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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國家統計局嘉善調查隊事業單位招聘簡章
發布時間:2023-11-30 12:28:18 瀏覽:0因工作需要,經研究,國家統計局嘉善調查隊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崗位共2個,共計招聘工作人員2名,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和資格條件等詳見附件《2023年國家統計局嘉善調查隊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及崗位需求表》。
二、招聘范圍、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范圍和對象
戶籍要求詳見附件《2023年國家統計局嘉善調查隊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及崗位需求表》,有戶籍要求的以
(二)報考條件
1.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品行端正,無犯罪記錄。工作責任心強且具有上進心,熱愛本職工作;
3.年齡及身體狀況:具體年齡要求詳見附件《2023年國家統計局嘉善調查隊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及崗位需求表》,身體健康;
4.報考有學歷要求的崗位,須在
5.本公告所涉及的“2年及以上工作經驗”是指:在各類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生產一線、農村、縣級以下機關(含參公事業單位)相關崗位工作,或曾在軍隊服役、個體經營累計2年以上的相關崗位工作經驗。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驗。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經驗的計算統一截止至
6.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2023年國家統計局嘉善調查隊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及崗位需求表》)。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納入本次招聘的范圍對象:
(1)現役軍人;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人員,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或者司法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受黨紀、政紀處分且
(5)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6)其他不適合報名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筆試、資料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資格初審)
本次2023年國家統計局嘉善調查隊公開招聘采用網上報名形式。
1.網上注冊及報名。時間:
(1)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原件掃描件;
(2)戶口本原件掃描件(首頁戶主頁及本人頁);
(3)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原件掃描件;留學人員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學校學籍證明、就讀證明;
(4)應聘人員能力素質的各類證明材料;
(5)其他能證明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掃描件。
2.資格初審。時間:
通過資格初審人數未達到1:3開考比例而取消的招聘崗位,報考該崗位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本次公開招聘計劃內其他符合條件的招聘崗位。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名。
3.下載并打印準考證。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請自行關注嘉善人事人才網,根據筆試公告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
(二)筆試
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成績為100分,考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三)資格復審
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應聘人員需提供報考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其中,報考單位有相關工作經驗要求的崗位,需提供工作崗位年限證明、社保證明等。通過資格復審的,發放面試通知書。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所提供的材料與報考崗位資格條件不相符的,視作放棄或取消資格。
(四)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3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人選。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成績計算
面試結束后,將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綜合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如筆試和面試成績都相同,采取加試的形式,確定最終入圍人員。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在相關網站向社會公示。
(六)體檢和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入圍體檢人員經審核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視作放棄或取消資格,在相應崗位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報考人員的體檢參照人社部、原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體檢按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體檢費用自理。報考人員的考察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具體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七)公示和聘任
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等,確定擬聘任人選。擬聘任人員名單,在嘉善人事人才網(www.jsrcsc.com)上公示7天。經公示無異議后,對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按聘用審批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在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問題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進行調查核實,并提出相應的處理意見。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聘用。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經批準聘用的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到。在職人員要及時與現工作單位溝通并辦妥有關手續,如因此影響聘用的,由本人負責。被聘用人員收到錄用通知書,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作自動放棄處理,取消聘用資格。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考察不合格、放棄聘用資格的,在相應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
經公示無異議批準聘用的人員,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與第三方簽訂勞動合同,其中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間發放試用期薪資,試用期內不合格者解除合同。
四、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報名。身份證遺失的,請及時補辦身份證或辦理臨時身份證。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護照或公安部門出具帶照片的身份證明)進入考場。
(二)資格審查貫穿招考工作全過程。在招考各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招錄機關均可以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資格。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給予取消報考資格且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
(四)本公告所規定的“以上”、“以下”,都包含本級或本數。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國家統計局嘉善調查隊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573-84228690)。招聘公告、考試成績、體檢、考察、公示等事宜將在嘉善人事人才網(http://www.jsrcsc.com/)上公布,屆時考生可在網上查詢。
2023年國家統計局嘉善調查隊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及崗位需求表.docx
國家統計局嘉善調查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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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招聘信息標簽:國家統計局嘉善調查隊事業單位招聘 國家統計局嘉善調查隊考編 國家統計局嘉善調查隊公務員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