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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廣東省惠州市惠陽區事業單位中小學教師招聘公告
發布時間:2023-07-17 19:50:06 瀏覽:0為貫徹落實《關于鼓勵引導人才向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一線流動的意見》(中辦發[2019]27號)、《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推進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意見》(粵發[2018]16號)、《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實施意見〉》(粵辦發[2018]11號)等文件精神,根據《2023年惠陽區事業單位擇優安置服務期滿“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實施方案》,經區政府同意,采取考試擇優安置服務期滿“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安置對象及崗位
(一)安置對象:2021年招募在我區服務期滿經考核合格,且已向用人單位提交留用申請,用人單位同意接收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
(二)安置崗位:事業單位崗位25個,分別為支教10個,支醫5個,支農(水利)10個,詳見附件1。
二、安置條件
(一)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勝任應聘崗位需要的相關專業知識和工作能力;
5.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有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近兩年內,在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
4.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5.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安置程序
此次安置采取考試擇優安置方式進行,安置程序為:報名→資格審核→筆試→體檢→選崗→組織考察→擬聘用人員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等。
(一)報名。
1.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方式,考生按照服務類別進行報名,支教、支醫人員分別限報教育、醫療衛生崗位,支農、水利限報區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和鎮街崗位。
2.報名地點:區圖書館四樓區鄉村振興人才驛站。
3.報名時間:2023年7月20-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4.提交材料
(1)填寫好的《材料目錄表》《2023年惠陽區事業單位考試擇優安置服務期滿“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報名表》各1份(A4紙雙面打印);
(2)畢業證書、學位證書、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身份證各1份、大一寸免冠同底近期彩照2張;
(3)提供《廣東省“三支一扶”服務考核鑒定表》《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1份;
(4)與報考職位相應的執業(職業)資格證書(支醫、支教崗位提供);
(5)同意留用證明以及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都需提供原件及復印件,經驗證后,除指定需提供的原件材料外,其他證件材料的原件退回本人。
5.報名注意事項
(1)限報一個崗位。請考生認真閱讀安置公告,按照服務類別進行報考。全程嚴格審查應聘人員資格,資格初審結果不作為確定符合資格條件的最終依據,凡在后續工作中發現初審通過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或存在弄虛作假問題的,一經查實,即時取消應聘資格;
(2)不得選擇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第6號),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3)服務期等計算,學歷學位等取得時間均為公告之日止。
(二)資格審核。區人社局將對考生報名材料與崗位資格條件進行審核,通過資格審核,須在規定時間內領取《筆試準考證》,逾期未領取的,視為主動放棄考試資格。
(三)組織考試。
1.考試方式:采取直接筆試,以閉卷形式進行,擬安置人員按各自報名崗位參加筆試。
2.考試科目:支教為教育綜合能力測試;支醫為醫療衛生綜合能力測試;支農(水利)為綜合能力測試。
3.總成績:筆試成績為最終總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筆試成績低于60分,不得列為體檢對象。閱卷結束后,筆試成績在惠陽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
4.加試規定:如因同一崗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導致聘用人數超出限額的,則組織同分考生進行二次筆試,直至聘用人數在限額內。
(四)體檢。根據筆試成績等額確定體檢人選。體檢對象須在規定時間統一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實施。
(五)選崗。
1.支農(水利)崗位:區農業農村綜合服務中心及鎮街事業單位崗位,根據考試成績高低依次順序錄取前10名。按照名次依次選崗(分數相同一并入圍的,通過抽簽決定選崗順序),如原服務單位有崗位供選擇的,必須選擇原服務單位;如原服務單位無崗位或已被選擇,可從剩余崗位中擇崗。
2.支教崗位:按考試成績高低依次順序錄取前10名,留用原服務單位。
3.支醫崗位:按考試成績高低依次順序取前5名,由區衛健局和區人社局統籌調配至基層衛生院。
4.選崗過程全程錄像,選崗結果由考生簽名確認,未確認的視為放棄錄用資格。
(六)考察。嚴格執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對體檢合格考生進行全面、客觀、公正的考察,全面核實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重點審核考察對象的檔案,嚴防假年齡、假學歷、假履歷。
(七)擬聘用公示。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在惠陽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八)辦理聘用手續。經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程序辦理入職聘用手續。
四、薪酬待遇及相關規定
(一)薪酬待遇及試用期。獲聘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制人員,執行國家及省、市和我區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辦公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27號)精神,對今明兩年經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統一組織招募參加“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人員,所在基層事業單位有崗位空缺的可以直接聘用,并不再約定試用期。
(二)約定服務期。聘用人員在事業單位受聘之日起須服務滿3年,3年內不允許調動和借調;服務期未滿因個人原因離職的,按自動離職處理。自離職之日起3年內不得參加我區機關事業單位考錄和公開招聘。
(三)約定取得專業技術(執業)資格時限。支醫類崗位未取得專業技術(執業)資格的擬聘用人員,經公示期滿無異議后,由聘用單位與其簽訂勞動合同(聘用期三年),人事檔案轉遞至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保管。期間,薪酬待遇參照我區同類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發放(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年內考取相應專業技術(執業)資格,辦理聘用手續,逾期未取得相應執業資格或職稱證書的,不再續簽勞動合同。
(四)遞補。考生放棄體檢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崗位缺額的,可在同崗位中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考察不合格、未按規定辦理入職手續、公示中發現問題等被取消聘用資格或者考生放棄聘用的,可在同崗位中具備候選資格人員中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是否遞補,由區“三支一扶”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五)紀檢監督。考試擇優安置工作接受區紀委監委派駐區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752-3768936。
(六)考務咨詢。
惠陽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0752-3363717;
(七)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惠陽區“三支一扶”工作領導小組對公告有最終解釋權。
惠陽區“三支一扶”工作領導小組
2023年7月14日
附件:
1.附件1:2023年惠陽區事業單位擇優安置服務期滿“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崗位表.xlsx
2.附件2:2023年惠陽區事業單位擇優安置服務期滿“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報名表.doc
注:此教師招聘信息來源于網絡,若有變更、修改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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