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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中共臨潁縣委巡察組(河南)事業單位招聘簡章

      發布時間:2024-03-14 08:31:32 瀏覽:0

      根據工作需要,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組織開展2024年中共臨潁縣委巡察組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工作,現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本次選調工作在縣委、縣政府領導下由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招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縣公遴聘辦”)具體組織實施。

      二、選調計劃

      根據用人單位編制空缺和工作需要,本次公開選調事業編制工作人員5名(見附件1:2024年中共臨潁縣委巡察組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

      三、選調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堅持能力素質與職位要求相適應;堅持雙向選擇和考察相結合。

      四、報名范圍和資格條件

      (一)報名范圍和對象

      臨潁縣事業單位中在編在崗的財政全供工作人員(其中管理崗位僅限九級職員及以下職級層次人員;不含學校、醫院、衛生院專業技術人員)。

      (二)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

      1.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

      2.勤奮敬業,工作實績突出;

      3.符合選調崗位要求的學歷、年齡、政治面貌等條件(見附件1);

      4.具有2年以上事業單位工作經歷,歷年年度考核等次均為合格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體條件;

      6.本次公開選調人員,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4年3月1日,即35周歲以下為1989年3月1日之后出生。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按照有關規定,試用期、服務期未滿人員;

      2.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正在接受紀委紀律審查、監委監察調查或檢察機關審查的;

      4.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6.不得報名轉編后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五、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開招引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考察、公示、試用和辦理手續等程序進行。本次選調所涉及公告通過臨潁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linying.gov.cn)進行發布。

      (一)報名

      1.本次公開選調采取現場報名形式進行,報考人員通過登錄臨潁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linying.gov.cn),認真閱讀《2024年中共臨潁縣委巡察組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下載《2024年中共臨潁縣委巡察組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按照崗位設置要求進行填報。

      2.報名材料:《2024年中共臨潁縣委巡察組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兩份(本人填寫并簽字,單位和主管部門加蓋公章,主要負責人簽字同意);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從大學第一學歷至最高學歷);有效期內學信網《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一份(從大學第一學歷至最高學歷);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3張;自參加工作歷年年度考核表復印件各1份(加蓋單位公章)。

      3.報名時間:2024年3月13日—3月15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4.報名地點:縣公遴聘辦(縣委編辦317房間)

      (二)資格審查

      1.由縣公遴聘辦對考生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審查,及時反饋審查結果。報名人員對報名審查結果有異議的,可及時向縣公遴聘辦反映(聯系電話:0395—8869881),筆試前未反映的,視為對審查結果無異議。

      2.報名人員填報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要與檔案材料記載一致,對填報虛假信息的,一經發現立即取消選調資格。報名人員的人事檔案有涂改造假或重要信息存疑的不得參加選調。

      3.本次選調符合崗位報名條件的報名人員與崗位數比例原則上不低于2:1,達不到相應比例條件的,核減或取消選調崗位。

      (三)筆試

      1.組織開展筆試,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試報考人員文化理論水平、文字寫作能力等。

      2.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察

      1.根據考生筆試成績,按選調計劃1:1的比例等額確定考察對象(最后一名成績并列的,由縣公遴聘辦組織筆試加試,按加試成績確定考察對象)。

      2.用人單位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進行考察,考察組一般采取聽取考察所在單位領導、同事和負責組織、紀檢、人事工作人員意見的方式進行。

      3.考察內容包括政治素質、道德品行、綜合能力、現實表現、工作業績以及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方面的情況。對考察發現的問題,要通過適當方式進行核實。

      4.考察結束后,用人單位提出是否同意試用的意見,不同意試用的,按照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五)公示、試用及辦理調動手續

      1.縣公遴聘辦對擬試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2.公示后無異議的,組織試用人員到用人單位工作,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間不辦理調動手續,日常管理由用人單位負責。

      3.試用期滿由用人單位對選調人員進行專項考核,考核后同意留用的,向縣委編委提出書面請示,經縣委編委審批后,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考核后用人單位不同意留用的人員,返回原單位工作。

      本公告由縣公遴聘辦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395—8869881

      附件1:2024年中共臨潁縣委巡察組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點擊下載查看)

      附件2:2024年中共臨潁縣委巡察組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點擊下載查看)

      臨潁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

      招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3月12日

      注:此教師招聘信息來源于網絡,若有變更、修改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s://www.linying.gov.cn/Item/75797.aspx

      事業單位招聘信息標簽:中共臨潁縣委巡察組(河南)事業單位招聘 中共臨潁縣委巡察組(河南)考編 中共臨潁縣委巡察組(河南)公務員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