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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福州大學至誠學院博士后、科研人員招聘簡章

      發布時間:2024-04-26 20:25:12 瀏覽:0

      福州大學至誠學院是經國家教育部批準,于20037月由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福建省人民政府與國家教育部共建高校——福州大學為主體舉辦,并按新機制、新模式運作,實施全日制本科學歷教育的高等學校。

      學院牢牢把握社會主義辦學方向,遵循“明德博學,臻于至善”的院訓精神,圍繞應用型大學的辦學定位,注重培育學生的科學精神與人文素養,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堅持以提高服務區域、行業需求能力為引領,學院從師資隊伍、人才培養、平臺搭建三方面著力構建了“三位一體”的應用型大學建設基礎,努力建設以工為主、有特色、有影響的高水平應用型大學,打造福建省工科人才培養的搖籃。

      學院現有17個教學單位、38個本科專業,學科專業覆蓋經濟社會發展主導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傳統產業,已發展成為一所以工為主,理、工、經、管、文、藝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應用型綜合性大學。在校生規模近14000人。

      學院共享福州大學優質教師資源,構筑了“福大教師和自有教師為主力軍,雙師雙能型教師為生力軍”的創新型師資隊伍結構,建設一支教師、工程師等資格兼具,教學能力、專業實踐能力兼備的“雙師雙能型”師資隊伍。

      根據學院事業發展需要,現向社會公開招聘專任教師23名,具體方案如下: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無不良誠信記錄,沒受過任何處分。

      2.身體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要求。

      3.教育背景:

      1)獲得相關專業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和學位且具備副高級及以上職稱,年齡45周歲以下(19784月以后出生)。

      2)獲得“國家雙一流”高校或本學科專業在全國排名靠前[專業所屬學科在全國高校第四輪學科評估中排名前30%B檔及以上)]的院校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和學位,且全日制本科畢業于“國家雙一流”高校或本學科專業在全國排名靠前[專業所屬學科在全國高校第四輪學科評估中排名前30%B檔及以上)]的院校,年齡28周歲以下(19954月以后出生),或年齡35周歲以下(19884月以后出生)并具備中級職稱。

      3)獲得境外排名靠前大學[全球排名前400的境外高校]的全日制碩士學位(學制2-3年),且全日制本科畢業于境外排名靠前[全球排名前400的境外高校]的大學、境內“國家雙一流”高校或本學科專業在全國排名靠前[專業所屬學科在全國高校第四輪學科評估中排名前30%B檔及以上)]的院校,年齡28周歲以下(19954月以后出生),或年齡35周歲以下(19884月以后出生)并具備中級職稱。

      4)獲得相關專業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和學位,且全日制本科畢業于“國家雙一流”高校或本學科專業在全國排名靠前[專業所屬學科在全國高校第四輪學科評估中排名前30%B檔及以上)]的院校,年齡35周歲以下(19884月以后出生)并具備本科高校相關學科專業中級職稱。

      5)學歷學位獲得時間:截至2024731日。

      6)取得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者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認證書等各項資格認定截止時間為2024731日。

      4.專業符合崗位要求,且具有本科院校相關專業高級職稱或具有研究生學歷及博士學位的高層次人才,可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進行招聘,并根據考核情況擇優錄用。

      5.學院引進學科專業建設需要的具有博士學位的高層次人才:年齡原則上為35周歲以下;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者,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0周歲;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者,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5周歲。

      6.符合《福州大學至誠學院引進博士人才暫行規定》的,經學院批準,可享受高層次人才相關待遇;部分特殊學科、專業或特別緊缺急需的優秀人才,采取“一人一策”模式措施,按照雙方協商簽訂的協議執行。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詳見附件1

      三、信息發布

      招聘信息在福州大學至誠學院官網https://www.fdzcxy.edu.cn/main.htm公布。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1)碩士及以上崗位:2024425日——2024515

      2)博士:自招聘公告發布之日起,常年有效,招滿為止。

      2.報名方式:根據崗位要求,每人限報1個崗位,報名成功后不可更改。符合條件的應聘者如實提交如下材料以備資格初審,材料不齊,視為報名無效。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和聘用資格;已被聘用的,將予以解聘。材料自留底稿,恕不退還。

      1)《福州大學至誠學院應聘專任教師報名登記表》1份(詳見附件2),加貼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2)個人簡歷;

      3)身份證復印件;

      4)本科階段起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以及學信網提供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取得境外學歷學位報考者應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5)應屆畢業生提供就業推薦表復印件和學習成績單;

      6)其他招聘條件中要求、與報考崗位條件相關的證明材料,如:與報考專業一致或相關的職稱證書或聘任文件;

      7)已參加工作的報考者,需提交現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或與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關系的證明);若暫時無法提交的,應提交《關于延遲提交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承諾書》(詳見附件3)。

      8)掃碼填寫《福州大學至誠學院公開招聘專任教師應聘者簡明情況登記表》(附件4

      上述(1-7)材料紙質版請統一按A4紙大小、左側裝訂,電子版及掃描件打包壓縮后發送至電子郵箱1804223794@qq.com,郵件標題命名為:崗位名稱+姓名。

      應聘者須于202451524:00前將上述(1-7)材料通過快遞(順豐或郵政)郵寄和發送電子郵件方式送達福州大學至誠學院人力資源部。報名以郵件發送時間和掃碼填寫材料(8)為準,逾期報名者視為不符合條件;未按要求填寫、提交材料或材料不齊全的,視為報名不成功。

      五、考試和資格復審

      1.考試采取試講(需準備PPT和教案)與答辯相結合的方式,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履行崗位職責所必備的思想政治素質、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等。各崗位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到31(含31)以上方可開考,不達31的,按閩人發[2006]11號文件規定,采取以下處理辦法:一是取消本崗位招聘;二是減少招聘人數;三是延長報名時間;四是放寬招聘條件。屆時將根據福州大學至誠學院公開招聘人員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并在福州大學至誠學院官網公布。

      2.試講、答辯、綜合成績總分均為100分。試講、答辯的原始分合格線均為70分,成績未達到合格線70分的,不予以錄用。綜合成績按試講成績占60%、答辯成績占40%的比例折合計算(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若綜合成績并列的,符合優先條件的人員成績排名靠前;若無符合優先條件,則以試講成績分高者排名靠前;若試講成績并列的,則加試一場試講,成績排名以加試成績為準。

      3.試講、答辯具體事項和時間安排請關注郵件通知,報考人員應及時關注考試動態。

      4.資格審核。考生應如實提供報考材料,學校將依照發布的招聘信息要求,根據公布的招聘條件進行資格復核(考生的資格條件以資格復核為準,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即取消聘用資格)。

      六、注意事項

      (一)考生應做好本人健康的第一責任人,備考期間應加強自我健康監測,減少聚集和流動,不去人員密集的場所,做好個人健康防護,并提前準備好核驗材料。

      (二)現場確認與考試等需入校環節只允許考生本人進入,車輛和隨行人員不得進入學校。

      (三)考生進入考點建議全程佩戴口罩(除身份核驗、試講外),考試結束后應及時離場,不得在校內逗留。

      (四)在考試過程中被發現或主動報告身體不適,經復測復查確有發熱、咳嗽等呼吸道異常癥狀,經醫務人員研判后,具備繼續完成考試條件的考生,安排在備用考場考試;不具備繼續完成考試條件的考生,由醫務人員按規定妥善處置。

      七、考核和體檢

      1.根據考試綜合成績高低,按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核、體檢人選,并根據我校要求到指定醫院按福建省現行的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項目體檢。

      2.未按時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按綜合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3.擬錄用人員須參加學校組織安排的心理測試,測試報告有異常者將視情況研究確定是否錄用。

      八、公示

      考核、體檢合格,且符合崗位各項條件要求的擬聘人選在福州大學至誠學院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后,正式確定聘用人選,按照相關規定辦理入職手續。

      九、入職

      1.擬聘人員實行聘用合同制和人事代理制度,人事關系由用人單位福州大學至誠學院委托中國海峽人才市場代理。

      2.被錄用人員工資福利待遇等按照福州大學至誠學院同類在職人員水平發放。

      3.被錄用人員如已具備中級及以上職稱的,入職后須根據《福州大學至誠學院教師等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實施辦法(試行)》中關于新進人員職稱認定有關辦法進行職稱認定,按最終認定的結果予以聘任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

      4.被錄用人員應服從學院工作安排。

      十、博士人才待遇

      (一)學院政策

      1.安家費。學院為全職引進的博士人才提供相應安家費補貼,標準如下(單位:萬元、人民幣,稅前,下同)。

      類別

      安家費

      備注

      學術帶頭人

      50

      安家費在引進人才全職到院報到后發放。未滿6年服務期辭職的,按服務時間比例返還學院安家費(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算)。

      學術骨干

      40

      青年博士

      A

      至誠學者

      35

      B

      優秀博士

      30

      2.對尚未具備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青年博士引進人才,入職學院后,學院根據個人綜合情況,研究確定是否直接預聘其為副教授。預聘期3年,預聘期內享受副教授的工資薪酬標準。

      3.科研啟動費及科研獎勵,按照學院科研管理相關規定執行,具體如下(單位:萬元、人民幣,稅前,下同)。

      類別

      科研

      啟動費

      備注

      學術帶頭人

      30

      科研啟動費分期按比例予以發放。

      學術骨干

      20

      青年博士

      A

      至誠學者

      15

      B

      優秀博士

      10

      4.引進博士人才按照學院聘任的專業技術職務標準發放工資薪酬及年終各類獎金。

      (二)省、市政策

      引進人才除享受學院優惠政策外,同時享受省、市優惠政策。凡符合福建省、福州市人才政策有關規定的,學院積極協助申報,爭取省、市資助經費的支持。

      (三)其他政策

      1.學院協助解決孩子入學問題、入戶問題等。子女可申請就讀福州大學附屬實驗學校(閩侯縣上街實驗學校)。

      2.學院優先提供科研平臺,優先提供國內外學術交流與研討機會,提供高標準科研工作室。

      3.超額完成聘任合同規定的科研成果,按照《福州大學至誠學院科研成果獎勵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十、其他事項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應聘人員應對提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任何人不得弄虛作假影響招聘工作。違者取消應聘和聘用資格,已被聘用的,將予以解聘。

      2.應聘者參加應聘所產生的一切費用自理。

      3.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州大學至誠學院紀檢監察部門進行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91-83707756

      4.聯系方式:

      1)電話:0591-83788602林老師、潘老師,0591-83750201黃老師;

      2)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楊橋西路50號福州大學至誠學院北門行政辦公樓二樓人力資源部(郵編:350002);

      3)電子郵箱:1804223794@qq.com

      附件:1.福州大學至誠學院公開招聘專任教師崗位情況匯總表

      2.福州大學至誠學院應聘專任教師報名登記表

      3.關于延遲提交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承諾書

      4.福州大學至誠學院公開招聘專任教師應聘者簡明情況登記表

      附件.rar

      福州大學至誠學院

      2024425

      注:此教師招聘信息來源于網絡,若有變更、修改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s://www.fdzcxy.edu.cn/2024/0425/c522a98901/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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