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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系統事業單位招聘簡章
發布時間:2023-07-24 18:21:07 瀏覽:0根據《全國稅務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稅總發[2020]68號)《甘肅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甘辦發[2011]22號)和《關于進一步優化事業單位崗位管理和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08號)及相關政策規定,經研究決定,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需求計劃
本次計劃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共32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人數、條件等情況詳見《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系統2023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考生應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一般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7.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其中,明確為“招聘對象為2023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及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的崗位,僅允許2023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及離校2年內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報名參加考試;應屆畢業生須在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黨籍、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曾受過黨紀、政務處分的;
5.在各級公務員招錄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制度規定行為的;
6.近三年內在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或不合格等次的;
7.按照《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
8.現役軍人、定向生、委培生、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9.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以及《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第二十七條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10.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三、招聘公告
通過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網站(http://gansu.chinatax.gov.cn/)發布,同時在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rst.gansu.gov.cn/)轉載。
四、網上報名和資格初審
(一)崗位查詢
報考人員請登錄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網站(http://gansu.chinatax.gov.cn/)或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rst.gansu.gov.cn/)“人事考試”專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列表,認真閱讀公告內容及其他有關政策規定,查閱《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系統2023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表》(附件1),詳細了解有關信息,確定報考崗位。
(二)報名
1.提交報考申請。本次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參加甘肅省2023年下半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集中統一報名,每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招聘單位的一個崗位。
報名時間為
報考人員需登錄“甘肅人事考試網”(https://ks.rst.gansu.gov.cn/),進入“網上報名”欄目,點擊“甘肅省2023年下半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省直)”,使用本人正確手機號碼(需保持暢通)進行用戶注冊,注冊時必須準確填寫本人姓名和身份證號(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件必須一致),并妥善保管用戶名和密碼。上傳經“照片處理工具”軟件審查后自動生成的照片,照片上傳成功后無法修改。
網上報名時,報考人員所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并且符合選報崗位的報考條件,否則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對偽造、變造、冒用有關證件、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惡意注冊干擾正常報名秩序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嚴肅處理,所繳費用不予退還。
網上報名期間,報考人員如咨詢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歷、資格條件等事項,請直接與招聘單位聯系;報名技術咨詢,請與甘肅省人力資源考試中心聯系。
2.網上資格審查。網上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由各招聘單位根據公告要求和招聘崗位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各崗位通過資格初審并繳費的報名人數原則不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達不到比例的相應核減有關崗位招聘計劃數直至取消招聘計劃。取消招聘計劃的,告知報考人員并退還報名費。
3.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報考人員可于
如報考人員在最后一天報名,因審查不通過導致無法改報其他崗位的,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
4.報名繳費。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即可登錄網上報名系統進入繳費頁面,按規定繳納筆試報名費150元,繳費時間為
5.報名信息修改。為確保考試的嚴肅性和公平公正,報名期間,報考人員僅可申請更改填寫錯誤的兩類信息:一是報考人員姓名中明顯的錯別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報考人員身份證號碼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個別錯誤數字;其他報名信息不予更改。
報考人員申請更改報名信息,須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并填寫《報名信息更改申請表》(附件2)。報名參加稅務系統所屬事業單位招聘的報考人員到甘肅省人力資源考試中心(蘭州市城關區東崗東路1415號勞動大廈)審查、修改。
甘肅省人力資源考試中心受理截止日期為
6.打印《準考證》。通過資格審查并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可于
五、筆試
(一)筆試時間及科目
08︰30-10︰0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10︰00-12︰00綜合應用能力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兩個科目滿分均為150分,筆試成績總分為300分,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165分。筆試參加甘肅省人力資源考試中心組織的2023年下半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考試,考試范圍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2022年版)為準,具體請登錄中國人事考試圖書網(https://rsks.class.com.cn/)。
(二)筆試地點
筆試地點以《準考證》打印地址為準。報名期間開通考區選擇,報名參加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系統2023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人員,可根據自身情況選擇相應考區就近參加考試。考試當日,應試人員應提前熟悉考點交通路線,以便順利參加考試。
(三)證件要求
考試當日,應試人員須攜帶網上報名系統打印的紙質《準考證》原件和與報名時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含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和臨時居民身份證)參加筆試,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居民身份證遺失或過期的,應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補辦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
(四)凈化筆試考務環境
考試過程中考務組織部門將協調公安、無線電管理等有關部門,加大工作力度,不斷凈化考試環境,嚴厲打擊制作假身份證騙取考試資格、發送無線電信號進行高科技作弊等行為。各考點將對所有進入考場的應試人員進行入場安檢,凡發現攜帶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違紀處理。
考試結束后,由專業機構進行試卷雷同檢測,被甄別為雷同答卷的應試人員,將給予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被認定為雷同試卷的應試人員,有其他相關證據證明其作弊行為成立的,視具體情形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相關規定,作出違紀違規處理。
(五)成績公布
筆試成績于2023年10月在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網站(http://gansu.chinatax.gov.cn/)公布。
六、面試
(一)面試人選確定
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每個崗位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招聘人數與進入面試人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若同一個招聘崗位面試人選末位有兩人及以上筆試成績并列的,則同時進入面試人選。達不到上述比例的,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按實有人數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二)資格復審
面試前,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條件復審。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于2023年10月在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網站發布。資格復審時,面試人選應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畢業證、學位證和工作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等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經審查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放棄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在報考同一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三)面試時間和地點
面試暫定于2023年11月進行,具體時間及地點以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網站公告為準。
(四)面試方式
面試采用結構化方式,實行百分制,面試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得進入考察、體檢環節。
七、綜合成績確定
綜合成績按照筆試成績(百分制)與面試成績(百分制)6:4的比例確定。即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計算公式如下:
綜合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綜合應用能力)÷3]×60%+面試成績×40%。綜合成績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筆試、面試和綜合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八、考察及體檢
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參加考察、體檢的人選,綜合成績相同的,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考察、體檢的人選,如果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則按《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確定參加考察體檢的人選。筆試、面試和綜合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對個別面試人數不足1:3的崗位,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考察體檢;否則該考生自然淘汰,該崗位自然取消。
考察工作由甘肅省稅務局負責組織實施。
考察采取查閱檔案、個別談話、身份核實、信用查詢等多種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信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對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人事檔案等進行核查。對檔案中存在的問題進行調查,問題未查清并處理到位的,不予辦理聘用手續。
體檢工作由甘肅省稅務局負責組織實施。
體檢地點在甘肅省蘭州市,體檢醫院為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醫療機構,體檢費用由甘肅省稅務局承擔。體檢人員名單及相關事宜在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網站發布,體檢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執行。
如對首次體檢結果有疑問,考生可要求復檢。復檢要求應在考生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考生考察、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應聘的,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在面試合格分數線以上,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九、公示和聘用
根據考試、考察、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在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有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公示及之后各環節出現的崗位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經公示無異議的考生,由用人單位與其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辦理相關聘用手續,按規定執行工資待遇。
十、注意事項
(一)考生須認真如實填寫個人信息。未認真填寫或仔細檢查造成信息不全、有誤的,由考生承擔責任。
(二)考生要及時關注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網站發布的考試公告,以防錯過相關考試時間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凡因個人原因錯過考試時間和重要信息提示的,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三)資格審核貫穿公開招聘的全過程。考生在招聘過程中,凡是存在弄虛作假、舞弊、隱瞞事實或有其他妨礙招聘工作正常進行等行為的,取消其報考資格;情節嚴重的,按法律法規追究其相關責任。
(四)對應聘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及有關規定處理。
(五)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組織任何形式的考試輔導培訓。
十一、本公告由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負責解釋,未定事宜由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本次考試咨詢電話如下:
崗位條件、政策咨詢電話:
0931-8733409(甘肅省稅務局人事處)
監督舉報電話:
0931-8814909(甘肅省稅務局黨委紀檢組)
網上報名技術、考務咨詢電話:
4000010370、0931-4676230、4670278、8525772
(甘肅省人力資源考試中心)
附件:1.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系統2023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表.pdf
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
注:此教師招聘信息來源于網絡,若有變更、修改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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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招聘信息標簽: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系統事業單位招聘 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系統考編 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系統公務員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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