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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遼寧省葫蘆島市事業(yè)單位招聘簡章

      發(fā)布時間:2023-09-06 17:52:51 瀏覽:0

      根據(jù)《關于印發(fā)葫蘆島市鼓勵大學生入伍暫行辦法的通知》(葫政發(fā)[2018]17號)文件以及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有關文件規(guī)定,經(jīng)葫蘆島市退役軍人事務局、葫蘆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研究并報請市政府同意,擬面向2022年退役本科畢業(yè)生士兵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人員范圍

      人員范圍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負責。

      本次市退役軍人事務局統(tǒng)計上報的人員共52人(待報名資格審核),人員名單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提供(見附件1)。

      上述人員如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diào)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3.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4.近5年內(nèi)在公務員考錄、事業(yè)單位招聘中被認定為有考試作弊行為不能報考的;

      5.被開除公職的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6.現(xiàn)役軍人、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含考生報名時不是試用期內(nèi),但在報名后、錄(聘)用前成為試用期內(nèi)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

      7.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二、崗位信息

      本次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共61個崗位,具體崗位信息附后(見附件2)。

      三、考試方式

      采取筆試方式。

      四、工作步驟

      (一)報名

      報名工作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負責。

      1.報名時間:2023年9月7日(周四)-9月8日(周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2.報名地點:葫蘆島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地址:葫蘆島市龍港區(qū)龍灣大街17號)

      3.報名方式:采取現(xiàn)場報名方式,報名時不報具體崗位,只報崗位所屬地區(qū)(考生可在“葫蘆島市直”或“本人退役報到接收縣區(qū)”中選一個)。

      (二)報名資格審查

      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負責。

      報考人員報名時,須攜帶填寫完整并打印的《葫蘆島市2023年面向退役本科畢業(yè)生士兵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3,表中照片格式統(tǒng)一為“二寸近期彩色免冠半身藍底證件照”)、中國人民解放軍義務兵(或士官)退出現(xiàn)役證、居民身份證、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及學信網(wǎng)下載打印的《教育部學歷、學位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等,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2份,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存一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一份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統(tǒng)一轉(zhuǎn)交),并隨附上述同版照片2張(相片背面寫名字)。

      本次考試實行誠信報名,且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要求考生所提供的證件和信息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一律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

      (三)加分審核

      加分審核工作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負責,條件如下:

      1.榮立一等功的每次加20分;

      2.榮立二等功的每次加10分;

      3.榮立三等功的每次加5分;

      4.獲得嘉獎的每次加1分;

      5.退伍前發(fā)展為中共正式黨員或預備黨員的加2分。

      獲多種獎勵的可累計加分。以上加分條件需由本人提供有關證明材料,經(jīng)縣(市)區(qū)退役軍人事務局核實并出具相關證明,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審核蓋章后予以公示。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2份,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存一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一份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統(tǒng)一轉(zhuǎn)交)需在報名時一并遞交。

      (四)領取準考證

      《準考證》領取時間和地點,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另行通知。

      (五)筆試考試

      筆試考試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具體參加考試人員以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報名資格審核合格人員名單為準。

      1.筆試內(nèi)容:職業(yè)能力測驗和公共基礎知識,滿分100分。

      2.筆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詳見《準考證》。

      3.計算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由“筆試成績”加上“公示無異議的加分值”確定,即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為“總成績=筆試成績+加分值”。根據(jù)考生報考地區(qū)不同,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分別進行排名;如果總成績相同,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排序;如筆試成績相同,按照獎勵高低等級排序。

      (六)崗位選擇(選崗)

      選崗工作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負責。

      1.選崗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另行通知。

      2.選崗方式。考生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自愿進行選崗。

      先由報考市直招聘崗位的考生選崗,因個人放棄等因素產(chǎn)生的崗位空缺,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如選崗人數(shù)超過招聘崗位計劃,市直崗位選滿后,未進行選崗的考生則被劃分到退役報到接收縣(市)區(qū),并從末位開始排名選崗。市直崗位選滿后,進行縣(市)區(qū)崗位選擇。

      現(xiàn)場選崗時必須由本人參加,不允許他人代替。選崗開始仍未到場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本次選崗及后續(xù)聘用資格。

      (七)體檢

      體檢工作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負責并統(tǒng)一在具有資質(zhì)的綜合性醫(yī)院進行。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應聘者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要求復檢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nèi),以書面形式提出。復檢將在應聘者提出申請的7個工作日內(nèi)安排。復檢內(nèi)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考察人員。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對考察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zhì)、業(yè)務能力、工作實際等情況進行實地調(diào)查了解,并對被考察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考察中發(fā)現(xiàn)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將結論及依據(jù)明確告知被考察人員和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九)公示和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通過葫蘆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wǎng)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對公示無疑義人員辦理備案手續(xù),對于公示有疑義人員,將調(diào)查核實,并提出處理意見。

      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將報名資格審核、選崗、體檢等有關資料遞交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擬聘人員聘用工作由報考單位所在地人社部門辦理備案手續(xù)。

      公開招聘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般不超過6個月(初次就業(yè)簽訂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試用期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內(nèi)。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用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到招聘單位報到,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未到單位報到或報到后不服從組織安排的,取消聘用資格。

      本次招聘的人員,在本單位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含試用期)。

      五、紀律與監(jiān)督

      此次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的原則,嚴肅工作紀律,嚴禁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的監(jiān)督。

      應聘人員在考試過程中如有弄虛作假、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均取消其考試或應聘資格,并將有關情況記錄到葫蘆島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系統(tǒng);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具體事宜依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zhí)行。

      六、有關要求

      1.在招聘考試期間,考生如不按規(guī)定參加考試、選崗、體檢、辦理有關手續(xù)等,視為自動棄權。

      2.考生從報名到公示(筆試、體檢、考察等)期間,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方式能夠接聽,以便聯(lián)絡;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導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3.此次招聘考試,未指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編寫有關考試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舉辦有關考試培訓班。

      4.根據(jù)國家相關要求,在筆試閱卷過程中,要對考生異常試卷進行甄別。凡被認定為抄襲、協(xié)助抄襲的,將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符合《關于印發(fā)葫蘆島市鼓勵大學生入伍暫行辦法的通知》(葫政發(fā)[2018]17號)的接收安置范圍,且不在本次名單范圍內(nèi)的,并有考事業(yè)單位編制需求的,可向退役接收地退役軍人事務局申請、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審核,對符合接收安置條件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基本條件的,可申報參加下一次事業(yè)單位安置考試。

      6.其他未盡事宜,按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七、報名期間咨詢電話

      1.報名人員范圍、資格審查等,可咨詢市退役軍人事務局,電話:0429-3373026

      2.筆試考試事務,可咨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電話:0429-3151629

      咨詢時間: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葫蘆島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葫蘆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9月4日

      附件:附件1-人員名單.pdf

      附件:附件2-崗位信息表.pdf

      附件:附件3-報名登記表.doc

      注:此教師招聘信息來源于網(wǎng)絡,若有變更、修改請以原發(fā)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rsj.hld.gov.cn/ywdt/tzgg/202309/t20230904_1152878.html

      事業(yè)單位招聘信息標簽:遼寧省葫蘆島市事業(yè)單位招聘 遼寧省葫蘆島市考編 遼寧省葫蘆島市公務員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