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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蘇省連云港市東海縣教育局所屬學校中小學教師招聘公告
發布時間:2023-11-10 21:01:44 瀏覽:0為進一步深化教育系統人事制度改革,選拔優秀人才,充實教師隊伍,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等文件要求,連云港市東海縣教育局決定赴高校為所屬學校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7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具體崗位及各崗位招聘條件等詳見《連云港市東海縣教育局所屬學校2023年赴高校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和《連云港市東海縣教育局所屬學校2023年赴高校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選崗表》(附件2,以下簡稱《選崗表》)。《崗位表》《選崗表》可在東海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jsdh.gov.cn/dhxzf/gsgg/gsgg.html)查詢下載。
二、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具備良好的品行。
(四)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年齡在35周歲以下、18周歲以上(即
(六)具備《崗位表》中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其中:“專業”條件按《江蘇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4)設置并審核。專業參考目錄和招聘條件中都未列出的專業、留學人員的畢業專業,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根據招聘公告中明確的專業條件、應聘人員所學專業課程、研究方向等認定是否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專業名稱已經調整的專業,如調整前或調整后的專業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畢業院校以書面形式證明調整前后的專業為同一專業或專業課程基本一致,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七)資格條件中的學歷指國民教育序列學歷,需取得相應學位。具有國(境)外學歷學位的應聘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八)資格條件中的“2024年畢業生”,是指在2024年畢業并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仍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
(九)具備與應聘崗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也可參加應聘。其中應聘崗位代碼107、108、109崗位的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須在聘用之日起3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應聘其他崗位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須在
(十)資格條件中工作年限指周年,截止時間計算到
(十一)本次公開招聘的全部崗位均沒有戶籍限制。
(十二)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有關待遇
被聘用人員納入東海縣事業編制管理,享受東海縣事業單位工資福利待遇及東海縣教育民生人才相關政策。
四、報名事項
報名及資格審核(復審)由東海縣教育局負責。
(一)報名方式
采取網絡報名及現場報名的方式。
1.網絡報名。即日起接受報名(節假日不休息),
東海縣教育局將按照本公告、國家和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相關規定對應聘人員填報的信息進行資格初審。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到報名平臺查詢資格初審結果。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即報名成功。應聘人員因個人信息填寫不完整、不準確等導致資格初審未通過或未按時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導致報名不成功的,均視為報名無效,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責任。逾期不再提供報名服務。
如對資格初審意見有異議,須在現場報名結束前向東海縣教育局陳述申辯,逾期,視為沒有異議。
2.現場報名。資格復審當天相應的時段內接受現場報名。應聘人員須攜帶《連云港市東海縣教育局所屬學校2023年赴高校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附件3,以下簡稱《報名表》),連同應聘崗位所需有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資格復審地點現場報名。
(二)報名注意事項
1.東海縣教育局將以電話或短信的方式通知應聘人員考試時間、地點以及相關安排,在此期間,應聘人員務必要保持報名時預留的通訊工具暢通,若出現由于應聘人員本人原因導致錯過考試等情況,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2.應聘人員須按崗位要求,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采取網絡報名的人員需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100kb以下。
3.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者國家、省另有規定外,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
特別提醒:應聘人員務必誠信應聘,參加報名即視為認可本次招聘公告確定的報名辦法和招聘程序等規定,填寫的個人信息應真實、準確、有效。應聘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資格條件,如對資格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東海縣教育局進一步咨詢確認。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個環節,如發現應聘人員報名時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資格條件、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將及時終止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對存在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4.各崗位開考比例均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應聘崗位被取消的報名成功人員可在規定的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對部分緊缺、層次要求較高等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急需人員的崗位,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申請,經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報連云港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核準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并于開考前在東海縣人民政府網公布。
5.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以下簡稱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6.對報名期間遇到的特殊情況,經研究后,將在東海縣人民政府網公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請不要報名應聘:
(1)現役軍人。
(2)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4屆畢業生,其中:全日制在讀的學生(除2024年應屆畢業生外)不得報考。非全日制在讀的學生報名時,應如實填寫在讀學習經歷,并保證聘用后可全職在崗工作。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將根據崗位工作要求,對非全日制在讀的報考者情況進行鑒別。如報考者虛報、瞞報、漏報在讀學習經歷或具體學習形式,影響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資格審核的,將取消報考資格、終止聘用程序或取消聘用。
(3)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4)《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于
(5)
(6)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三)資格復審
網絡報名及現場報名的報名成功人員須到現場進行資格復審。
1.時間及地點
2.聯系人:張寶,聯系電話:13675281980。
3.資格復審材料
(1)《報名表》。
(2)本人身份證。
(3)各層次的學歷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其中:暫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普通高校2024年畢業人員須提供就讀院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國(境)外留學人員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4)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5)招聘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證書及材料。
以上材料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對不符合招聘公告規定的崗位條件、不能提供有效證件、弄虛作假的,均取消應聘資格。應聘人員報名經資格復審通過后,方可參加考試。應聘人員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如對資格復審意見有異議,須在
五、考試
1.考試形式和內容: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考試,考試采取直接面試的形式進行。如資格復審通過人數超過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20倍(不含20倍),面試前先進行初試,根據初試成績高低,按照各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在1:20范圍內確定面試人選(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初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初試辦法、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由東海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知識、業務能力、溝通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儀容儀表等。
2.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已經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50分。面試成績由現場工作人員通知應聘人員。
3.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在指定地點、指定時間內參加面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4.采用百分制計算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面試成績及排名,在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東海縣人民政府網公布。
六、考察體檢
面試結束后,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體檢人選。如面試成績相同,由東海縣教育局對成績相同的人員組織加試,加試方式另定。考察體檢由東海縣教育局在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監督指導下開展,考察工作按照《連云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組織實施。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入圍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資格。
七、公示
東海縣教育局根據面試成績、考察、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東海縣人民政府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現工作單位,招聘考試成績、排名等。
因應聘人員考察或者體檢不符合要求、擬聘用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擬聘用人員明確放棄聘用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由東海縣教育局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如遞補,在該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遇同分,處理方式同上)。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招聘單位或者其主管部門可以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本單位或者本部門的資格。
八、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在招聘崗位范圍內進行公開自主選崗,如面試成績相同則抽簽決定選崗先后順序,具體崗位詳見《選崗表》。應聘人員因個人原因未能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選崗的,視為自動放棄選崗權利。
選崗完成后,與其他崗位一起由招聘單位按規定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職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聘用備案后不再進行遞補。
應聘崗位代碼107、108、109崗位的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聘用之日起3年內未能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予以解聘。
應聘其他崗位的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須在
被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協議的,由應聘人員本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行負責處理。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沒有報到或未能辦理聘用手續的,作自動放棄處理。
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5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5年(含試用期)。
九、招聘工作紀律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考察體檢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二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三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十、監督和舉報
東海縣紀委監委派駐第三紀檢監察組對本次招聘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18-87800722。
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接受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舉報,舉報電話:0518-87027077。
十一、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東海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1.連云港市東海縣教育局所屬學校2023年赴高校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表.xls
2.連云港市東海縣教育局所屬學校2023年赴高校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選崗表.xls
3.連云港市東海縣教育局所屬學校2023年赴高校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doc
東海縣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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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鏈接:
http://www.jsdh.gov.cn/dhxzf/gsgg/content/4fbd52d5-da6d-4437-8b44-dbee3efb754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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