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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云南省屏邊縣事業單位招聘簡章
發布時間:2023-09-21 08:02:52 瀏覽:0為深入實施人才強縣戰略,全面加強屏邊縣事業單位高素質專業化人才隊伍建設,改善人才隊伍結構,推動全縣事業單位可持續發展,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有關規定,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招聘原則,報經中共紅河州委組織部、紅河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屏邊縣決定組織實施2023年“苗嶺振興”人才專項第二輪招聘工作,共計招聘11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條件
具體招聘崗位和條件詳見《屏邊縣2023年“苗嶺振興”人才專項第二輪招聘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的基本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應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和技能;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規定的年齡要求。招聘本科學歷的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2年9月至2005年9月期間出生),碩士研究生學歷的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7年9月至2005年9月期間出生),博士研究生以上學歷的年齡放寬至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1982年9月至2005年9月期間出生)。
6.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形
1.受到黨紀政務處分,其影響期或處分期限未滿的;
2.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人員;
3.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因違紀被所在單位取消錄用(招聘)資格、開除、辭退、解除聘用合同未滿5年的人員;
5.在以往機關事業單位招錄(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6.各級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
7.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8.吸毒人員;
9.非應屆在校生;
10.聘用后即與相關人員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11.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人員。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報名及資格審核
1.報名要求:符合報考條件人員如實填寫《屏邊縣2023年“苗嶺振興”人才專項招聘報名表》(附件2)及《屏邊縣2023年“苗嶺振興”人才專項招聘報名信息名冊》(附件3),每人限報1個崗位。
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應聘人員按要求如實填報有關信息和材料,所填專業須按照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填寫(含括號內的專業方向)。應聘人員填報信息不全或錯誤而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核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應聘人員填報信息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取消本次考試資格;應聘人員弄虛作假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的,取消本次考試資格。
2.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網絡報名的考生將所需相關材料按順序掃描成PDF格式發送至pbxwzzbrcb@163.com,郵件標題固定格式為:“崗位代碼+姓名+專業名稱+手機號碼”,未按要求上傳相關材料或材料格式不符合要求的,均視為報名無效,到報名截止日期未完成以上報名步驟和提供相應材料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網絡報名時間為:2023年10月23日8:00至10月27日18:00。網絡報名資格審核情況將以郵件形式發送到考生報名郵箱。
報名聯系電話:0873-3223309。
3.報名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1)《屏邊縣2023年“苗嶺振興”人才專項招聘報名表》(附件2);
(2)《屏邊縣2023年“苗嶺振興”人才專項招聘報名信息名冊》(附件3);
(3)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下載帶二維碼)及所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掃描件;國(境)外畢業生還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教育部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掃描件,《教育部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應載明專業或專業領域或專業方向;
(4)與報名資格條件相關的其他證明材料掃描件。
4.資格審核:
在中共屏邊縣委組織部、屏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指導下,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工作人員嚴格按照招聘公告和崗位條件對報名考生提交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核。考生對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寫信息的真實性負責,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組織考試
1.考試方式:本次招聘不設開考比例,采取免筆試需面試的方式,網絡報名通過資格審核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全部進入面試,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及面試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2.成績計算: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考生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節。若出現成績并列,需進行加試,以加試后的成績確定排名先后。成績保留小數點后面兩位數(按四舍五入計數)。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三)成績公示
考試工作結束后,考試成績在“紅河人才網”公示。
(四)遞補
對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公示期間出現問題的,自愿放棄體檢、考察的,公示期放棄的,以及因擬聘用人員未在規定的報到時間內報到、或其他情形導致招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在面試合格分數線上,按照同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五)資格復審、體檢及考察
1.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在中共屏邊縣委組織部、屏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指導下,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負責。資格復審時考生必須提供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證明材料原件。以上材料在資格復審時須本人持原件提交審核單位進行審驗,同時提交復印件各一份。
2.體檢。體檢由中共屏邊縣委組織部、屏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到縣級以上公立醫院進行體檢。對體檢結論有疑義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七天內申請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規定執行。體檢須開展吸毒人員的排查檢查,吸毒人員一經確認,不予聘用。
體檢時,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
3.考察。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進行,重點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學習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審核,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情況。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與報名時填報情況不符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不予聘用。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進行。
(六)擬聘人員公示
1.確定擬聘用人員
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根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
2.公示
擬聘人員名單在“紅河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七)辦理審批手續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審批聘用手續,下發聘用通知;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內有反映且相關部門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
辦理審批手續時必須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等,否則不予辦理。
已簽署用工合同(協議)且仍在合同期內的擬聘用人員,必須在招聘單位考察結束后、報批聘用手續前將解除合同(協議)材料原件交招聘單位。否則,取消聘用資格。其與服務單位及相關主管部門發生的合同或協議糾紛,由協議雙方自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影響后續聘用的由考生自己負責。
審批手續原則上于2023年12月31日前基本完成。
(八)簽訂聘用合同
聘用通知下發后,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持有關材料報到,并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逾期不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聘用,取消其聘用資格。
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批準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報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
(九)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員,正式聘用后納入事業單位編制內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國家和我省事業單位相關規定執行。
四、紀律
(一)對違反招聘紀律的考生,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二)嚴格遵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凡與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試考官、工作人員、監督人員,應當回避:
涉及本人利害關系的;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以及其他親屬關系人員的利害關系的;其他可能影響公正履行職責的。
(三)遵守考試紀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的監督。
(四)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的有關紀律規定,杜絕弄虛造假。若發現影響公平、公正,違紀違規行為的,可直接向當地紀委反映,也可向中共屏邊縣委組織部、屏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反映。對違反紀律的工作人員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處理。
五、重要提示
(一)公告及有關通知或安排發布的官方網站為“紅河人才網”(網址為:www.hhzrc.cn),請各位報考人員主動及時關注“紅河人才網”發布的相關通知、公告,同時務必保持報名時所留電話的暢通,如因報考者本人不及時上網查閱或電話聯絡不上造成的后果,均由報考者本人負責。
(二)本公告所附相關文件與公告具備同等效力,請報考人員仔細閱讀。因不遵守規定或個人疏忽造成的報考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三)報考人員對自己報名時填寫的信息負責。如果報名填寫信息與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兩者不一致,由此帶來的后果均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四)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考試輔導培訓。社會上出現的假借事業單位招聘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的主管部門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五)資格審查將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對在任何一個環節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六)本次招聘專業目錄參照《2023年紅河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專業分類試行指導目錄》(附件4),如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分類試行指導目錄》或分類不一致,但按國家教育部門下發的專業目錄,屬于該崗位所要求的學科專業的應聘人員,可主動聯系中共屏邊縣委組織部、屏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認報名資格,屏邊縣人才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根據應聘人員所學課程與所要求的學科專業的相似情況進行資格審核。
(七)凡組織部門、人社部門、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以公告、電話、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進行考察、體檢及其他事項時,不按時到達指定地點者均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責任自負。
(八)報考人員正式聘用后,須滿足我縣最低服務年限5年要求,方可申請調離屏邊或參與省、州、市(縣)相關部門公開選調。
六、未盡事宜,另行公告。
七、本公告由中共屏邊縣委組織部、屏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聯系方式:
中共屏邊縣委組織部
聯系電話:0873-3223309,18008739645(熊老師)
通訊地址:屏邊縣玉屏鎮錦程路2號
屏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73-3225636,3225646,18087319898(張老師)
通訊地址:屏邊縣玉屏鎮大平田香榭路6號
屏邊縣發展和改革局
聯系電話:0873-3221804,18187381218(李老師)
通訊地址:屏邊縣玉屏鎮文化路發展和改革局(大廣場對面)
屏邊縣教育體育局
聯系電話:0873-3222233,18387395606(張老師)
通訊地址:屏邊縣玉屏鎮衛國路31號
屏邊縣自然資源局
聯系電話:0873-3221452,13988075400(廖老師)
通訊地址:屏邊縣屏邊大道11號
屏邊縣衛生健康局
聯系電話:0873-3226130,13887591890(張老師)
通訊地址:屏邊縣玉屏鎮衛國路260號
屏邊縣應急管理局
聯系電話:0873-3223223,18313317229(李老師)
通訊地址:屏邊縣玉屏鎮建設路4號
屏邊縣統計局
聯系電話:0873-3221212,18387349243(熊老師)
通訊地址:屏邊縣玉屏鎮建設路4號
附件:
附件1:屏邊縣2023年“苗嶺振興”人才專項第二輪招聘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屏邊縣2023年“苗嶺振興”人才專項招聘報名表.docx
附件3:屏邊縣2023年“苗嶺振興”人才專項招聘報名信息名冊.xls
附件4:2023年紅河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專業分類試行指導目錄.doc
中共屏邊縣委組織部 屏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9月19日
注:此教師招聘信息來源于網絡,若有變更、修改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13201
事業單位招聘信息標簽:云南省屏邊縣事業單位招聘 云南省屏邊縣考編 云南省屏邊縣公務員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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