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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湖南省資興市機關事業單位衛生人才(醫生、護士等)招聘簡章

      發布時間:2023-10-08 17:26:51 瀏覽:0

      根據《湖南省公務員轉任實施辦法》、《湖南省公務員公開遴選實施辦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關于進一步規范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流動調配工作的通知》(湘組發﹝2015﹞26號)和《關于進一步改進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郴組[2016]11號)等文件精神,2023年資興市機關事業單位面向我市公開選調(聘)工作人員47名,現公告如下:

      一、選調(聘)崗位計劃

      計劃選調(聘)工作人員47名。具體選調(聘)單位、崗位、計劃數及資格條件等詳見《2023年資興市第三次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信息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信息表》)。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條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2.應在資興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2年以上(含試用期)、在本單位工作1年以上、已滿最低服務年限、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檔)次的在編在崗人員。報考人員應提供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權限)或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3.具備崗位所需的年齡、學歷(學位)、專業或技能等條件,詳見《崗位信息表》。

      (1)報考年齡要求詳見《崗位信息表》(如年齡要求在35周歲以下的,即在1987年10月31日后出生,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2)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學位),以省委組織部協調相關業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

      (3)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的專業填寫。報考專業參考《2023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以下簡稱《專業目錄》)。所學專業已列入《專業目錄》但未列入選調(聘)崗位專業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的,由選調(聘)單位研究決定或由選調(聘)單位提出意見報其主管部門研究決定。

      (4)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留學人員學歷認證和選調(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須在報名前取得。未在報名前取得的,資格審查不合格。

      4.崗位要求中的工作經歷、資格、職稱等計算時間,均截至2023年10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計算。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有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務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公務員考錄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尚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5.截至2023年10月31日,根據相關規定公務員(含參公)未滿服務年限的;

      6.截至2023年10月31日,與現所在機關事業單位簽署了服務年限協議且期限未滿的;

      7.截至2023年10月31日,在新單位工作、新提拔任命、職級晉升或職員等級晉升在現職崗位未滿1年的;

      8.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調動(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選調(聘)崗位;

      9.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調動(聘用)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選調(聘)程序

      公開選調(聘)工作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調動(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

      在資興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選調(聘)公告。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地點。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每名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考,報名地點詳見《崗位信息表》。

      2.報名時間。2023年10月11日-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3.報名時需提交的資料。《2023年資興市第三次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一式三份);本人有效證件(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畢業證及其他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公務員(參公人員)須提供公務員(參公)登記表復印件;學信網學歷驗證報告;單位或主管部門(具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的同意報考證明;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3張。

      4.資格審查。報名同時進行資格審查,由各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負責實施。崗位要求的年齡、從事工作經歷、任職等計算時間,均截止至2023年10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計算。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調(聘)全過程。

      5.選調(聘)計劃數與經資格審查符合條件報名人數的比例為1:3。報名人數低于1:3的,核減選調(聘)計劃,直至達到開考比例;核減選調(聘)計劃仍不能達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職位計劃。報考被取消職位的人員,可以在規定時間內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10月16日在資興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布取消選調(聘)計劃數的崗位。崗位被取消的報考人員可在10月16日17:00前(工作時間)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10月17日公布核減選聘計劃數的崗位。

      (三)筆試

      1.筆試科目和內容詳情見《崗位信息表》,筆試采用閉卷形式,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分。

      2.筆試時間、地點。筆試地點及要求詳見筆試準考證,報考人員須按照筆試準考證明確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考試。

      (四)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面試時間地點及要求在指定官方網站另行公告。報考人員須按照公告明確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面試。

      2.面試對象。按選調(聘)計劃數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選調(聘)計劃數與面試人數比例達不到1:2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如果入圍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均進入面試。因棄權等原因出現空缺時,在報考該職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選調(聘)職位只招1人且面試對象為1人的,不再核減選調(聘)計劃。

      3.面試形式。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

      4.面試內容。根據崗位要求確定面試內容,主要測試應試人員能力素質與選調(聘)崗位的匹配度。

      5.面試評分幅度。所有面試評分均采用百分制。面試評分幅度統一為25分,起評分為70分,即在70-95分區域間評分。未參加面試及面試成績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調動(聘用)。對于考生拒絕回答或放棄面試,以及能力素質不能勝任擬調(聘)崗位的,由主評委召集評委組集體商議,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酌情評分。

      6.面試成績。采取計平均分的方法進行,即對本組評委的評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有效評分之和除以有效評委人數,即為考生面試成績。

      7.綜合成績合成與排名

      ⑴成績合成。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⑵成績排名。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名;綜合成績和筆試成績均相同的,按考生面試總分(即評委組對該考生面試評分之和)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名。

      (五)體檢

      1.體檢對象。按照選調(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2.組織實施。體檢工作由市人社局統一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時間及要求在指定官方網站另行公告。

      3.體檢標準。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及吸毒史毛發檢測等有關規定執行。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4.結果公示。體檢結果在指定官方網站上另行公告。

      5.注意事項。體檢費用由體檢人員向體檢醫院繳納。不按規定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體檢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由選調(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對體檢合格人員組織考察,根據考察對象的情況采取適當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體的考察結論。重點考察報考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和報考資格條件等方面的情況。

      (七)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論,由選調(聘)單位或主管部門集體研究確定擬調動(聘用)人選并提交市委組織部和市人社局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擬調動(聘用)人員由市人社局在指定官方網站上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選調(聘)單位、選調(聘)崗位、擬調動(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監督電話。為保護個人權益,公示期內反映問題的須署真實姓名書面反映并提供相關線索或證據,否則不予受理。

      (八)調動(聘用)

      公示期滿,沒有投訴、經查投訴不屬實或投訴屬實但不影響調動(聘用),且不違反關于調動(聘用)、回避等有關規定的,由選調(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填寫調動(聘用)相關材料,經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統一匯總,呈市委編委會會議研究,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調動和聘用相關手續。本次選調(聘)人員在選調(聘)單位的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

      四、特別提示

      1.報考人員須在指定官方網站查看選調(聘)公告及各選調(聘)環節相關信息,并對自己的選報負責。報名時登記的聯系方式須保持暢通,聯系方式如有變更,請及時告知選調(聘)單位。

      2.報考人員須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證件(二代有效身份證、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帶照片的戶籍證明)及筆試準考證。缺少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筆試準考證不得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

      3.報考人員須嚴格遵守公開選調(聘)紀律,誠信參與選調(聘)考試,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不隨意放棄。對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公務員錄用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進行處理。

      4.面試后,因資格審查、體檢、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棄等情況造成的選調(聘)計劃空缺,按照公開選調(聘)同一崗位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各崗位遞補次數不超過1次,面試成績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調動、聘用。

      五、監督與紀律

      公開選調(聘)工作出現違紀違規行為按照《公務員錄用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執行,市紀委監察委駐組織部紀檢組進行全程監督,舉報電話:0735-3280728。

      六、業務咨詢

      選調(聘)程序由中共資興市委組織部(0735-3323215)、資興市人社局(0735-3326358)負責解釋;選調(聘)崗位所需的學科專業、學歷、學位、年齡和其他條件等由選調(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附件:附件1:2023年資興市第三次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信息表.xls

      附件2:2023年資興市第三次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聘)工作人員報名表.docx

      附件3:同意報考證明.docx

      中共資興市委組織部

      資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10月7日

      注:此教師招聘信息來源于網絡,若有變更、修改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www.zixing.gov.cn/zwgk/zzrs/gwyzk/content_36405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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