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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西省南城縣公安局事業單位招聘簡章
發布時間:2023-11-28 18:22:17 瀏覽:0根據《江西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關于全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用人額度分配的通知》(贛公字[2021]23號)和《關于印發<江西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規定>的通知》(贛公字[2021]118號)等有關規定,結合工作實際,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輔警,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數量
根據工作需要和崗位空缺,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安機關員額制輔警34名,聘用人員將主要分配至各派出所及一線辦案單位,具體招聘崗位及人數詳見附件1。
二、資格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心理素質和道德品行;
4.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8周歲以上指2005年11月1日(含)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指1987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以本人身份證日期為準;
5.勤務輔警需具有大專以上學歷,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全日制高級工班畢業生,可視同大專學歷報考;技師學院全日制預備技師班畢業生,可視同本科學歷報考。
6.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
7.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體能素質;
8.自愿服從工作崗位分配;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
1、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和人民警察遺屬;
2、退役軍人、退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救援人員;
3、獲得見義勇為稱號的人員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類或者政法類院校畢業生;
5、國家和本省規定的其他優先招聘情形。
優先招聘指學歷可放寬至高中或中專,但報考時學歷為高中(中專)的,應當在首個勞動合同聘用期限內取得大專以上學歷;未取得的,合同期滿以后不再續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受到刑事處罰或依據刑法被免予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處罰,或者曾被勞動教養、收容教養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法違紀被原單位辭退解聘的;
4.因吸毒、賭博、賣淫嫖娼、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等行為受過行政處罰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信息、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員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家庭成員是指父母、配偶、子女、未婚兄弟姐妹);
8.本人或家庭成員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家庭成員范圍同上);
9.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10.曾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11.曾被開除團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
12.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3.其他按照國家規定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報考者不得報考《江西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第十五條規定的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人員所在部門,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關系的崗位;報考者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所在部門領導職務的崗位。全省公安機關列入用人額度管理的在職輔警,不得報考。
三、招聘程序
按照報名、筆試、體測、資格審查、面試、體檢、政治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個人報名
1、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聘用人員將主要分配至各鄉鎮派出所及縣直一線辦案單位,報考者須服從公安機關分配。凡符合報名條件的均可報名,每人只能報一個崗位,報名時須提供的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2)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報考者取得畢業證書原件的時間須在2023年11月1日之前,畢業證遺失的須提供原畢業學校開具的畢業證明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3)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4)退役軍人以高中或中專學歷報考的,須提供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報考者取得退役證原件的時間須在2023年11月1日之前;
(5)近期免冠同底彩色2寸照片3張;
(6)《南城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報名表》(附件2)1份,《報名表》須填寫并插入電子照片;
(7)優先招聘人員須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以上材料如不能在報名時間內現場提供原件,視為不具備報名資格。
2、報名時間: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7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接受報名。
3、報名地點:南城縣人社局考試中心(四樓)
4、領取準考證時間:2023年12月15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發放準考證,考生須持身份證原件前往南城縣人社局4樓領取。
(二)考試
1、筆試
(1)筆試日期與地點詳見準考證,筆試采取閉卷考試,時間為120分鐘,滿分為100分;
(2)筆試內容:《黨的二十大報告》《中國人民共和國憲法》《人民警察法》《江西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
(3)筆試不設最低合格分數線。
(4)公布筆試成績、第一批入闈體能測評人員名單及體測相關事項。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崗位招聘人數與考生數1:2的比例確定第一批入闈體能測評人員名單(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闈);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全部入闈體能測評。發布第一批入闈體能測評人員名單的同時發布體測時間、地點等相關事項公告。
2、體能測評
(1)體能測評參照《撫州市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執行。具體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項目、10米×4往返跑、縱跳摸高。1993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執行30歲(含)以下體能測評標準;1993年10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執行31歲(含)以上體能測評標準。體能測評采取達標制,體能測評合格標準詳見附件3。
(2)體能測評前考生要進行適當鍛煉,評估身體狀況,有身體不適的應慎重考慮是否參加體能測評,否則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因考生身體狀況等原因不能參加、主動放棄測評的,應出具書面放棄聲明。
(3)入闈體能測評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能測評,未按要求參加體能測評的,視為自動放棄。
(4)因體能測評不合格、考生個人原因不能正常參加測評及考生自愿放棄等原因出現缺額時,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遞補人員參加體能測評。
3、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對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材料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一經核實,取消聘用資格;
4、面試
(1)體能測評合格的考生參加面試。面試名單、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屆時公布,考生自行關注。面試主要測試考生履行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滿分100分;
(2)修正系數:同一崗位不同面試分組的,參照公務員面試做法,引入修正系數計算面試最終得分。
修正系數=同一崗位所有考生平均分/該考生所在面試小組的平均分。
最終面試成績=個人原始面試成績×該考生所在面試小組的修正系數。
最終面試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2位(按四舍五入處理)。修正系數計算時需去除面試成績異常數據(小于40分或高于95分),以免影響修正系數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5、總成績計算
(1)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2)各項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按四舍五入處理);
(3)三項考試未參加任何一項,視為放棄;
(4)總成績出現末位同分情況,以面試成績分高者入闈。
(三)體檢和政治考察
1.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崗位招聘人數與考生數1:1的比例確定入闈體檢人員。體檢時間、地點詳見后續公告;
2.體檢項目及標準:勤務輔警按《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附件4)執行,《特殊標準》未做規定的項目,其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附件5)執行,體檢環節安排涉毒檢測。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3.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按有關規定申請復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負擔,復檢只能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起3天內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4.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嚴格按照《江西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的規定,參照人民警察招錄要求,突出政治標準,對考生進行全面考察。因體檢、政治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動放棄造成的空額,可以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參加體檢合格后進行政治考察。
(四)公示和聘用
考察工作結束后,體檢、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提交南城縣公安局黨委批準,之后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如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經調查屬實的,不予聘用。
(五)工資待遇
工資待遇按照南城縣公安局輔警薪酬標準確定。其他福利待遇按照《江西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及相關規定和標準執行。涉及薪酬等問題由縣公安局負責解釋。
四、其他事項
(一)信息發布。各環節入闈名單及補充公告,將通過南城公安微信公眾號、南城縣人民政府網站政府信息公開欄目等公布,請報考人員自行關注招考公告,或在工作時間內致電咨詢,按要求做好各項準備。
1.政策咨詢電話:縣公安局:0794-7219009
2.考務咨詢電話:縣考試中心:0794-7222223
3.監督投訴電話:縣人社局黨組:0794-7254548
(二)招聘期間考生務必保持手機暢通,及時查閱有關信息。因聯系方式填寫錯誤、聯系不暢通或未及時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三)嚴禁弄虛作假行為。為了確保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所有程序必須進行考生身份核驗,因此考生務必攜帶本人身份證。報考人員應自覺遵守考試紀律和相關規定,如發現有作弊、弄虛作假或有其他違紀違規行為,或不服從考務安排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其應聘資格。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將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
(四)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者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本次招考的相關政策以本公告為準(文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級)。
五、本公告由南城縣公安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將由南城縣公安局商南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定。
附件1:南城縣公安局2023年度考試招聘輔警崗位表.xlsx
南城縣公安局招聘輔警工作領導小組
2023年11月27日
注:此教師招聘信息來源于網絡,若有變更、修改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www.jxnc.gov.cn/art/2023/11/27/art_7222_4107755.html
事業單位招聘信息標簽:江西省南城縣公安局事業單位招聘 江西省南城縣公安局考編 江西省南城縣公安局公務員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