依據《東鄉縣中小學校長隊伍管理辦法(試行)》第三章第六條之規定執行。
(八)公示
對擬聘任人選進行任前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九)聘任
公示期滿后,依照有關規定和程序聘任。
三、工作紀律
(一)領導小組成員及工作人員要公平公正,并嚴格遵守公開競聘的程序和紀律,不得弄虛作假,不得徇私舞弊,一經發現,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追究責任。
(二)競聘者對工作人員不準以任何方式采取可能影響公正公平的行為;不準通過暗示、指使、串連、威脅等非法手段影響他人測評或打分;不準進行打擊報復或對其他競聘對象進行人身攻擊。一經發現,取消該人員的競聘資格;情節嚴重的,嚴肅追究責任。對競聘者的資格審查將貫穿于競聘工作的全過程,如發現弄虛作假或不符合競聘條件者,立即取消其競聘資格。
(三)考務人員要遵守保密原則,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泄露考試有關信息;競聘人員手機一律不準帶進考點,要按照工作人員要求進行封存,離開考點前不得擅自拆封;競聘人員進入考點后進行封閉管理,不得與任何人聯系和接觸。
本次競聘工作在東鄉縣2024年中小學校長、副校長公開競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指導下具體組織實施,縣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
咨詢電話:1880930012213993003013
座機:0930-6923003
附件1:東鄉縣2024年中小學校長、副校長公開競聘崗位計劃表(1).xlsx
附件2:東鄉縣2024年中小學校長公開競聘上崗報名登記表.xlsx
東鄉縣2024年中小學校長、副校長公開競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代)
注:此教師招聘信息來源于網絡,若有變更、修改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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