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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西省永新縣縣直事業單位事業單位招聘簡章
發布時間:2023-11-16 08:50:45 瀏覽:0根據縣委、縣政府《關于進一步規范干部人事調配工作的實施辦法(試行)》精神,為解決縣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嚴重短缺,優化縣直事業單位干部隊伍結構,經縣委、縣政府同意,擬面向全縣公開選調縣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8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按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選調崗位及人數
詳見《2023年永新縣公開選調縣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
三、選調范圍及條件
(一)選調范圍
縣教育體育發展中心財務會計崗在本縣教體系統內選調;縣教育體育發展中心校建崗、縣工業園區管委會企業服務中心在本縣教體系統內和本縣鄉鎮在編在崗的事業單位全額撥款工作人員中選調;縣衛健委計劃生育協會在本縣醫療機構內選調;其他縣直事業單位限本縣鄉鎮在編在崗的事業單位全額撥款工作人員中選調。
(二)選調條件
1.學歷年齡要求詳見《永新縣公開選調縣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資格條件,年齡計算時間到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誠實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素養和職業道德。
3.身體健康,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近三年以來年度考核等次為合格及以上。
5.安置到鄉鎮事業單位工作的“三定向”人員需服務期滿5年,其他事業人員工作在本縣滿2年方可報考(工作年限計算時間到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備報考資格:
1.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2.尚未解除違紀處分或未滿影響期的。
3.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4.有不良誠信記錄的。
5.其他不符合選調情形的。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報名地點:縣人社局一樓(人力資源服務專區)。
3.報名方法: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4.報名所需材料:
①本人近期一寸彩照2張;
②《永新縣縣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1份(附件2);
③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④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⑤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證明材料。
(二)資格審查
報名截止后,由縣公開選調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不符合選調范圍及條件的,取消報名資格,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公開選調全過程。
(三)發放筆試準考證
經資格審查通過后,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面試總分各為100分,筆試成績占總成績5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合成考試總成績。
筆試開考比例不低于1:3,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調減職位計劃數或取消該職位,其中縣工業園區管委會企業服務中心選調的崗位,由縣公開選調領導小組根據報考人數視情況決定是否核減選調人數。
1.筆試
(1)筆試內容。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與寫作,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2)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為
2.面試
(1)根據筆試成績按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入闈面試人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闈面試。因資格審查或考生自愿放棄面試等情況出現的面試名額空缺,按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面試形式。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
(3)面試時間和地點。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筆試、面試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五)考察
(1)根據合成后的考試總成績按選調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入闈考察人員(總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
(2)考察工作由縣人社局組織。資格審查、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崗位空缺,根據崗位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一次。
(六)公示
考察后,等額確定擬選調對象,并在永新縣人民政府網予以公示。
(七)辦理調動手續
公示后,不影響選調的,經縣委編委、縣政府批準后,根據干部管理權限,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工作調動等手續。
五、其他事項
1.未盡事宜由永新縣公開選調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2.咨詢電話:永新縣人社局:0796-7734471。
附件:1.永新縣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xls
永新縣公開選調工作人員領導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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