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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海南省國興中學中小學教師招聘公告
發布時間:2024-04-30 19:04:28 瀏覽:0根據省委編辦批復及海南省國興中學建設實際,根據《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工作規則(試行)》(瓊人社規[2021]2號)、《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工作規則(試行)》(瓊人社規[2021]3號)的有關規定,決定面向全國公開招聘2024年應屆優秀大學生(校園招聘)4名,特制定本方案。
一、單位基本情況
海南省國興中學是海南省委省政府為解決海南省民族基礎教育問題、培養少數民族干部和優秀民族人才而創建的一所具有鮮明特色、面向全省招生的省級重點中學,隸屬于海南省教育廳直接管理。我校于1990年建成辦學,1995年被確認為省級重點中學,2001年成為省內首批“完全中學一級學校”,2006年被評為“海南省完全中學一級(甲等)學校”。我校占地226畝,校舍建筑面積9萬多平方米,校園布局合理,環境優美,是全國首批“綠色學校”之一。現有初高中6個年級45個教學班,在校學生2300多人。
建校33年來,在海南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海南省教育廳的精心指導以及各相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我校已經成為海南省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重要陣地、培養各民族優秀人才的重要學校、民族基礎教育的“領頭雁”,共獲得21項國家級表彰和31項省級表彰。
二、招聘崗位
教師和管理人員4個崗位,共4人(招聘崗位、條件、數量詳見附件)。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各招聘崗位規定的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7.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8年4月30日至2006年4月29日期間出生);
8.沒有違法犯罪記錄。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3.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5.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且處理期限未滿的;
6.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于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7.失信被執行人;
8.現役軍人;
9.拒絕、逃避征集服現役且拒不改正的應征公民;
10.以逃避服兵役為目的,拒絕履行職責或者逃離部隊且被軍隊除名、開除軍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軍人;
11.《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12.有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招聘的;
1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四、招聘辦法和程序
(一)組織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
本次考試不收取報名費,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包括填寫報名信息、上傳照片和證明材料等、查詢資格審查結果、打印準考證等環節。報考人員只限報一個招考崗位。報考后應及時登錄海南省國興中學官網“國興公告”欄了解招聘工作進展情況和有關事項的公告,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方式暢通。本次考試實行誠信報名制度,報考人員要按要求真實、全面、準確填寫《海南省國興中學公開招聘2024年應屆大學生報名表》,簽署《考生誠信承諾書》,信息填報不全或虛假的,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2.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24年5月8日至5月15日。
報名網址: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6271。
3.報名材料
報名時須在網上提交以下材料:
(1)《海南省國興中學公開招聘2024年應屆大學生報名表》(附件2,本人簽名并掃描上傳)。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在同一頁面)復印件。
(3)本人近期2寸免冠藍底證件照片。
(4)與應聘崗位相匹配的學歷學位證書。
應屆碩士研究生還須提供本科階段的《畢業證書》與《學位證書》,應屆博士研究生還須提供本科和碩士階段的《畢業證書》與《學位證書》。
取得國外或境外學歷、學位的,需出具教育部《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境)外留學回來的應聘人員,國內應聘人員所學專業名稱與《海南省國興中學公開招聘2024年應屆大學生職位表》中專業(方向)不完全一致的,須提供所學課程,由學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是否符合專業報考資格。
(5)對應崗位的學科教師資格證(教師崗提供)。
2024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應聘者須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6)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須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等級,其中報考語文學科須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教師崗提供)。
(7)2024年的應屆畢業生提供最高學歷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學信網下載)。
(8)《考生誠信承諾書》(本人簽名并掃描上傳,見附件3)。
(9)經學校簽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4.資格審查及查詢
根據招聘條件及崗位要求,對報名人員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進行資格初審。“網上報名系統”在已過報名期限后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冊報名。已經提交報名材料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及時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審查結果。資格審核通過的,不得改報或再報其他職位。資格審核未通過的請及時補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報,如果在規定時間內未重新提交或資格審核仍未通過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不能參加考試。系統將于規定時間內準時關閉。
本次校園公開招聘不設開考比例。網絡報名時間結束5天內在海南省國興中學官網“國興公告”欄公布資格審查結果及考試相關事項。
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對弄虛作假、不符合報考條件等違反招聘規定的,一經發現,一律取消應聘或聘用資格。
5.打印準考證
報考人員通過資格審查的,請登錄“網上報名系統”打印報名資格審查表和準考證,打印時間另行通知,請考生留意海南省海南省國興中學官網“國興公告”欄。
(二)組織考試(筆試和面試)
1.筆試
嚴格執行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工作規則(試行)》的通知(瓊人社規[2021]2號)相關規定組織筆試。
(1)筆試時間與地點:2024年5月18日,華中師范大學,具體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2)筆試采取閉卷答題方式,滿分100分,時間60分鐘。考試內容為崗位學科專業知識。本次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不開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班。考生憑本人的身份證和準考證到指定考場進行筆試。開考15分鐘后,不再允許遲到的考生進場考試。
(3)筆試結束后,召開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會議,根據筆試成績及崗位專業特點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筆試合格分數線不低于參加筆試考生的平均分。筆試成績達不到合格分數線者不能參加面試。筆試當天22:00前在海南省國興中學網站“國興公告”欄公布筆試成績、筆試合格分數線等事項。
2.資格復審
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從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末位出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確定。
資格復審須提供網絡報名時上傳的所有材料原件,資格復審期間未能提供所需材料,取消面試資格。全國教師信息管理系統教職工準入查詢不通過,也將取消面試資格。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
嚴格執行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工作規則(試行)》的通知(瓊人社規[2021]3號)相關規定組織面試,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情況邀請5或7名相關專家組成面試考官小組,其中本單位和主管部門人員不得超過60%。
面試前,在海南省國興中學網站“國興公告”欄發布面試公告并公布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面試分為兩個環節:第一環節是“課堂教學和答辯”,按不同學科崗位分組,現場抽簽確定面試順序和面試題目,備課時間30分鐘,課堂教學和答辯共30分鐘(其中課堂教學20分鐘,答辯10分鐘);第二環節是“綜合素質面試”,時間5分鐘。面試結束后,考生應在候分區當場核對本人的抽簽順序號、準考證號、面試成績,確認無誤后簽名離場。
面試實行百分制,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環節。
面試時間與地點:2024年5月19日,華中師范大學,具體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4.考試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實行百分制計分。最后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依據“四舍五入”法,綜合成績折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
報考同一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現考試綜合成績相同時,按面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如面試成績再出現相同的,須進行加試,按加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加試以面試形式進行,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工作結束當天22:00前,在海南省國興中學網站“國興公告”欄公布綜合成績、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時間與地點等事項。
(四)體檢和考察
1.根據崗位的招聘人數,從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按1:1比例確定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不予聘用。自愿放棄的,須提交自愿放棄書面說明,明確應聘崗位、放棄原因等,本人簽名。空缺的崗位名額,可在應聘相同崗位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
2.根據考試結果,由學校組織進入體檢環節的應聘人員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按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規定執行。
3.體檢結果及時告知應聘人員。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自收到體檢結果之日起3天內向學校提出復檢要求(逾期不申請者,視為自動放棄)。復檢應另外選擇同級別或以上級別醫療機構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時應當有紀檢人員參與陪同。
4.根據考試、體檢結果等額確定考察人選。由學校抽調有相關經驗的人員組成考察小組到應聘人員原工作或學習單位,對考察人選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進行調查了解,查閱個人檔案,并形成考察報告。
(五)確定擬聘用人員
根據考試、體檢及考察情況,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聘用人選。
(六)擬聘人員公示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聘用人選,經海南省教育廳同意,對擬聘人選進行公示,傾聽群眾意見,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存在爭議的,由海南省教育廳進行調查處理,調查處理結果報送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可從應聘同一崗位且面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但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人選在公示期間放棄聘用的;
3.未能按期提供相關證件材料的;
4.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七)核準備案
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經調查不存在問題的,在10個工作日內將《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花名冊》、擬聘用人選的考試成績、集體研究擬聘用人員的會議紀要等材料經海南省教育廳審核后報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準。經核準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由海南省國興中學發出《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聘用通知書》,并將《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存入本人檔案。
(八)辦理聘用及相關待遇
學校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簽訂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對初次就業或工作時間未滿一年的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一年,工作時間一年及以上的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六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人員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業單位相關規定執行。
受聘人員可憑《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辦理黨(團)關系、檔案、戶口遷移等相關手續。
七、紀律與監督
(一)公開招聘實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員如存在《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的情形的,應當實行回避。
(二)嚴格執行招聘紀律,如有違反《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三)公開招聘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監督,招聘工作全部實行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監督。
1.海南教育廳人事處:0898-65343302(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0898-65336895(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海南省國興中學紀檢辦公室:0898-65904730。(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八、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898-65904730(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九、其他
對于確因有事無法參加網上報名的應聘者,我校根據考試場地情況,可適當接受少量現場報名。
海南省國興中學
2024年4月28日
注:此教師招聘信息來源于網絡,若有變更、修改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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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rss.hainan.gov.cn/hrss/sydwzp/202404/5ad3585e425f46eaac1f5da118982225.shtml?ddtab=tr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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