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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東莞市機關事業單位衛生人才(醫生、護士等)招聘簡章
發布時間:2023-09-07 17:13:32 瀏覽:0根據《東莞市機關事業單位招聘聘用人員管理辦法》(東人社發﹝2020﹞53號)有關規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共東莞市紀律檢查委員會等10個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聘用人員65名(詳見附件1)。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分為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兩類:
1.應屆畢業生(詳見附件2《報考指南》第4點);
2.社會人員:除應屆畢業生外,已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人員;
3.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按招聘對象類別對應報考。招聘對象為“不限”的崗位,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均可報考。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2.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3.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學生、現役軍人;
4.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員為機關事業單位編外人員,按照市直機關普通聘員薪酬標準提供待遇。
四、報名辦法
(一)網上報考
本次招聘實行網絡報名。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本公告及《報考指南》,準確把握報考崗位的具體條件,確認符合后,于
(二)系統初審
報考人員在報名系統中選擇一個職位報名,填寫個人信息后根據要求上傳相關附件,招聘單位于
(三)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須按《東莞市機關事業單位2023年集中招聘編外聘用人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進行報考,所學專業應符合報考職位的專業要求;
2.筆試設定開考比例為1:3,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取消招聘;
3.根據《東莞市機關事業單位聘員管理辦法》規定,報考第四類以下類別崗位的,非本市戶籍人員需要有2年以上在本市工作經歷(以社保參保時間為準)。
4.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職稱技能證書、工作經歷等證明材料獲得時間截至本次集中招聘報名最后一日(即
5.報考人員以職稱、技能及其他資格考試(評審)證書進行應聘的,需提供相關證書驗證材料(詳見《報考指南》第17點);
6.準考證在筆試前5個工作日內開放打印,請考生及時留意相關短信通知。準考證請妥善保管,遺失不予補辦。
五、考試
(一)筆試
筆試滿分為100分,內容包括行政能力測試、公共基礎專業知識等。
筆試日期為
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分別在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招聘單位門戶網站發布筆試成績和面試人員名單。筆試設定60分為合格分數線,考生筆試成績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面試。
(二)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按招聘崗位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不足比例的,按實際入圍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三)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入圍面試考生本人攜帶資格復審材料(詳見《報考指南》第16點)原件及復印件參加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按規定進行資格復審的或資格復審不通過的不得進入面試環節。
(四)面試
面試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規范(試行)》等規定由招聘單位自行組織。具體時間、地點、要求等另行通知。
入圍面試人員因個人原因放棄或資格復審不通過導致產生的面試人選空缺,招聘單位可在筆試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如遇同分情況,則同時進入面試環節。
(五)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如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面試成績設定60分為合格分數線,未達合格線的考生,不能列為體檢對象。
六、體檢
依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從考試總成績合格考生中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考生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其他體檢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等規定執行。
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招聘單位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能進行一次,復檢結論為最終體檢結果,復檢費用由提出復檢方承擔。
七、考察
招聘單位可以根據崗位需要對通過體檢的考生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及廉潔自律情況、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檔案的完整性、真實性等情況。考察人選不符合招聘條件和招聘崗位要求的,不得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八、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人員名單分別在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招聘單位門戶網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九、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程序和權限向相關部門報批聘用。
十、遞補聘用
因擬聘用人員在公示中被發現影響聘用問題、考察人選未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體檢不合格或者個人自愿放棄聘用機會(考生需提供個人放棄聘用聲明)而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由招聘單位在7個工作日內研究決定是否進行遞補。
十一、其他有關問題說明
1.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基數;
2.本次招聘如有涉嫌違紀違規的,嚴格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追究責任;
3.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報考費用,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以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附件1:東莞市機關事業單位2023年集中招聘編外聘用人員崗位表.xlsx
附件3:東莞市機關事業單位2023年集中招聘編外聘用人員專業參考目錄.xls
東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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