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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哈爾濱市公安局香坊分局事業單位招聘簡章

      發布時間:2023-07-14 08:08:44 瀏覽:0

      根據工作需要,經香坊區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哈爾濱市公安局香坊分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簡稱輔警),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二、招聘數量

      此次公開招聘輔警100名,招聘崗位為公安機關基層執法部門警務工作輔助崗位。

      三、公告發布網站

      1.哈爾濱市香坊區人民政府網站鏈接:http://www.hrbxf.gov.cn/

      進入哈爾濱市香坊區人民政府網站→通知公告欄查詢即可。

      2.報名網站:http://baoming.amesoft.cn/hrbsgajxffj2023.jsp(此網站有效期至2023年9月28日),后續筆、面試等公告通知均在此網站上發布。

      四、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3年7月至2005年7月期間出生);

      4.身心健康,體能測試、體檢標準參照招錄人民警察標準執行;

      5.熱愛公安工作,愿意投身公安事業,能夠適應加班、夜班、執勤、出差等任務;

      6.戶籍不限;

      7.除符合上述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身高等其它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招聘計劃表》)。

      (二)下述人員不能報考

      1.曾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違法犯罪被立案調查、偵查尚未結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處罰、有吸毒史的;

      3.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或解聘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現役軍人或者從事輔警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6.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筆試成績加10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

      2.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3.因公犧牲輔警的配偶、子女;

      4.見義勇為人員。

      符合加分條件的應聘人員應當在報名時,上傳書面申請及相關佐證材料,由哈爾濱市公安局香坊分局進行審核,以上加分項目考生僅可使用一項。

      五、報名及資格審核

      (一)報名

      本次招聘實行網上報名,報考人員報名注冊、填寫個人基本信息、上傳報名材料、打印準考證、查閱通知和進入各環節人員的公布、公示等均通過網絡進行辦理。

      1.報名網站:http://baoming.amesoft.cn/hrbsgajxffj2023.jsp;

      2.報名時間:

      2023年7月20日9:00至7月24日17:00(周六、日不休息);

      請參加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自行登錄報名網址完成報名及相關各環節事項。

      3.需要上傳的主要材料有:

      ⑴.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電子證件照;

      ⑵.身份證正反面;

      ⑶.高中學歷畢業證書;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同時需上傳學信網下載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⑷.退役軍人需提供退役證;

      ⑸.符合政策加分項的,還需提供相關佐證材料;

      ⑹.其他材料,包括已考取的各類國家承認的職業資格證書、駕駛證等。

      ⑺.《誠信承諾書》(見附件2)、《身體狀況確認書》(見附件3)本人簽字、按指紋后,以照片或者掃描件的形式上傳,原件在現場資格確認時上交。上傳的照片、證件及文件統一為*.jpg格式,大小應限制在1M字節以內。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全過程,對報名人員提交的材料和信息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已經聘用的,予以解聘。凡因信息填報不全、上傳錯誤等原因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責任由報名者自負。網上報名結束后,報名合格人數與招聘崗位人數未達到1:3比例的,將取消或縮減該招聘崗位,具體事宜請及時關注報名網站通知。

      (三)網上打印準考證

      打印準考證的時間和方式,請考生及時關注報名網站通知。準考證是參加本次招聘各項環節的有效證件,各位考生應妥善保管。

      六、筆試

      (一)筆試時間

      以準考證和報名網站公布時間為準,擬定于2023年7月29日考試。

      (二)筆試內容

      1.考試形式:閉卷考試。

      2.考試科目:分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公安基礎知識》(含時事政治等內容)兩個科目,滿分200分??荚嚂r間為180分鐘。

      3.筆試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筆試準考證及報名網站??忌荚嚂r,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原件和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如二代身份證丟失,可持臨時身份證)進入考場,其他證件無效。如因證件不全,無法參加考試,責任自負。

      4.每名考生需自行準備黑色碳素筆、2B鉛筆和橡皮等考試用具(詳見準考證)。

      5.查詢筆試成績。筆試結束后,請關注報名網站通知,進行成績查詢。

      七、現場資格復審

      現場資格復審是在面試前對考生網上報名信息與考生本人及其提供的相關證件材料等進行現場核對的必要環節。進入現場資格復審名單以筆試成績(含政策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計劃人數1:3的比例確定,末位出現并列的,可以同時進入現場資格復審名單。屆時,需考生本人到現場上交所有網上報名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經現場核驗后,身份證、畢業證、退役證、駕駛證、各類職業資格證等證書原件返還考生,其余材料建檔留存??忌峁┑牟牧喜蝗蚺撟骷?、逾期未參加現場資格確認的,取消面試資格,按照筆試成績(含政策加分)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現場資格確認時間、地點及名單將在報名網站公布。

      八、面試

      (一)面試人員名單,在報名網站公示3個工作日,同時發布面試時間、地點等事宜。進入面試人員,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面試準考證參加面試,逾期不到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當日出現缺考者,不影響其他考生面試。

      (二)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談方式進行,滿分100分,每人面試時間不超過10分鐘。主要測試崗位專業知識、業務素質及潛在能力。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九、考試成績的確定與公布

      考試總成績按百分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加分)÷2×60%+面試成績×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考試最終成績于面試結束后在報名網站發布。

      十、體能測試

      按照考生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排序,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能測試人選。如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相同,按黨員優先、學歷高者優先、公安技術類專業優先、有駕駛證者(含駕照等級)優先、持有國家承認的職業資格證書者優先、年齡小者優先等條件,依次優先錄用。

      (一)體能測試前,考生須在《身體狀況確認書》(見附件3)上簽字。如有自愿放棄體能測試者,將根據總成績排序,按照招聘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進入體能測試的人員名單將在報名網站公布,同時發布體能測試時間、地點等事宜。

      (二)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請點擊鏈接查看詳情)

      備注:女性在生理期期間可以申請一次緩考,時間另行通知。

      (三)未通過體能測試者不予聘用,產生的空缺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十一、體檢

      (一)體能測試結束兩天后,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在報名網站公布,同時發布體檢時間、地點等事宜。

      (二)體檢在三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相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由考生個人承擔。

      (三)體檢不合格或未按規定要求參加體檢的,取消聘用資格。產生的空缺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按照招聘流程要求進行體能測試,達標者參加體檢,遞補考生的體能測試、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在2日內提出復檢申請,由哈爾濱市公安局香坊分局組織同級別體檢醫院復檢一次,復檢結果作為最終的體檢結果,復檢費用由考生個人承擔。

      十二、考察及公示

      (一)考察程序及標準按照公安部有關規定和《黑龍江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的規定執行,并參照《公安機關聘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公通字[2020]11號)實施??疾觳缓细裾卟挥杵赣?,產生的空缺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按照招聘流程要求進行體能測試,達標者參加體檢,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遞補考生的體能測試、體檢、考察等事項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香坊區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三)此次招聘考試成績自公示期結束之日起一年內有效。在此期間,已聘用人員出現離職、解聘等情形,按招聘考試成績和流程依次遞補聘用。

      十三、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滿,對公示結果沒有異議的,由哈爾濱市公安局香坊分局與受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6個月(含試用期六個月)。

      (二)合同期滿后,視雙方意愿議定續簽。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將取消其聘用資格。

      (三)聘用人員工資由哈爾濱市香坊區財政保障,試用期工資按相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后,按照公安輔警層級化評定結果,兌現相應工資待遇。

      十四、招聘紀律

      為保證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紀檢檢查部門全程監督。

      咨詢方式:

      1.報名咨詢電話:0451-84015251;

      2.政策咨詢電話:0451-87664890;

      3.監督投訴電話:0451-87664816;

      4.報名網站技術咨詢電話:0451-84015251。咨詢、監督時間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十五、注意事項

      (一)凡各環節未按照有關通知要求執行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等個人原因導致影響考試及聘用,責任由考生個人承擔。

      (二)被聘用人員要服從組織分配。不服從組織分配的,將取消其聘用資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編寫有關招聘考試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舉辦有關招聘考試的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材料、培訓班、網站等誤導報考人員的信息,均與招聘方無關。請考生提高警惕!

      (四)本公告由哈爾濱市公安局香坊分局負責解釋。

      附件:附件1:2023年香坊分局輔警招聘計劃職位表.pdf

      附件2:誠信承諾書.pdf

      附件3:身體狀況確認書.pdf

      哈爾濱市公安局香坊分局

      2023年7月11日

      注:此教師招聘信息來源于網絡,若有變更、修改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www.hrbxf.gov.cn/art/2023/7/11/art_14403_1396134.html

      事業單位招聘信息標簽:哈爾濱市公安局香坊分局事業單位招聘 哈爾濱市公安局香坊分局考編 哈爾濱市公安局香坊分局公務員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