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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浙江音樂學院高校教師招聘簡章
發布時間:2023-09-05 09:01:03 瀏覽:0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音樂學院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非教學崗位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浙江音樂學院: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廳下屬公益二類事業單位,預算形式為財政適當補助,機構規格相當于市廳級。主要承擔研究生、本科生教學科研及藝術創作表演等工作,學院位于杭州市西湖區。
二、招聘崗位、條件及待遇
(一)需求計劃
本次招聘需求為5個崗位共5人。
(二)招聘對象
崗位招聘對象范圍不限,凡符合崗位報名條件者均可應聘。
(三)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單位人員的義務;
2.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能條件;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與崗位之間不存在按規定應當規避的情形;
5.能在崗位用人時限內及時入職;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對應屆畢業生和留學歸國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含學歷、學位認證書)的時限要求在
對專業條件的要求,將結合高校專業設置目錄和本單位、崗位用人實際予以綜合認定。
對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的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考察標準認定。本次招聘將參考公務員錄用考察的辦法進行。
對身體條件的要求,主要根據我院采用的體檢標準,委托指定的體檢機構認定。本次招聘將采用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對工作經歷的要求,一般按勞動(聘用)合同或招聘單位認可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認定,時間按足年足月計算到報名截止時。
(四)崗位待遇
招聘崗位性質為事業單位報備員額內用人,實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關工資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網上報名。時間: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
2.資格初審。應聘人員可上網查詢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報名期限內,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
3.開考比例。各崗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數應不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否則取消招聘計劃。如有符合條件博士研究生報名,則該崗位不設最低開考比例。
4.應聘資格的取得。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在
(二)考試
符合條件的博士研究生免筆試(初試),直接進入面試(復試),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
符合條件的碩士研究生考試采用筆試(初試)、面試(復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各按40%、60%計入總成績。
1.筆試。
考試時間初定
崗位要求為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如該崗位有符合條件的博士應聘,則碩士根據筆試成績高低,按1:4進入面試;如無博士應聘,則碩士根據筆試成績高低,按1:5的比例進入面試。
2.面試。
面試前安排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和面試初定9月底,具體安排另行在學校官網通知。
面試主要考查應聘者的分析和解決問題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相關業務知識水與擬聘崗位匹配度等綜合能力和素質。
所有參加面試者均需參加心理健康測試,應聘人員未按照學校安排參加心理健康測試的,不進入下一環節。對于心理健康測試結果顯示重性精神障礙傾向的,考生需配合學校到有關專業醫療機構做進一步認定;如結果為重性精神障礙傾向的,或不配合做認定的,不進入下一環節。
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該成績的人員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三)體檢、考察
考試完畢,根據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各崗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碩士研究生總成績相同的,面試成績高者優先)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考察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環節的辦法進行,以招聘單位認定意見為準。
(四)公示和聘用
經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五)其他
1.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核中出現不合格者,我院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有關崗位均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2.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應聘者應對自己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材料不實的,一經查證,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已入職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情節嚴重的,按照有關規定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3.聘用人員應在招聘單位規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招聘單位可以不保留聘用資格。
四、紀律、監督與咨詢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1.招聘單位網站(http://www.zjcm.edu.cn,通知公告);
2.主管部門網站(http://ct.zj.gov.cn/,政務公開/人事信息);
3.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http://rlsbt.zj.gov.cn/,事業單位招聘)。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資格審查、筆試、面試結果,及有關工作安排通知、遞補信息等)一般僅在招聘單位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應聘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三)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監督機構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監督電話:0571-85211741,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廳人事處。
(四)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我院直接咨詢。
咨詢電話(來電時請說明是在高校人才網看到的信息):0571-89808065(楊老師),0571-89808066(邵老師)。
學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轉塘街道浙音路1號
附件.浙江音樂學院公開招聘計劃表(2023年第三批).pdf
浙江音樂學院
注:此教師招聘信息來源于網絡,若有變更、修改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s://www.zjcm.edu.cn/zyxww/tzgg/202309/34717.html
事業單位招聘信息標簽:浙江音樂學院高校教師招聘 浙江音樂學院教師招聘 浙江音樂學院科研人員招聘 浙江音樂學院人才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