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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事業單位招聘簡章

      發布時間:2023-10-12 18:16:51 瀏覽:0

      根據工作需要,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審判輔助人員,具體條件和要求如下:

      一、招聘人數

      6人

      二、崗位職責

      聘用制審判輔助人員在法官指導下開展工作,主要包括:

      (一)審查訴訟材料,整理案件爭議焦點;

      (二)協助法官召開庭前會議,組織證據交換;

      (三)協助法官組織庭前調解,草擬調解文書;

      (四)根據法官要求,準備與案件審理相關的參考資料,研究案件涉及的相關法律問題;

      (五)在法官指導下草擬裁判文書;

      (六)負責案件信息錄入及司法統計;

      (七)完成其他司法輔助事務。

      三、招聘條件

      (一)報名參加招聘的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具有法學、法律相關專業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取得法律職業資格的或者在人民法院審判執行崗位連續工作滿3年的,專業不做限定);

      6.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92年10月9日以后出生),取得法律職業資格的,年齡可以適當放寬;

      7.有法檢工作經歷者優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因吸毒、嫖娼、賭博等受到行政處罰的;

      3.曾被開除公職或被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辭退的;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5.本人及近親屬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其他不適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情形。

      四、報名程序

      1.報名材料:①《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招聘聘用制審判輔助人員報名表》(附件1);②《報名人員信息統計表》(附件2);③本人身份證掃描件(正反面掃描到一頁);④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掃描件(首頁和本人頁掃描到一頁);⑤畢業證掃描件、“學信網”學歷證明;⑥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掃描件、在法院審判執行崗位連續工作滿3年的證明材料(若無,則無需提交)。以上報名材料按序號放入以“聘輔報名+姓名”命名的文件夾內,壓縮后發送至指定郵箱(yzygbc@sina.com)。

      2.報名要求:已報考我院的人員不得同時報考北京市其他法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對配偶父母子女從事律師職業的法院領導干部和審判執行人員實行任職回避的規定》(附件4),報名人員原則上不得報考聘用后即符合任職回避條件的法院。

      3.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即可報名,報名截止時間為2023年10月25日(周三)18:00。報名時間以發送報名材料的郵件日期為準。

      報名截止后,我院將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從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中,擇優確定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員。之后,將通過電話或者短信方式通知本人(未接到通知者,即未通過資格初審,不再另行通知)。

      政審、筆試、面試等后續安排及考試范圍見附件3,具體時間待后續通知。

      五、工資待遇

      (一)試用期期間,實行試用期工資。轉正定級后,根據核定級別、等級及月度、年度考核結果,年收入約為83500元—125000元(含“五險一金”個人負擔部分)。

      (二)工資實行正常的調整機制。

      (三)享受補充醫療保險。

      入院連續工作滿一定年限,擇優與勞務派遣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六、其他事項

      (一)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和后續用工過程。對招聘相關材料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禁止聘用情形的,一經證實,取消報名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聘用。

      (二)擬聘用在職人員須在與勞務派遣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前提供離職證明,無法提供者,不予聘用。

      (三)入職后不解決戶口進京。

      (四)報名人員應當保持通訊暢通,因通訊不暢導致相關后果的責任自負。

      (五)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委托任何機構進行考前輔導和培訓。

      (六)我院可以根據工作需要或其他形勢政策變化,對公告中相關內容進行調整。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期待您的加入!

      報名咨詢請聯系:59891405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9:00-17:40)

      附件1:《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招聘聘用制審判輔助人員報名表》

      附件2:《報名人員信息統計表》

      附件3:《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招聘聘用制審判輔助人員后續安排及筆試范圍》

      附件4:《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對配偶父母子女從事律師職業的法院領導干部和審判執行人員實行任職回避的規定》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于1995年5月10日成立,下轄海淀、石景山、昌平、門頭溝、延慶五區,按法律規定管轄由其審理的第一審案件及轄區內人民法院的上訴、抗訴案件。近年來,一中院向中紀委、最高法等中央機關、國家部委及北京三中院、四中院、知產法院、金融法院輸送優秀干警230余人,先后涌現了“全國審判業務專家”“全國優秀法官”“全國法院辦案標兵”“全國優秀青年衛士”“全國政法系統優秀黨員干警”“北京市創先爭優優秀共產黨員”“首都勞動獎章”等先進典型,被評為“全國文明單位”“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先進單位”“司法公開示范法院”“全國法院網絡宣傳工作先進單位”“首都文明單位標兵”“北京市模范法院”“北京市公務員管理工作先進集體”“北京市先進法院”,兩次榮立集體二等功。

      注:此教師招聘信息來源于網絡,若有變更、修改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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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mp.weixin.qq.com/s/3MJop51VX3pxTbIq0maiDw

      事業單位招聘信息標簽: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事業單位招聘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考編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務員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