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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內蒙古包頭市中小學教師招聘公告

      發布時間:2023-09-08 19:07:00 瀏覽:0

      根據包頭市教育系統用人需求,決定面向全國各地公開引進一批名優教師。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崗位需求

      共設置9個學科擬引進43名名優教師,詳見《2023年包頭市創新拔尖人才、科技創新后備人才培養學校引進名優教師崗位需求表》(附件1)。

      二、資格條件

      (一)必須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政治堅定,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3.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自覺維護民族團結進步;

      4.熱愛黨的教育事業,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實學識,有仁愛之心,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能夠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職業道德規范》《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業)期間表現良好,未受過任何刑事處罰;

      5.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

      6.具有與報考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具有從事教育教學工作必備的能力和素質,掌握并能夠運用教育教學基本理論和技能,勝任招聘崗位教育教學工作的要求;

      7.年齡一般不超過45周歲,具體崗位要求見《2023年包頭市創新拔尖人才、科技創新后備人才培養學校引進名優教師崗位需求表》(附件1);

      8.報考人員報考崗位最低服務期為5年,服務期內不得調動或參加公務員及事業單位等招考。

      (二)且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取得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2.獲得地市(盟、州)級及以上教學能手或學科帶頭人等榮譽稱號的名優教師。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包頭市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及辭職(辭聘)未滿六個月的人員;

      2.公務員或事業單位被辭退或被取消錄用未滿5年的人員(含參公單位工作人員);

      3.在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現役軍人;

      6.曾有違反師德師風行為的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應聘人員。

      三、人才引進流程

      發布引進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核(面試或直接考察)、考察、體檢、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等。

      (一)發布公告

      通過包頭黨建網、包頭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高校就業網、包頭教育云平臺、包頭教育在線(微信公眾號)等媒體向社會發布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9月6日12月31日

      2.報名方式:直接與用人單位聯系進行現場報名或通過用人單位郵箱報名,詳見《2023年包頭市創新拔尖人才、科技創新后備人才培養學校引進名優教師崗位需求表》(附件1)。

      3.報名須知:

      (1)通過郵箱報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報名登記表詳見《2023年包頭市創新拔尖人才、科技創新后備人才培養學校引進名優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2),本人身份證原件掃描件;

      ②畢業證、學位證(掃描件);

      ③與報考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職稱證、榮譽證書等掃描件;

      (2)現場報名需提供上述材料原件、復印件及報名登記表,報名登記表詳見《2023年包頭市創新拔尖人才、科技創新后備人才培養學校引進名優教師報名登記表》(附件2)。

      (三)資格審查

      包頭市教育系統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將指定相關工作人員對報考人員進行嚴格資格審查,凡因材料提交不全、信息內容有誤等主觀因素導致審查未通過者,后果自負。在任何階段及錄用后發現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資格,一切責任由報名人員本人承擔。

      (四)考核工作

      考核工作采取面試(試講、說課)或直接考察的方式進行,具體方式根據報名情況另行通知。

      考核方式、考核時間、地點及其他事宜將通過包頭黨建網、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包頭教育云平臺、包頭教育在線微信公眾號發布。

      (五)成績評定

      面試評審采取現場評分、現場亮分的方式進行,考生現場簽字確認本人考試成績。面試合格分數線為80分,低于80分者不列入考察體檢對象。

      包頭市教育系統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競聘人員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計劃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考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四舍五入),如果出現成績并列的,將組織加試。

      相關紀檢部門對人才引進工作全程監督,并進行全程錄像,影像資料保存一年。

      (六)綜合考察

      按照用人單位隸屬關系由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主要考察入圍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一般采取審核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考察人員面談等方式進行,全面、準確、客觀地評價被考察對象的綜合素質及是否符合工作崗位所要求的基本能力,同時對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對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動放棄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資格。

      (七)體檢

      體檢由包頭市教育系統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項目或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進行。應聘人員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按規定需要復檢的,組織到其他醫院復檢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考察中途放棄或考察不合格、未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空缺名額的,按報考崗位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八)公示

      按照用人單位隸屬關系由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包鋼一中、一機一中、北重三中按照《包頭市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工作辦法》,需要旗縣區常委會議研究,通過包頭教育云、包頭教育在線等官方微信公眾號和各地區相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無異議,辦理人事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的人員,經查實的,不予聘用。引進人才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引進人才實行5年服務期,服務期滿后納入常態化管理。服務期內不得以辭職再引進的方式,引進至市內其他事業單位,除組織調整外,原則上不允許調動、借調到市內其他事業單位。對無正當理由放棄的或不履行最低服務期的,解除聘用合同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四、紀律監督

      (一)人才引進工作實行全程監督制度。人才引進工作期間,嚴格按照《包頭市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工作辦法》執行。

      (二)落實責任追究制度。按照“誰用人、誰審查、誰負責”的要求,招聘單位要對報考人員報名資格初審和面試資格復審高度負責,對因資格審查不嚴而發生的問題,一經發現要嚴肅追責。

      五、薪資待遇

      五所學校均屬于公辦普通高中學校,為國家事業單位,凡被錄用的教師,除享受正常工資福利外,還享受以下待遇:

      (一)過渡住房保障。優先為各類人才提供過渡性住房保障,對引進的博士按照每月120平方米住房標準,提供前兩年租金全額發放,后兩年租金減半發放;碩士研究生按照每月90平米住房標準,提供前兩年租金全額發放,后兩年租金減半發放;“雙一流”建設高校本科生按照每月60平米住房標準,提供第一年租金全額發放,第二年租金減半發放;其他院校本科生按照每月30平米住房標準,提供第一年租金全額發放,第二年租金減半發放的人才安居保障。

      (二)折扣購房。對高層次青年人才給予購房優惠,全職引進并落戶我市的博士研究生首套住房按120平米標準享受成交價5%折扣補貼、“雙一流”院校碩士研究生首套住房按90平米標準享受成交價3%折扣補貼。

      (三)崗位聘任。對引進的專業技術人才,博士研究生可初聘中級十級,碩士研究生可初聘初級十一級;對引進副高以上職稱的,可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特設崗位聘用。

      (四)根據《關于全面打造教育高地加快建設教育強市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按照工作程序,落實人才引進補貼政策。引進的地市級學科帶頭人、教學能手,連續三年給予每人每年5萬元生活補助,省級名優教師連續三年給予每人每年10萬元生活補助,且崗位聘用不低于原崗位職稱等級。

      六、其他事項

      人才引進過程中,有關通知、崗位調整、成績公布、體檢遞補、聘用等事項在包頭黨建網、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包頭教育云平臺和包頭教育在線微信公眾號等媒體公布,請應聘人員密切關注網站信息,并按要求攜帶規定材料,于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各環節引進工作,凡未按要求參加者視為主動放棄該環節和下一考核環節資格,責任由應聘人員承擔。

      七、咨詢和監督舉報電話

      本次人才引進工作全程將設置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一)咨詢電話

      包頭市教育局:0472-5177037、5143038;

      (二)監督舉報電話:

      包頭市教育局機關紀委:0472-5174838

      報考人員需咨詢或舉報的,請于工作日(9:00—12:00,14:30—17:30)撥打相關電話。

      本公告由包頭市教育系統人才引進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

      附件1:包頭市2023年科技創新人才培養學校引進名優教師崗位需求表(1).xls附件2:包頭市2023年科技創新人才培養學校引進名優教師報名登記表(2).xls

      包頭市教育局

      2023年9月5日

      注:此教師招聘信息來源于網絡,若有變更、修改請以原發布者為準。

      來源鏈接:

      http://btdj.gov.cn/tzgg/25009502.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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