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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省湖州市市級醫院赴溫州醫科大學衛生人才(醫生、護士等)招聘簡章
發布時間:2024-03-11 18:46:24 瀏覽:0根據湖州市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規定,湖州市市級醫院公開招聘2024年應屆畢業生7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具體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和報考資格條件等詳見《浙江省湖州市市級醫院赴溫州醫科大學公開招聘2024年應屆畢業生需求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的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和對象
招聘對象為普通高校2024年本科及以上應屆畢業生(不含定向培養生)。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2.愿意履行相關義務,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3.身體健康,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專業條件;
4.年齡要求在18至35周歲(1988年3月16日至2006年3月16日期間出生);
5.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和其他條件。
學歷學位以國家教育行政機關認可的相應證件文書為準。可報考專業由招聘單位及湖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根據招聘崗位特點結合《2024年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進行審定,并負責具體解釋。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3月16日上午8:30—11:30。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3.報名地點:溫州醫科大學茶山校區同德樓廣場。
4.報名材料:請報名人員現場提交《報名表》(詳見附件3,粘貼本人免冠近照)、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自行下載打印)等印證材料。
應聘者須對本人提供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因個人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的,一經核實,即取消其考試及聘用資格。對報名專業、學歷、資格條件等需要咨詢時,請于工作日期間直接聯系招聘單位(聯系方式詳見附件1)。
(二)資格審查
各招聘單位負責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湖州市衛生健康委負責復核。
各招聘崗位設定相應的開考比例(詳見附件1),如報名人數不足,未達到開考條件時,所招崗位相應核減招聘人數或取消招聘,屆時將在現場公布各招聘崗位開考信息及報名人數。招聘崗位因報名人數不足被取消的,已報名人員可書面申請改報其它符合條件的開考崗位。
(三)考試
1.考試形式:現場筆試。
2.筆試時間:2024年3月16日下午。具體時間、地點詳見現場發放的準考證。
3.筆試內容:以專業理論與專業知識為主,具體筆試科目詳見附件1。
4.參加筆試:應聘人員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5.筆試成績:約10天后在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hrss.huzhou.gov.cn/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錄(聘)欄目)和健康湖州服務平臺(http://wjw.huzhou.gov.cn/)公布。
(四)入圍體檢
各招聘崗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的1:1比例確定入圍體檢對象。如筆試成績并列,入圍體檢人員數量超過該崗位招聘計劃數的,則對成績并列人員進行面試,根據面試成績確定體檢對象。若參加筆試人員與招聘崗位招聘人數的比例小于或等于1:1時,則參考人員的成績須達到同筆試科目平均分及以上,否則取消資格。入圍體檢人員名單將在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hrss.huzhou.gov.cn/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錄(聘)欄目)和健康湖州服務平臺(http://wjw.huzhou.gov.cn/)公布。
(五)體檢
體檢工作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文件規定執行,體檢費用自理。具體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應聘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結果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
(六)考察
體檢結束后,按崗位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考察標準和程序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規定執行。考察一般在考察對象名單公示之日起60天內完成。
(七)公示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通過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hrss.huzhou.gov.cn/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錄(聘)欄目)和健康湖州服務平臺(http://wjw.huzhou.gov.cn/)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在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異議或有其他問題要反映的,由招聘單位進行調查核實,提出相應的處理意見,并報市衛生健康委、市人力社保局核準。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確定聘用人選后,按《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的規定執行。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在辦理聘用手續前放棄聘用資格的,經招聘單位及湖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同意后,在相應崗位考核合格人員中按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1.湖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hrss.huzhou.gov.cn/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錄(聘)欄目)。
2.健康湖州服務平臺(http://wjw.huzhou.gov.cn/)。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公告有效期內向湖州市衛生健康委組織人事處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聯系電話0572-2760086。
(三)監督電話
市紀委、監委駐市衛生健康委紀檢監察組0572-2760058。
(四)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五、其他事項
(一)報名應聘人員須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崗位所需學歷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證書的,不予聘用或不予進入下一環節。
(二)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等環節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及聘用資格。
(三)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醫學教育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34號),按照相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予以明確:面向社會招收的住院醫師如為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其住培合格當年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按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住培合格證書中的培訓專業應當與招聘崗位的專業或類別要求一致)。
附件:
1.《浙江省湖州市市級醫院赴溫州醫科大學公開招聘2024年應屆畢業生需求計劃表》
3.《報名表》
湖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4年3月8日
注:此教師招聘信息來源于網絡,若有變更、修改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www.hzhr.com/web/news/newsDetail.html?id=c79fda610ea84340a9815bea98f10f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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