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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廣州市海珠區中小學教師招聘公告

      發布時間:2024-04-11 17:46:08 瀏覽:0

      為適應海珠區教育發展需要,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現面向全國公開招聘教師253名。

      一、招聘職位和人數

      中學教師89名,小學教師157名,職業學校教師5名,區少年宮教師2名。獲聘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制人員。

      二、招聘對象

      (一)非2024年畢業的往屆生:指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非在讀人員,含持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人員。

      (二)2024年畢業生:指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畢業生,含持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人員。

      (三)不限:指以上兩類人員均可。

      港澳居民符合《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的通知》和本公告規定的相關條件,可報考相關職位。

      三、應聘人員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要求本科以上學歷和學士以上學位,并具有職位所需的任職資格、專業技術條件及技能要求;

      7.非2024年畢業的往屆生必須具備相對應的教師資格(應聘小學教師的必須具備小學以上教師資格,應聘中學教師的必須具備中學以上教師資格),必須具有與應聘職位學科相對應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或本科以上學歷所學專業必須符合職位的專業要求;2024年畢業生所學的專業必須符合招聘職位的專業要求;

      8.非廣州市常住戶籍人員應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0]10號)規定的廣州市戶口遷入條件;

      9.具備職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具體條件

      1.非2024年畢業的往屆生應聘須具備以下條件:

      (1)報考人員的年齡要求

      本科學歷并具有學士學位的,或經教育部認證的國(境)外學士學位的,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93年4月15日后出生,含當日);

      教師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或研究生學歷或碩士學位的,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8年4月15日后出生,含當日);

      教師系列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或博士學位的,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83年4月15日后出生,含當日)。

      (2)應聘語文教師職位的,普通話水平必須達到二級甲等以上。

      (3)應聘英語教師職位的,須提供國家專業英語八級合格證書或雅思7分或托福90分以上成績單。

      (4)職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工作經歷的時間計算截至2024年4月15日。

      2.2024年畢業生應聘須具備以下條件:

      (1)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93年4月15日后出生,含當日)。

      (2)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和學士以上學位;其中:以研究生以上學歷或碩士以上學位報考的,必須同時具有本科學歷學士學位。

      (3)應聘語文教師職位的,普通話水平必須達到二級甲等以上,應聘其他學科教師職位的必須達到二級乙等以上。

      (4)應聘英語教師職位的,須提供國家專業英語八級合格證書(須承諾在畢業前取得相應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或雅思7分或托福90分以上成績單。

      (5)2024年畢業生擬聘人員需在轉正前取得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否則,用人單位將不予轉正并解除聘用。

      (6)2024年畢業生需在2024年12月31日前獲得職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學歷和學位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3.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廣州市海珠區教育系統在職在編人員,不得報考。

      四、招聘工作程序

      按網上報名、考試網上確認、打印準考證、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網上報名

      本次報名僅限網上報名,不接受現場報名。

      1.報名方法:應聘人員登錄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www.qgsydw.com)進行網上報名。

      2.報名時間:2024年4月15日(星期一)上午9:00至4月19日(星期五)下午5:00。逾期不接受報名。

      3.報名有關要求:

      (1)每位應聘人員限報1個職位。

      (2)報名與考試時須使用二代身份證。一經在網上完成報名流程,不得改報。

      (3)網上報名實行誠信報考,應聘人員報名后,網上報名系統自動進行校核初審,不再進行人工資格初審。考生須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因本人條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和職位表要求的資格條件的,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

      4.筆試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可視實際情況相應減少或取消職位。

      (二)考試網上確認

      1.網上成功報名的考生(含免筆試考生)需登錄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報名系統(http://www.qgsydw.com)進行考試網上確認。

      2.考試網上確認時間為2024年4月19日(星期五)下午5:00至4月20日(星期六)下午5:00。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完成考試網上確認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3.網上確認參加考試的操作方式:登錄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報名系統——查詢統計——報考情況查詢——報考地區選擇“廣東省廣州市”——搜索——確認參加考試。

      4.完成考試網上確認的考生才能參加本次招聘的筆試以及后續的各項環節。

      (三)打印準考證

      完成考試網上確認的考生在網上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考生于2024年4月25日(星期四)下午5:00后自行登錄報名網站(http://www.qgsydw.com)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不再另行通知。筆試準考證是參加本次公開招聘的重要證件,請考生妥善保管。

      (四)筆試

      1.筆試時間:預計在2024年4月27日(星期六),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2.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3.具有博士學位的報考人員免筆試。

      4.考生憑筆試準考證、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參加考試。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筆試的,視為放棄筆試資格。

      5.筆試內容:包括學科專業知識,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教育教學管理等相關知識。

      6.筆試題型為客觀題,滿分為100分,時間為120分鐘。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60分不進入資格審查)。

      7.筆試成績在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www.qgsydw.com)、海珠區政府門戶網人社局考試招聘欄(http://www.haizhu.gov.cn/gzjg/qzf/hzqrsj/kszp/)、海珠區政府門戶網資訊要聞通知公告招聘信息欄(http://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上公布,公布時間另行通知。

      8.在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和招聘職位人數確定進入資格審查的人員。進入資格審查人數按招聘職位人數分段計算,具體計算函數為:

      計算方法表(請點擊鏈接查看詳情)

      其中,x代表招聘職位人數,y代表進入資格審查人數。免筆試人員不受上述比例限制,直接進入資格審查。

      (五)資格審查

      1.筆試合格人數未達上述對應比例的,該職位所有筆試合格人員直接進入資格審查。

      2.報考人員應認真對照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和職位表要求的資格條件,在資格審查時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之處,取消考試資格或不予聘用。資格審查須本人到現場進行審查,提交所列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A4規格)作為資格審查的依據。資格審查須提交的材料詳見《2024年廣州市海珠區公開招聘教師資格審查材料清單》(按招聘對象不同分為附件2、附件3,以只讀方式打開)。

      3.資格審查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者視為放棄資格審查和面試資格。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空缺名額可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資格審查的材料不予退還。資格審查合格者方可進入面試。

      4.報考人員以本科以上學歷報考,相應學歷所修學的專業必須與所報職位要求相符,專業代碼要求一致。本科與研究生所學專業不一致,須至少有一學歷專業符合招聘專業條件,若職位有特殊說明的按《2024年廣州市海珠區公開招聘教師職位表》(附件1)的要求。對含有兩個以上培養方向的專業,如報考職位已明確具體培養方向的,報考人員須符合具體培養方向方可報考。如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4),但所學專業主要課程與報考職位所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的,報名材料中另需提供有畢業院校教務處蓋章的課程成績單原件和復印件,國(境)外學歷的,請一并提供經公證處翻譯的課程成績單中文版,經招聘單位認定方可按相近專業報考。

      (六)面試

      1.面試,即教育教學能力測試,以試教等形式進行。

      2.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60分不進入體檢)。每名考生面試后,以書面的方式將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該考生。

      3.面試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4.考試綜合成績

      考試綜合成績由筆試、面試成績按4:6比例合成(其中免筆試人員面試成績即為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合格成績為60分。在綜合成績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招聘職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如出現綜合成績相同,則先按面試成績再按筆試成績(其中免筆試人員筆試視同滿分)的先后順序確定體檢人員。若成績仍然相同,則另行增加一輪面試,高分者進入體檢環節。

      (七)體檢

      按招聘職位人數和考試綜合成績高低順序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未按招聘單位規定時間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體檢資格。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醫院建議復查的考生,在一個月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視為體檢不合格。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報考人員可在得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檢要求,經批準后在指定醫院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不合格的,招聘單位可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

      (八)組織考察

      組織考察按照《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10]276號)執行。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情況等,并核實是否具備報考資格。組織考察時,同時將進入考察的考生名單送檢察、公安部門進行審核。考察或審核不合格的,招聘單位可在具備候選資格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九)公示和聘用

      1.按照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海珠區政府門戶網人社局考試招聘欄(http://www.haizhu.gov.cn/gzjg/qzf/hzqrsj/kszp/)、海珠區政府門戶網資訊要聞通知公告招聘信息欄(http://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上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2.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聘用審批手續。應聘人員本人放棄的(公示期結束后,在6個月內未能根據單位管理要求辦理好相關調配及聘用手續的,視為本人放棄),可按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進行遞補。

      3.擬聘人員在聘用前應提供學歷、學位鑒定證明。為便于管理,非廣州市戶籍考生須在聘用前將戶籍遷至廣州市。

      4.經考試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按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單位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期間按所聘崗位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工資待遇執行廣州市海珠區事業單位工資政策。同時實行試用期,非首次就業的擬聘人員試用期為半年,首次就業(包括2024年畢業生、非2024年畢業的往屆生)的擬聘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

      (十)遞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職位出現空缺的,可在同一職位的考試綜合成績合格者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其他考生。是否遞補,由招聘單位決定。

      1.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

      2.考察人選未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

      3.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導致不能聘用的;

      4.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的。

      五、其他

      (一)本次招考所有職位暫無法提供中、高級崗位及待遇。具備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應聘本次公開招聘的職位,聘用后只能聘用到初級崗位,享受初級專業技術崗位待遇。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一經報名,視為接受上述條件。

      (二)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考生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完整、準確,凡不符合職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或聘用資格。

      (三)考生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及時接聽,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無法及時聯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四)通過面試并進入體檢的考生須在體檢前承諾不主動放棄體檢、考察、聘用資格,以及若被聘用,保證按時報到。違背承諾的將被記錄在案,三年內不得報考海珠區教育局公開招聘考試。

      (五)根據《廣州市海珠區中小學教師“區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實施意見》(海教[2018]226號),海珠區教師實行“區管校聘”管理,考生須服從海珠區教育局工作安排,否則視為自愿放棄聘用資格。本次招聘擬聘用人員在招聘單位工作滿三年后,安排交流輪崗或由區教育局根據區內公辦學校實際情況實行跨校調配安排工作。調配工作一般在學年結束后進行。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七)本次招聘工作的相關時間,廣州市海珠區教育局可根據工作進度作出適當的調整,并將調整時間及時在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www.qgsydw.com)、海珠區政府門戶網人社局考試招聘欄(http://www.haizhu.gov.cn/gzjg/qzf/hzqrsj/kszp/)、海珠區政府門戶網資訊要聞通知公告招聘信息欄(http://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上公布,請參加招聘的考生自行關注相關信息。

      (八)應聘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在讀的全日制非2024年畢業生;

      2.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3.應聘人員在考試、體檢或考察等過程中作弊的;

      4.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5.近兩年內在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6.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被開除公職、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7.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8.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本條所規定處分期限的計算截至2024年4月19日。

      (九)本次招聘工作聯系電話:(020)89185372(資格條件咨詢)、4008389296(報名技術問題咨詢)。咨詢時間為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監督電話:(020)89185385。

      本公告由廣州市海珠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1.2024年廣州市海珠區公開招聘教師職位表

      2.2024年廣州市海珠區公開招聘教師資格審查材料清單(非2024年畢業的往屆生)

      3.2024年廣州市海珠區公開招聘教師資格審查材料清單(2024年畢業生)

      4.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

      廣州市海珠區教育局

      2024年4月10日

      注:此教師招聘信息來源于網絡,若有變更、修改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www.haizhu.gov.cn/hzdt/tzgg/zpxx/content/post_9590349.html

      事業單位招聘信息標簽:廣州市海珠區教師招聘 廣州市海珠區最新教師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