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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黑龍江省大慶市大同區事業單位招聘簡章
發布時間:2023-10-16 17:46:29 瀏覽:0為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在化解社會矛盾中的基礎性作用,及時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建立一支人員相對穩定、專業素質較高、敬業精神較強的專職人民調解隊伍,根據工作需要,大同區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8名專職人民調解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用工形式
1.用工形式:編制外合同用工,簽訂勞動合同。
2.招聘崗位和數量:專職人民調解員8名。負責調解當事人申請調解的矛盾糾紛;承辦調解大同區各部門、大同區法院、基層法庭移交的矛盾糾紛;做好糾紛的受理登記、調查筆錄(取證)、調解筆錄、制作調解協議書和卷宗、檢查和督促生效協議書的履行、回訪、歸檔和統計上報及單位臨時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報名條件
(一)報名參加招聘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公道正派,有較高群眾威信,熱愛人民調解工作;
2.熟悉國家法律、政策知識和相應的專業知識,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豐富的群眾工作經驗;
3.大慶戶籍(含四縣);
4.學歷要求統招全日制大專及以上;
5.年齡在25至40周歲(
6.符合職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質,無重大基礎疾病;
7.能夠熟練使用電腦、智能手機及辦公常用軟件,有一定打字基礎及文字功底;
8.同等條件下具有政法部門工作、信訪工作經驗者、獲得法律職業資格證、基層法律服務者證書或有法律職業從業經驗者優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調查的;
2.曾因違法行為,被給予行政拘留、收容教養、強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處罰的;
3.曾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4.曾因嚴重違反其他單位相關管理規定被解聘的;
5.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
6.有過吸毒史的;
7.曾參與過邪教和其他非法組織,或者帶有黑社會性質組織的;
8.在其它單位兼職的;
9.其他不適宜擔任派駐人民調解員的情形。
三、報考方法及程序
本次公開招聘的報名、資格審查均通過現場進行。
(一)現場報名時間:
(二)報名地點:大慶市大同區司法局409室,聯系電話:0459-6161311
(三)報名者應攜帶以下材料現場報名:
1.報名表、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相關資格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2.從事過政法工作、信訪工作、其他法律職業工作、獲得基層法律服務者證書、法律職業資格的相應佐證材料。
四、招聘方法
1.本次招聘采取面試,1:1成崗,滿分100分,按分數高低排名順序予以錄用。主要考核調解能力、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掌握情況。本人未能準時參加面試或中途離開現場的,按自動放棄處理。
2.考試時間:
3.考試地點:大同區司法局二樓會議室(大同區同城路90-1號)
五、公示與錄用
1.根據考試成績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并統一進行公示。公示期間,對有問題反映并查實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由此產生的空缺向下遞補。
2.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簽訂勞動合同。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為1年,試用期為1個月。
六、相關事宜
1.考生在報名時應認真填寫個人姓名、身份證號、聯系電話等重要信息,避免錯失考試機會,在應聘期間保持通訊暢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錯失聘用機會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2.在招聘工作中,發現應聘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證實,立即取消應聘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3.聘用人員若中途有退出實行遞補增進制,不再另行招聘。
七、管理及待遇
大同區司法局統一管理聘用人員,派往駐大同區法院、慶葡街道、林源街道、高平街道基層法庭調解室、大同區人民調解中心及專業性行業性人民調解委員會工作。聘用人員與市人民調解中心統一簽訂勞動合同,由市人民調解中心負責薪資發放,聘用人員工資由崗位基礎工資和以案定補補貼兩部分組成,月基礎工資為大慶市最低工資標準(1860元/月),以案定補補貼根據調解案件數量確定,調解成功一般糾紛案件給予每件80-150元的辦案補貼,調解案件數量不設上限,定期發放以案定補補貼。合同期內,凡違反法律、單位紀律規定、勞動合同約定及自身原因等不能勝任工作的,因個人工作失誤造成矛盾激化、社會影響較大的按照相關管理規定進行懲處,特別嚴重的可以提前解除聘用合同。
本公告由大同區司法局負責解釋。
聯系人:朱思蕊 咨詢電話:0459-6161311
大同區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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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鏈接:
https://www.dqdt.gov.cn/datong/gzgg1/202310/c05_31666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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